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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经济合作机制:前提与前景
盛九元
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深化,和平、发展、合作日益成为时代发展的潮流与推动力,在这一大背景下,两岸的经济互补互动、合作双赢的态势愈加凸显。近一时期,台湾再次兴起“大陆热”,不仅使得两岸经济、社会、文化的交流交往日益密切,也推动着两岸政治互动的升温。国民党主席连战、亲民党主席宋楚瑜相继访问大陆,与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就两岸人民所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其中,关于加强两岸经贸合作,构建机制化的两岸经济合作框架更成为人们关注的重点,也成为会谈的主要内容。
五月二日,连战在上海与台商座谈时,提出“基于当前两岸的形势,我们觉得一方面绝对有建立经济合作这个所谓“机制”的一个必要,有专业的、长期的、深入的规划和推广”,首次阐明这个机制就是“共同市场”,并称“胡总书记也给予正面的回应”。这是两岸第一次将“两岸经济合作机制”与“两岸共同市场”的概念加以结合,从一定意义上看,完全可以将此称为创举:它不仅将建立两岸经济合作框架的目标加以明确化、规范化与机制化,而且将两岸对于建立这一框架的构想进行有机衔接,从而实现观念上的有效突破。对于缺乏政治互信的两岸而言,有时对于观念与措辞的接受往往较之内涵更重要。
建构两岸经济合作框架的紧迫性与必要性
根据大陆国台办的统计,截止到二○○四年,两岸经贸总额已达到四千零四十五点七五亿美元(其中大陆对台湾输出六百五十一点七八亿美元,自台湾输入三千三百九十三点九七亿美元);台商在大陆的投资项目已超过六万四千六百二十六项,投资总金额为七百九十九点三五亿美元,实际到位资金三百九十六点二三亿美元,经贸交往的层次已到达新的高度。但是,也应当看到,尽管经贸密切程度有很大的提升,两岸的经贸交往仍停留在“民间、单向、间接”、“投资带动贸易”以及“大三角贸易格局”的框架内,缺乏制度化的协商机制,严重阻碍两岸经贸交往向更深层次发展,难以在国际经济竞争中形成更有力的合作,这种情况需要尽快予以突破。
从现阶段情况看,两岸经济合作中已出现以下一些调整与变化:
一、加入WTO后,大陆在吸引海外投资中所采取的优惠政策将逐渐取消,代之以国民待遇原则,这对部分在大陆投资的台商将产生一定的冲击。
改革开放以来,大陆为促进两岸经贸的发展,对台商采取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措施,并分阶段循序加以推进,集中表现在税收优惠和超国民待遇。为此,大陆先后颁布《关于台湾同胞到经济特区投资的特别优惠办法》(一九八三年)、《国务院关于鼓励台湾同胞投资的规定》(一九八八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一九九四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细则》(一九九九年)。大陆提供的若干优惠措施,除了中央政府总体政策优惠外,各地为争取台商纷纷采取更为优惠的措施,如除了一般的“二免三减半”外,一些工业区采取“二免五减半”或“二免六减半”等。
长期以来,台商在大陆从事工商活动,除了充分利用大陆低廉的资源、劳力和知识成本外,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大陆对台商实行的优惠政策、措施。这些政策、措施的优惠程度不仅高于国内一般水准,也高于对其他国家实行的投资政策优惠。然而,加入WTO后,大陆对外贸易和外资管理政策必将更加透明化、规范化,从而使过去各地区争相对台商实施的“超国民待遇”优惠措施相应减弱,这在一定程度上将加大台商的经营成本与压力。
二、台商将面临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
加入WTO后,大陆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将会吸引更多外资尤其是具有雄厚资金和技术优势的西方跨国公司直接在大陆开展投资及其他经营活动,从而使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尤其是服务贸易领域和加工领域。从一定意义上分析,这些领域是台商投资大陆的主体,因此,这在很大程度上会对以中小企业为主的台商增加更大的竞争压力。
此外,随着大陆整体经济实力的快速上升及竞争力的提高,在国内和市场上逐步与台湾产品形成竞争。这主要表现在国际市场上两岸产品同质化程度不断增加,如纺织成衣、钢铁制品、农产品、家电产品及部分零组件等,竞争日趋激烈。而且从发展趋势分析,台湾市场必将逐步向大陆开放,大陆及在大陆生产的大量产品直接进入台湾市场势所难免,此种情况出现对两岸经贸发展将产生何种影响,如何应对此种变化,则需要两岸共同规划协商。
三、两岸将共同面临日益增加的世界经济区域化、集团化的压力。
在当今世界经济发展中,区域化、集团化趋势已成为保护本国市场、扩大商品、劳务输出的一种重要手段。就国际经贸而言,由于区域内实行投资自由化与改善投资条件,势必促进区域内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企业兼并的加剧,推动规模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注重对区域内欠繁荣地区的开发,定会使区域内的资金需求不断增加,削弱对区域外投资的热情,这对以外贸为经济发展命脉的台湾而言,具有重大的潜在威胁。
大陆在整体经济快速跃升的过程中,也深切感受到在国际经济区域化日益发展的趋势下,有必要与周边经济体共同构建自由贸易区以扩大市场、优化区域内自由配置,为此在积极推进与东盟的“十加一”模式基础上,更积极地规划推动“十加三”模式。与此同时,大陆也积极思考通过构建两岸四地的经济合作平台以更好地适应新的区域发展环境,从而推动彼此间的经济协作和共同发展。
因此,两岸均面临着进行区域经济整合的机遇与挑战。而在亚太整体经济格局中,两岸四地作为一个经济集团的前景最令人瞩目。
两岸经济互动与合作中的选择
面对两岸经济合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如何化解困境、提升竞争力则需要两岸之间更加积极的互动。
台湾在加入WTO后,为拓展经贸空间,在推动自由贸易协定问题上的态度转趋积极。但对台湾而言,目前最核心的问题是如何确定合作的对象,在这一问题上台湾表现出较大政治主导性与摇摆性。尽管从总体发展趋势看,当前台湾经济的全球布局在很大程度上必须表现为大陆化或经历大陆化的阶段,这主要是基于任何企业的成长尤其是成为全球知名企业在其成长过程中,有赖于在共同文化理念及社会背景基础上所形成的足够的市场支撑。但在具体实践过程中,开展合作的对象却仍难以摆脱政治性的选择与考量。在连战先生提出两岸经济合作机制的形式可以是两岸共同市场之后,台湾官方明显持反对立场。台湾“行政院经建会”官员认为,区域经贸合作通常是友好的“国家”才可行,两岸共同市场在推动上,有很大的困难——何况两岸现在连协商、平等对谈都有困难,这种高复杂性的问题,不知要如何达成共识。台湾“经济部”常务次长尹启铭也表示,共同市场牵涉到人员、货品、资金与技术的交流,是比自由贸易协定(FTA)与关税同盟还要深化的整合;目前全世界祇有欧盟是真正的共同市场,其他号称共同市场的协定,其实都祇做到关税同盟的部分——要谈共同市场还非常遥远。
对此,大陆入世首席谈判代表、博鳌亚洲论坛秘书长龙永图在接受大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连宋相继访问大陆后,出现了两岸和解的一个前景,如果台湾当局能够真正承认“九二共识”,那么两岸的经贸合作在WTO框架下可以出现一个完全新的形势,所以签订自由贸易协议(FTA)现在确实是一个历史机遇,两岸经济合作的框架可以在此基础上获得更深入的充实与发展。
从全球建立自由贸易区的实践看,临近国家和地区组成的贸易集团,要比越洋或跨海结成的经济贸易组织形式所获得的实惠要多,欧盟与北美自由贸易区就是最好的案例。目前,两岸在经济发展方面强烈的互补性是推动两岸经贸关系发展的主动力。大陆的自然条件(如矿产资源、土地资源)与社会条件(如劳动力资源、产品市场)提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的优良环境,台湾则有着长期国际竞争的经验和高附加值生产能力,两岸经济发展各有其优势和不足,存在大量多层次、多方面互补与合作的空间。而且,两岸人民在人文氛围、语言习惯等方面基本相同,拥有广泛、深远的血缘、人缘、地缘关系,具备开展经贸交流的优越环境。两岸之间的自然资源、产业结构、市场空间、技术水准和行销经验等资源如果得以有效配置,必将产生乘数效应,有助于国际竞争力的全面提升。
大陆提出的建立两岸经济合作机制下自由贸易区是可能选择之一。而要实现这一目标,首先是两岸之间贸易壁垒的消除,简化贸易层次程式,加速货物自由流通,有利于资源在地区内更加有效的配置;其次是市场规模扩大,促进生产效率的提高;第三,加强两岸企业的合作,利用新的手段和科技成果,提高生产率,共同采用相关标准的制定,从而加强国际竞争力;第四,促成各成员研发和生产的结合、相互贸易与投资的扩大;第五,整合经济运作,采取协调一致的行动,加强和扩大对外经济合作关系,共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其路径与阶段目标非常明确。
对于推动“两岸共同市场”,萧万长则表示可以分三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应先推动两岸关系正常化;第二阶段则推动两岸经济制度调和,进一步推动经济法规制度的调和及各种标准化的事宜,减少双方经济体制的差异性;第三阶段则是全方位的经济统合工作,包括两岸展开关税同盟、货币同盟,进而租税同盟,达成两岸共同市场的目标。对此,连战先生的演讲中更细化为六阶段,包括排除贸易的障碍、“关税”的降低或者是豁免、生产要素的自由流通(人员、资金、货物)、技术及资讯的转移、货币的统一,最终达到整个经济贸易的协调。
由此分析,在构建经济合作框架的阶段方面两岸已开始逐步形成较为一致的看法,同时均强调应依循序渐进、先易后难、由自我协调至双方合作的基本原则,并非如部分人士所理解的“一步到位”原则,从而为进一步深化两岸经济关系提供有力的契机。
二○○二年大陆先后与香港、澳门签署《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协议》(CEPA),对于促进彼此间的经济协作发挥了积极作用,从而在构建两岸四地经济合作框架方面迈出坚实的步伐,这一发展趋势对推进两岸经济合作将起到积极的作用。在大陆与香港、澳门建立CEPA的工作逐步展开后,建立类似CEPA模式(亦可理解为两岸经济合作机制或两岸共同市场的阶段性目标)可能成为大陆促进两岸贸易交往进一步深化发展的目标。
提升两岸经济合作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及可行性分析
对两岸言,要建立两岸经济合作机制的前提,首先就必需重塑两岸之间的政治互信,确立与此相适应的政治基础。在这一问题上,我们必须深刻地认识到,两岸在没有形成政治解决方案以前,经济合作就难以真正形成良性的、制度化的机制,经济合作的潜力就不可能得以充分的发挥。当然,在解决这一问题时,也必须充分认知两岸问题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因此,在和平统一的前提下,可以考虑确立一个具有包容性的经济合作解决框架,以促进两岸合作发展为目标,逐步化解两岸之间的僵局。
其次,通过建立相应的沟通协商机制,为建立规范化、制度化的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奠定基础。早在二○○一年,大陆方面就提出以“两岸论坛”方式建立两岸交流的平台,但当时台湾方面没有作出积极的回应。此次,连战先生在上海对台商的演讲中明确提出,可以透过建立“两岸经贸论坛”的方式,积极开展经贸议题的对话与协商,解决相关经贸议题中的沟通平台问题。祇要两岸秉持“善意与诚意”立场,通过渐进的方式,依循“平等、功能、便利”的原则,完全可以借助此一平台解决两岸经贸交往中的障碍,为两岸经贸关系的深入提供条件。
再次,必须解决“三通”问题。实现直接、双向的“三通”,是建立两岸经济合作机制的前提,也是促进两岸合作与发展的必要保障,从一定意义上分析,“三通”在很大程度上也将为最终解决两岸政治问题提供坚实的基础。
最后,需要建立贸易自由化与经济发展的有机协调机制。两岸之间在经济规模、资源优势、发展程度和技术能力等方面,均有极大的差异,因此,需要在各方面取得相互理解和配合,以循序渐进为原则,从功能性协商机制开始,确立两岸协商机制,建立相应的常设机构,有针对性地解决经济合作与发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尤其是建立起制度化、机制化的规范体系,而这在很大程度上需要两岸之间的默契和互信。
总之,建立两岸经济合作机制方面,对于推进两岸国际竞争力、增进人民福祉都将发挥积极的作用,但解决这一问题更需要两岸摒除歧见、共同努力。
(原载《中国评论》二○○五年七月号,作者系上海浦东台湾经济研究中心秘书长、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