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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的调研报告



  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室综合组

  为推进我省食品安全工作,省政府参事室组织以省政府参事陈永泉为领队的食品安全调研组,邀请省有关职能部门领导参加,到中山市就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通过与有关部门的座谈,以及到中山黄圃镇和小榄镇的实地考察,调研组认为,中山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成效显着,积累了不少成功的经验。

  中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山市食安委会)于2004年8月成立。两年多来,在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发挥了对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综合组织协调作用,促进了镇(区)食品安全协调机构的建设,初步形成有效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他们的经验是:

  一、市领导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建设

  (一)中山市成立了以市长为主任,主管副市长为副主任,由农业,质监、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20个职能部门参加的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统筹协调全市的食品安全工作。时任中山市市长的陈根楷同志提出“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作为食安委工作的指导思想。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主任和副主任分别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和农业、质监、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领导担任。办公室负责日常的食品安全信息收集,宣传和监管协调工作。在组织架构上为中山市食安委会的建设提供了保障,做到组织落实。

  (二)落实食安委会工作费用,市政府每年拨付综合协调经费和专项经费。如2006年就拨付年度预算经费50万元,追加经费20万元,广式腊味保证体系建设专项经费20万元,合计90万元。在经费上为中山市食安委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做到经费落实。

  二、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综合组织协调的作用

  (一)发挥中山市食安委会的组织协调作用,每季度召开一次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会议,研究、分析食品安全工作状况,部署下阶段工作任务。政府及时召开应对食品安全事件的协调工作会议,果断应对食品安全事件,如2005年3月17日晚,接到市卫生监督所关于某公司生产经营含有苏丹红色素调料的调查快报,中山市食安委会就连夜召集市质监局、卫生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宣传等部门负责人召开联席会议,听取相关部门的情况报告,分析问题,研究部署查处工作,明确各有关部门的工作任务和目标。天一亮,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工作到位、及时、有效,迅速追回“涉红”产品。他们还较好地应对了“孔雀石緑”,“人造牛奶”等事件,做到及时控制、减少危害,查清事件原因,告知群众真相。

  (二)履行食品安全综合监督职责

  1. 开展对镇(区)的食品安全工作督查,在以环节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下,政府履行综合监督职责。中山市在2005年和2006年分别开展对镇(区)的食品安全工作的督查,检查各镇政府、区办事处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情况:包括食品市场准入管理、食品安全工作汇报、实地瞭解食品生产、经营和集体食堂等食品安全状况。通过督查,总结各地工作经验,提出解决存在问题的方法和意见,促进了各镇(区)的食品安全工作,同时为市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决策提供了大量有用的第一手资料。

  2. 组织联合执法行动,专项整治,解决部门监管中遇到的食品安全工作整治难点问题,如2005年5月针对部分无证经营餐饮店禁而不停的情况,市政府通过分析研究,精心部署,由中山市食安委会参与,组织了由质监、卫生、工商、环保、消防、城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执法人员组成的联合执法小组,开展专项整治无证经营餐饮店的行动,经过两个月的行动,取缔了整改不合要求的187家无证经营餐饮店,有效地规范了饮食业的经营秩序。去年他们还组织了对农村和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的联合督查,巩固专项整治的成果。

  (三)以执行广式腊味食品安全保证体系试点工作为动力,在国家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的领导和部署下,成立中山市推进广式腊味食品安全保证体系领导机构,制定计划,促进政府、行业和企业间的合作,共同建立广式腊味的链条式安全保障体系,编写规范操作文本初稿,进一步促进腊味企业的规范性生产。

  三、促进镇(区)食品安全协调机构的建设

  (一)推进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的建设:一是市食安委主任代表政府与各镇(区)签订了《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逐步建立和健全食品安全层级责任制;二是印发了《中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制度》,更好地规范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程序;三是市政府办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食品监管责任制的通知》(中府办[2005]88号),明确了镇政府、区办事处和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二)推广镇(区)食品安全监管的先进经验:如在小榄镇召开了豆制品整治现场会议。会议由市食安委办主任仇锦荣主持,冯煜荣副市长和市环保、工商、卫生、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及市属24个镇区的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全体参会人员集体考察了宝丰村皖江豆业集中生产点和文田市场放心豆腐摊档。会上还介绍了小榄镇对熟食(腊味)集中加工的管理经验和采用蜂腊脱三鸟毛的方法,摒弃过去用沥青、松香拔毛的错误做法。

  “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协调食品安全工作的机构,是学习国外发达国家的经验并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而成立的。因此,及时、全面总结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工作经验,带有普遍意义。中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在充分发挥各食品安全职能部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进行必要的协调,形成合力,促进食品安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有所提高和创新,比较好地解决了职能重叠和监管缺位的问题。经过两年多的实践,中山市食安委会做到领导重视,经费到位,措施得力,职能部门团结协作,使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取得显着成效。已初步形成有效的食品安全工作协调机制,促进了中山市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不断的进步。他们的经验,是宝贵的财富,值得很好地总结和借鉴,建议提供各地参考。

  

  调研组成员:

  领 队:陈永泉 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华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教授、省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主任

  成 员:王智琼 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全国政协委员、省农工党副主委兼秘书长

  甘子钧 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研究员

  叶 梧 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华南理工大学电子与信息学院教授

  任小铁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施逸伦 广东省食品进出口集团公司总经理

  张 欣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监督处处长

  吴有声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处处长

  王剑河 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质量安全监督处副处长

  李惠畅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调研员

  刘凤英 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室参事业务处处长

  黄莹莹 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室参事业务处科员

  执笔人:陈永泉

  

  (2007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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