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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评论学术出版社 >> 文章内容
关于彩票立法的建议
刘昌谋
发行彩票是全世界絶大多数国家实行的一项博彩事业,据统计,全世界各国平均彩票投注额约占国民产值的1.8%左右。
我国是上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发行体育彩票和福利彩票的,至今已有近20年的历史了,应该是进入了成熟期,但是到目前为止,两彩相加年发行总额也只有500~600亿元,如按世界平均水平计算,我国的发行应该达到3600~4000亿。我国投注额远低于世界的平均水平,并不是中国人的投注热情特别低,这一点从地下的六合彩屡禁不止可以证明。究其根本原因,主要在于中国的彩票尚缺法律规范,监管不够,又有太多的不规范的内部作业,造成回报率太低,影响民众的投注积极性。
我国体育彩票和福利彩票分别由体育总局龢民政部管理和经营,目前彩票的运作方式是:投注额的50%作为奬金用于给彩民作为投注的回报,投注额的15%用于彩票的发行费用,投注额的35%上交财政,用于发展“体育事业”和“民政事业”。
以上三项规则,每一项都存在着严重的问题和弊端:
1. 发行总额如何确定?由谁来监管?都没有明确的规定。目前都是发行部门说了算,发行部门说是多少就是多少。由于缺乏监管,为作弊提供了异常宽阔的空间,少报投注额,以降低奬金总额的可能性是存在的。
涉及全体彩民的利益的这么大的漏洞,为什么长期以来都拒絶立法来堵絶?
2. 发行费用的确定也不尽合理。目前的发行费用定为15%,这在初始阶段可以理解和接受,因为从无到有需要相当的投资来建设基础设施,但长期如此则无法令人信服。全世界的平均发行费为8~10%,香港马会的发行费只有3%。我国的发行费用高也只是因为彩票发行初始的行政规定。
3. 投注总额35%上交财政,用于相关的事业。但实行操作上只是“暂存”财政,这么大笔资金如何支配,实际上还是由主管部门 “制定方案”、“组织实施”。
鉴于中国彩票有以上存在问题,为了中国的博彩事业健康发展,为了社会的稳定,为了彩票和彩民的和谐,建议人大常委会应尽快制定和颁布“彩票法”。
同时建议“彩票法”的法律条文的起草,应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社会力量承办。
(200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