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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尽快落实省级财政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医务人员补贴的建议
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室社会发展组
今年7月3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张德江同志的关心和支持下,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改革与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提出,乡镇卫生院是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原则上,每个乡镇必须有一所政府主办的卫生院。同时,从今年起,省级财政对经济欠发达地区按每万名户籍人口配置10名医务人员,每年补贴每位乡镇医生1.2万元。近期我们在开展农村医疗卫生调研中瞭解到,到目前为止,该项补贴仍未能得到落实。
在世界范围内,发展中国家为发达国家培养医师,农村为城市培养人才,是医学人才自由流动的规律。所以,吸引或留住农村卫生人才需要靠优惠政策或相应的手段。我省从“七五”到“九五”期间,为农村卫生“一无三配套”建设做了大量工作,投入达36亿多元,农村卫生医疗条件有了明显改善。但由于农村人力资源落后,卫生服务水平低,医务人员的待遇上不去,人才匮乏的问题始终没有解决好。
此次我省乡镇卫生院体制改革,明确乡镇卫生院在编人员可享受政府补贴,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保证卫生院人员的基本经济收入。依照广东省现有生活水准,如果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医生每月经济收入能达到2000元左右,乡镇卫生院就可以吸引到有用的人才。因此,及早使该项补贴得到落实,既能更好地为乡镇医疗卫生事业留住人才,吸引人才,又取信于民。为此,我们建议如下:
一、加强组织协调,及早完成相关配套政策的建立和完善
该项工作的落实涉及到省财政厅、省编办、省卫生厅等单位,建议由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组织协调,省编办与省卫生厅核定人员数量及明确工作职责,省财政厅完善该项补贴的发放及相关的管理办法,及早按有关程序出台并组织落实。
二、 对具体做好该项工作的建议
1. 以县级为单位核拨该项补贴,理由如下:一是县级瞭解情况,可以综合调配。各地区乡镇医疗卫生水平发展极不平衡,作为县一级财政或卫生行政部门可统筹安排该项经费,让其发挥更大的效能。二是能提高县级工作的积极性。由于县级具有调配权,因此县级单位的工作积极性大,对于推进及监管好该项经费会更方便。三是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由于历史性的原因,目前许多乡镇卫生院人员与编制人员有出入,因此经过统筹后的分配更加合理,并能更好地调动各类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四是相对容易监察。在县级政府设立专户,相对容易管理,并容易进行审计监察。
2. 制定科学的考核划拨制度。财政补贴能否发挥最大的效能,最关键的是能否建立科学的考核划拨制度。让补贴与乡镇医疗卫生工作的数量及质量相挂钩,这样才有可能使其发挥更大的效能。
3. 加强专项资金的审查工作。建立健全相关的专项资金审核检查制度,以保证该专项资金用到实处。
4. 划拨时间应从2007年1月份开始。文件明确规定从2007年开始执行,就要取信于民,从2007年1月份开始进行补贴。
调研组成员:
成 员:刘家琛 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全国政协委员
方积干 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中山大学教授、全国政协委员
刘昌谋 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全国政协委员
李 坚 广州市海珠区政协副主席、区卫生局副局长
林裕雄 中国农工党广东省委员会参政议政工作处处长
邓小群 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室参事业务处副处长
(200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