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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珠江文化诗圣——黄遵宪

  中国是诗歌大国,从《诗经》开始,已有三千多年的诗歌传统。诗歌传统是中国文化的重要传统之一,中国的传统文化也很突出地体现于诗歌传统之中。在十九世纪末和二十世纪初(即鸦片战争到辛亥革命前夕)这个跨世纪而又是数千年封建社会即濒崩溃的年代,也即是在中国从古代文化转为近代文化的重大转折时期,中国诗坛涌现了一位举世公认的大家——黄遵宪。他的生平事迹和诗歌创作,既是这个转折时代的一面镜子,又是这个时代主导潮流的杰出代表,而且是处于这个时代中国对接世界浪潮最前沿的珠江文化的杰出领潮诗人,堪称为近代珠江文化诗圣。

  一、 黄遵宪生平与珠江文化

  黄遵宪(1848—1905),字公度,广东嘉应州(今梅州市)人。着有《人境庐小诗草》11卷、《日本杂事诗》2卷、《日本国志》40卷,以及其他文稿、书札。1981年6月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了钱仲联笺注的《人境庐诗草笺注》共3册(本文写作所引资料多用此书,顺表谢忱)。

  黄遵宪的一生,与珠江文化有极其密切的关系:他从诞生到29岁,一直在故乡受着珠江文化的熏陶,长大成人,在顺天乡试高中举人。试前曾到天津、烟台等地,受过当时主管外交的大臣李鸿章接见,受到尝识,称之为“霸才”。

  他从30岁到47岁,被派往外国做外交官,先后出使日本、美国、英国、新加坡任领事、参赞、总领事,直接感受、研究、传播海洋文化,使他在珠江文化哺育中养成的海洋文化素质,得到更进一步的增强和升华;同时,他也自觉或不自觉地在他外交工作中,以他的珠江文化素质去做人处事,树立了充分体现珠江文化人的光辉形象。例如他在初到美国任三藩市领事时,美国议院设例禁止华工,他即千方百计尽力捍卫华工利益;美国官吏藉口有违卫生条例而捕华工入狱,他亲到监狱看望,指出监狱更不卫生,使得官吏不得不放人,体现了他的人权和平等意识,这正是珠江文化人文素质的典型体现。

  他从48岁到51岁,回国投身康有为、梁启超领导的维新运动,先后在上海主持洋务局、参加强学会、创办《时务报》,在湖南任按察史,大办新政,仿西方巡警制度,设保卫局、课吏馆、时务学堂、南学会,宣传并实际进行维新,使湖南风气大变。这些作为,实际上是将“敢为天下先”的珠江文化特质,转化于领导时代主潮的维新政治运动中、并付诸实践的重大行动。当时维新运动影响全国、以至世界,从而也即是在实际上同时起到将近代珠江文化推向全国、以至世界的作用。

  他从52岁到58岁,因维新运动失败被罢黜而回归故里,在忧愤养病中整理诗作直到逝世,从政治风云人物变为落魄诗人。他晚年在与弟书中感慨:“生平怀抱,一事无成,惟古近体诗能自立耳”。他辞世后,文化界一致为之哀叹,挽诗挽联甚多,同代大学者梁启超在《饮冰室诗话》中,特引其中观云挽诗一首:“公才不世出,潦倒以诗名。往往作奇语,跨海刺长鲸。寂寥风骚国,陡令时人惊。公志岂在此,未足尽神明。屈原思张楚,不幸以骚呜。使公宰一国,小鲜真可烹。才大世不用,此意谁能平?……”虽然失意如此,他在临终前还题联:“尚欲乘长风破万里浪,不妨处南海弄明月珠”,道出了他的未酬壮志,也充分体现了海阔天空、与时共进的珠江文化精神。这种壮志和精神,主导他在晚年诗歌创作和整理上,既熔铸并体现了他作为政治领潮人物忧国忧民的悲壮情怀,又熔铸并体现了他数十年一直坚持写诗和创新的经验和理论,使他从创作上、理论上、影响上都成为代表其所处时代的杰出诗人,同时也是在诗坛上最能体现珠江文化特质和影响的诗人,即近代珠江文化诗圣。

  二、 黄遵宪诗歌创作中的珠江文化底蕴

  称黄遵宪为近代珠江文化诗圣,不仅是由于他出生、成长并最后辞世于广东,而主要是他毕生从事的诗歌创作中,蕴藏着丰厚的珠江文化底蕴,并充分地体现和代表了近代珠江文化的先进思想和风格。

  清末民初大学者梁启超在《饮冰室诗话》中说:“近世诗人,能镕铸新思想入旧风格者,当推黄公度”;“公度之诗,独辟境界,卓然自立于二十世纪诗界中,群推为大家”。可见黄遵宪诗作在当时不同凡响,具有一代大家的地位。而这地位,又是由于他的诗具有领导时代新潮的影响所决定的。当时领时代的新潮,就是他和康有为、梁启超等人所掀起的、以民主立宪为主旨的维新运动。他初到日本任参赞时(时年31岁),见日本宣导民权学说,又读到西方庐梭、孟德斯鸠的宣导民主思想著作,即认为:“中国必变从西法”,并且预言:“三十年后其言必验”。后来事实果然如此。他以此思想指导自己的仕途和政治活动,主导自己的诗歌创作。他在日本写的诗,编为《日本杂事诗》2卷,“上至国俗遗风,下至民情琐事,无不编入咏歌”;又着有《日本国志》一书,都是以介绍日本国情而启发中国赶上世界先进潮流之作。此后他的作品,大都贯串或以种种不同方式方法体现着这种爱国民主思想。

  首先是他以时事诗的方式,对时势和重大政治事件抒发自己的观点和感受;针砭时弊,对现实产生直接影响,起到时代号角作用;真切写出事件,记录了历史真实,具有诗史的价值。他亲历目睹一系列重大政治事件:第二次鸦片战争、中法战争、甲午战争、八国联军入侵等一个接一个帝国主义侵略风暴;太平天国、捻军、苗民、回民、义和团等一个接一个起义风潮,国家民族正处危难之中,使他创作了大量抒写忧国爱民情怀之诗作,如:在《羊城感赋》《马关纪事》《书愤》《天津纪乱》等篇章,连续发出对在帝国主义侵略的愤慨,对卑躬屈膝投降者的不满;在《香港感怀》中抒发了对祖国失地的悲痛;在《台湾行》中发出了保卫国土的誓辞;在《冯将军歌》中抒发了对为国战斗英雄的热烈歌颂;在《题黄佐廷赠尉遗像》中抒发了对为国捐躯壮士的崇高礼赞……。同代学者和诗评界,对黄遵宪诗这特点评价很高。陈衍在石遗室诗话云:“公度诗多纪写时事”,潘飞声在山泉诗话也云:公度诗“多刺时事”。钱萼孙梦苕盦诗话云:“予以为论公度诗,当着眼于其人民性现实性之深度如何,其反帝爱国精神,能反映出近百年来中国史片之主要矛盾,公度诗之真价即在此”;公度诗“抚时感事之作,悲壮激越,传之他年,足当诗史”。可见他这类诗篇的创作及其社会作用和价值。这些作用和价值也说明其文化底蕴,是珠江文化“敢为天下先”及共时性特质的典型体现。

  游历纪事诗在黄遵宪诗作中数量最多,几乎他每到一个地方都写下诗作,记下当地的事物风光、风情世态,既是游记、风情录,又是新事物、新意境的推广录。他多年出使外国,游历广,见闻多,写这类诗特别多,仅《日本杂事诗》即有2卷(共120首),他出使美、英、新加坡及经法国巴黎、埃及苏伊士运河、越南西贡等均写有诗篇;在国内所经地方也是遍布南北各地,从梅州到广州、香港、梧州、肇庆、潮州,到台湾、上海、武汉、岳阳、长沙、北京、天津、旅顺、威海、烟台等,都有他的足迹和留下的诗篇。他写的这类诗,无论写外国或是写内地,都注重写出当地或旅途风光特色,同时更着重写出新事物、新意境,从而体现出新思想、新风格。如《苏伊士运河》:“龙门竞比禹功高,亘古流沙变海潮。万里争推东道主,一河横跨两州遥。破空椎凿地能缩,衔尾舟行天不骄。他日南溟疏辟后,大鹏击水足扶摇”。《海行杂感》之五:“星星世界遍诸天,不计三千与大千。倘亦乘槎中有客,回头望我地球园”。既将苏伊士运河与乘船海上所见风光写出,又将开辟这条运河的世界意义与现代世界的宏大思想凸现出来。所以诗评家对这特点评价甚高。陈衍石遗室诗话云:“中国与欧美诸洲交通以来,持英簜与敦盘者,不绝于道。而能以诗鸣者,十惟黄公度。其关于外邦名迹之作,颇为颗颐”。徐世昌晚清簃诗话云:“公度负经世才,少游东西各国,所遇奇景异态,一写以诗。其笔力识见,亦足以达其旨趣。子美集开诗世界,为古今诗家所未有也”。袁祖光绿天香雪簃诗话云:“海外景物,近人入诗者多。求其雄阔淋漓,不负万里壮游者,惟公度一人而已”。这些评价很能说明黄遵宪诗作的这个特点,是他具有丰富海外阅历的产物,同时也是其具有海洋性、敏感性、多元性、包容性等珠江文化特质的体现。

  黄遵宪的写景咏物诗,也是甚受诗坛欣赏的一类诗。例如,《岁着怀人诗怀陈乙山工郜》:“珠江月上海初潮,酒侣诗朋次第邀。唱到招郎吊秋喜,桃花闻竹最魂销”。《雁》:“汝亦惊弦者,来归过我庐。可能沧海外,代寄故人书?四面犹张网,孤飞未定居”。《游丰湖》:“浓绿泼雨洗,森森竹千个。亭亭立荷叶,万碧含露唾。四围垂柳枝,随风任颠簸。中有屋数椽,周遭不为大”。《夜泊》:“一行合归雁影零丁,利于倚双凫睡未醒。人语沉沉篷悄悄,沙光淡淡竹冥冥”。以及《晚渡江》句:“霞红眉欲笑,山绿鬓遥删”。《寒夜独坐卧虹榭》司:“风声水声乌乌武,日出月出团团黄”。这些短诗短句,可谓此类诗之翡翠,既典型体现了作者状物绘景的精细诗力,又充分地体现了作者清新淡雅的诗风,同时也体现了作者的文化底蕴中海洋性、开放性与求实性结合的珠江文化特质。

  黄遵宪还写有不少通俗性和甚有生活味、人情味的小诗,其中以他写家乡的客家山歌、新粤讴为代表。如《山歌》:“人人要结后生缘,侬只今生结目前。一十二时不离别,郎行郎坐总随肩”。“买梨莫买蜂咬梨,心中有病没人知。因为分梨故亲切,谁知亲切转伤离”。“催人出门鸡乱啼,送人离别水东西。挽水西流想无法,从今不养五更鸡”。此外,《五禽言》:“泥滑滑!泥滑滑!北风多雨雪,十步九倾跌。前日一翼翦,昨日一月折,阿谁肯拆持,举足动牵掣。仰天欲哀呜。口噤不敢说。回头语故雌:恐难复相活。泥滑滑!”“阿婆饼焦!阿婆饼焦!阿婆年少时,羹汤能手调,今日河婆昏且骄。汝辈不解事,阿婆手自操。大妇来,口尧尧;小妇来,声嚣嚣;都道阿婆本领高。豆萁然尽煎太急,炙手手热惊啼号。阿婆饼焦!”这些诗从形式、语言到内容,都是通俗易懂、平易近人的。郑振铎在《中国俗文学史》中指出:“清末有黄遵宪的,他也拟作或改作了若干篇的流行于梅县的情歌,得到了很大的成功,其内容却全是运之以五言诗的。……这些山歌,确是像夏晨荷叶上的露珠似的晶莹可爱”。这些诗的创作,既表现了黄遵宪的平民性、大众性,同时也体现了珠江文化的平民性、大众性。

  三、 黄遵宪的诗歌理论体现的珠江文化特质

  黄遵宪少年时期即开始写诗,并在与友人书中提出“别创诗界”之论;在21岁写的《杂感》诗里,明确主张“我手写我口”,用通俗语言入诗,反对盲目尊古模仿。后来他在《酬曾重伯编修》中云:“费君一月官书力,读我连篇新派诗”。可见他自称他的诗作是“新派诗”,他的诗歌理论也即是他宣导的创新理论。

  他44岁时在伦敦写的《人境庐诗草自序》中称:“仆尝以为诗之外有事,诗之中有人;今之世异于古,今之人亦何必与古人同。尝于胸中设诗境:一曰,复古人比兴之体;一曰,以单行之神,运排偶之体;一曰,取《离骚》、乐府之神理而不袭其貌;一曰,用古文家伸缩离合之法。其取材也,自群经三史,逮于周秦诸子之书,许郑诸家之注,凡事名物名切于今者,皆采取而假借之。其述事也,举今日之官书会与方言俗谚,以及古人未有之物,未辟之境,耳目所历,皆笔而书之。其炼格也,徊曹鲍陶谢李杜韩苏讫于晚近小家,不名一格,不专一体,要不失乎为我之诗。诚如是,未必遽跻于古人,亦足以自立矣”。这段话,可说是他的诗论纲领,其核心是:学古不仿古,要创新、自立。黄遵宪始终坚持以这种思想和精神,进行诗歌创作,宣导“诗界革命”,既是他自身具有珠江文化的创新、自立特质之体现,同时也即是他以诗歌创作和理论弘扬了珠江文化这种特质和精神。

  黄遵宪在晚年给友人信中说:“诗虽小道,然欧洲诗人出其鼓吹文明之笔,竟有左右世界之力”(致邱炜菱);“吾论诗以言志为体,以感人为用”(致梁启超)。这些主张是中国“诗言志”、“文以载道”传统之继续,但也体现了珠江文化的共时性、实用性的特点,尤其是“以感人为用”的主张。

  黄遵宪在等级森严的封建年代,又是一位达官文人,但却很热衷写作并宣导民间山歌等口头文学,是很难得而引人注目的。他年青时即写有客家山歌作品,直到他在中年时身处外国,仍然写出几首这种山歌,并在题记中写道:“十五国风妙绝古今,正以妇人女子矢口而成,使学士大夫操笔为之,反不能尔。以人籁易为,天籁难学也。余离家日久,乡音渐忘。辑此歌谣,往往搜索枯肠,半日不成一字,因念彼冈头滨尾,肩挑一担,竞日往复,歌声不歇者,何其才之大也”。对客家山歌之喜爱和崇尚之情溢于言表。其原因乃在于他出生于山歌之乡,自小受珠江文化这种环境熏陶。他在《拜曾祖母李太夫人墓》中亲切回忆:“牙牙初学语,教诵月光光。一读一背诵,清如新灸簧”。由此可见,他以这些诗作和诗论而体现珠江文化的大众性、平民性的特质,则是必然而极其深刻充分的了。

  黄遵宪提倡通俗文艺,不仅是客家山歌,还扩展到创作新粤讴、杂歌谣到新体诗,从语言、音韵到诗体都进行利用和改造。1902年,梁启超创办《新小说》杂志时,提出创作“杂歌谣”建议,认为:“报中有韵之文,自不可少。然吾以为不必仿白香山之新乐府、尤西堂之明史乐府,自斟酌于弹词与粤讴之间,句或三或九或七或五或长或短,或壮如陇上陈安,或丽如河中莫愁,或浓如焦仲卿妻,或古如成相篇,或俳如俳技词,易乐府之名而日杂歌谣,弃吏籍而采近事”。在提出在语言上“愈趋于简,愈便于用”,“适用于今,通行于俗”。随即他以“外江佬戏作”之署名,在《新小说》第9号至13号,在《杂歌谣》专栏连载新粤讴5辑22首。接着他又继续以此进行新体诗创作,接连发表了:《出军歌》、《爱国歌》、《幼稚园上学歌》、《小学生相和歌》。他自称这些诗是“新体诗”,请梁启超“扩充之、光大之”。梁读之“拍案叫绝”,认为是“一代妙文”,并说“此中国文学复兴之先河也”!对后来诗坛影甚大。黄遵宪以利用改造客家山歌、粤讴等广东地方民间文艺进行新体诗创作试验,本身就是传播珠江文化的行动。值得注意的是,黄遵宪1891年在《与胡晓岑手札》云:“阁下所作‘枌榆杂事序’有云:吾粤人也,搜辑文献,叙述风情,敢以让人?弟年来亦怀此志”。他生前曾记有客家方言札记百多条,拟作《客家献征录》一书,都是从整理乡土文献出发的,这说明他在当时已开始有整理和传播乡土文化的意识,而其坚持通俗化、敢于创新、不断创新的做法和精神,也在深层次上体现了珠江文化大众性、创新性、浮动性之特质。

  四、 黄遵宪在诗坛和珠江文化中的地位和影响

  黄遵宪的生平、诗作、诗论,都在所处年代和以后的文学史产生重大影响,具有重要的地位;同时,也在近代珠江文化的形成、丰富、发展、弘扬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和地位。

  当黄遵宪与康有为、梁启超等人在进行维新运动的同时而发起“诗界革命”的时候,他的诗作和诗论即受到普遍关注,评价特高,推为大家,争相效法,影响甚大。康有为1908年为他的诗集写序时指出:“公度之诗乎,亦如磊砢千丈松,郁郁青葱,荫岩竦壑,千岁不死,上荫白云,下听流泉,而为人所瞻仰徘徊者也”。梁启超对他更是爱敬有加,1909年为其写墓志铭称:“先生之诗,阳开阴阖,千变万化,不可端倪,于古诗人中,独具境界”。1910年,南社发起人之一高旭称:“黄公度独辟异境,不愧中国诗界之哥伦布矣,近世询无第二人”。

  黄遵宪在后来的现代诗坛和现代文学史上的影响也是很大的。胡适在《五十年来中国之文学》中说:黄遵宪“对于诗界革命的动机,似乎起的很早。他二十多岁时作的诗中,有《杂感》五篇,其二云‘我手写我口,古岂能拘牵’。这种话很可以算是诗界革命的一种宣言”。吴宓在《跋人境庐诗草自序》中称黄遵宪“为中国近世大诗家,…为诗界革新之导师,然先生不特以诗见长,其人之思想学识,怀抱志趣,均极宏伟,影响于当时者甚大”。1955年,王瑶在《晚清新派诗》一文中指出:“在未有彻底打破旧形式以前,要使能够容的一定的民主主义的内容,而又不至于破坏诗的表现力量,使诗仍能够发生艺术的作用,这就是新派诗所可能达到的最高成就。从这种意义讲,黄遵宪可以说是中国旧民主主义革命时代的代表诗人;不只在他的诗中富于反帝爱国的精神是这样,在诗的艺术成就上也是这样”。这些评价是公允的,是符合当时和历史的实际的。

  当今学者钱仲联在1981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的《人境庐诗草笺注》前言中认为:黄遵宪“是晚清古典诗歌改革的宣导人,是我国近代诗歌史上著名诗人之一”,是当时的革命派还没有在文学领域、特别是诗歌领域揭起鲜明旗帜之时,“首先吹出古典诗歌改革运动号角的”新派诗人领袖。张永芳在1991年漓江出版社出版的《晚清诗界革命论》中认为:“在晚清末年,黄遵宪确是成就最高、影响最大的一个诗人;这样一个诗人既与诗界革命发生了密切的联系,自然无愧于称作诗界革命的一面旗帜”;“诗界革命虽以梁启超为中心人物,却以黄遭宪为首席代表;如果说梁启超是诗界革命的脊骨,黄遵宪就是诗界革命的灵魂”。这些评价是能代表对黄遵宪研究的当今水准的。

  从这些评价可见,黄遵宪无论对当时或对后世的影响都很大而深远,其影响主要在诗界而又超出诗界,可以说遍及社会和文化界。因为他不仅是著名诗人、诗坛领袖,同时又是著名政治家、外交家、文化人,确切地说,他是在诗坛作出突出贡献的文化人。他的诗作诗论是他为诗坛作出的贡献,也是在文化上作出的贡献,既是他所代表新诗潮流的体现,也是他所代表的文化源流和潮流的体现。

  黄遵宪所代表的文化源流和潮流,就是珠江文化及其近代潮流,也即是说,他是近代珠江文化在诗坛的代表和诗圣。从上述黄遵宪的生平、诗作、诗论所体现的珠江文化底蕴、特质和关系上看,完全可以说,他是较全面地体现了珠江文化的海洋性、敏感性、共时性、浮动性、多元性、包容性、平民性、大众性、实用性等特质的。但是,应当看到:他之所以能较全面地体现这些特质,在于他自己较全面地具有这些特质,并且自觉或不自觉地以这些特质去进行他的政治和诗歌活动,从而又为珠江文化以至中华文化,进一步增强、丰富、传播、弘扬了这些特质。另一方面,还要看到:他之所以较全面地具有这些特质,根本还在于珠江文化环境、源流和近代潮流的赋予,而他又不仅是被动地接受这些赋予,而是主动地以珠江文化的特质去创造性地发挥、发展这些特质,并且着重于诗坛上这样做,从而获得了公认的晚清诗界革命“一面旗帜”的赞誉。由此看来,黄遵宪在中国近代文化史上的地位和作用,既是近代诗潮的开路先锋,又是较全面体现近代珠江文化特质的诗人,是近代珠江文化的诗圣。

 

  200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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