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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地区旅游资源核心文化价值与开发
一
文化是人们所创造财富的总和,它包括物质层面的实物与虚拟层面的精神的观念价值与信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01年11月在巴黎通过的《世界文化多样性宣言》认为,应把文化视为某个社会群体特有的精神与物质、智力与情感方面的不同特点的总和;除了文学和艺术外,文化还包括生活方式、共处的方式、价值体系传统与信仰。它又认为文化的发展增加了人们的选择性,“它是发展的源泉之一,它不仅是促进经济增长的因素,而且还是享有令人满意的智力、情感、道德精神生活的手段。”〔1〕
文化旅游因其独特的文化氛围与人文精神价值观受到旅游者的欢迎。从旅游资源上看,虽然旅游者赋予自然旅游资源的自然美学的意义,但毕竟缺少精神内涵。文化旅游产品作为人类文化的创造物,打上精神的烙印,精神文化既可以以一定物质实体为载体,可使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融为一体,如寺庙、壁画、陵墓、园林、风物、民居等,当然也可以是一些纯粹的精神性的东西,如历史事件、传说典故、文学人物、诗词书画、民族风情、方言土语等,有形的物质载体与无形的精神内容互相渗透,共同形成有吸引力的旅游资源。
从区域旅游资源开发上看,文化产品的开发与旅游业的结合是旅游产业的发展前途与方向;旅游产品的开发就其核心产品价值而言是如何开发地域性的、具有特定内涵的文化旅游产品。文化产品的消费是一种高附加值的旅游消费内容与形式。现在旅游业发展演变的趋势是,原来市场份额较大的自然风光旅游产品增长会下降,文化旅游将表现强劲的发展势头,这是因为旅游者的旅游活动不会仅仅局限在一般外表形式的景物观赏,而会更多地追求文化感受与精神满足。为了迎合这一需要,对于旅游产品提供者的地区而言,只有开发具有独特文化精神与价值的旅游文化产品,才能不断提高区域旅游的产业竞争力。用文化的区域性的特性进行旅游产业定位并进行行业的“蓝海”竞争策略,可使当地的旅游业具有持久的生命力。然而,对于一个较大区域而言,地方文化素材资源虽然丰富,历史也很悠久,但其分布往往具有“小”、“散”、“空”的特征,与现代旅游产品的市场营销的特征不相“配套”,而且,随着旅游经济的发展及工业文明的渗入,这些地方的文化遗址、语言声音、传说、风俗风情等多文化的文化元素慢慢损坏或消逝。因此,对地方文化进行挖掘进行产业性开发,并在开发的过程中给予保护,促进其活性运动发展,以使文化旅游业的发展具有可持续性,与现代文明的进步具有文化和谐性,以期做到文化保存发展与旅游业发展的双赢局面。
二
珠江文化研究会的黄伟宗教授等专家提出了“南江文化”的概念,将为南江流域的云浮、罗定、郁南、新兴等粤西地区架起一条旅游与文化齐进的黄金通道。笔者认为“南江文化”概念的提出及其深化对于促进当地文化旅游产品(即南江文化旅游产品)的开发与活性发展及保护具有重要的现实经济价值与深远的文化价值。
“新文化”带的发现创造了一个新的南江地区旅游资源,而南江地区旅游资源核心价值就是其文化价值。
一是为南江正名具有一种全新的旅游吸引力。一种自然资源或文化资源能否成为旅游资源,关键在于它们的旅游吸引力。能给旅游者带来修闲旅游的动力,满足旅游者身体健康及精神愉悦的需要,因此旅游吸引力构成了旅游资源本质属性和核心价值,成为判别旅游资源的依据。游客之所以从客源地到旅游地去旅游,就是因为旅游地有吸引游客的对象或是自然风光,或是舒适的气候环境、奇特的景物景象,或是驰名的文物古迹、古老的文化民俗等特征,吸引游客前去观赏前去体悟感受或瞭解。珠江水系,一般认为是由西江、北江、东江组成,现在专家指出珠江水网由四江组成,多出一个南江,这本身就具有新的吸引力,可以形成新的旅游注意力,吸引人们前去瞭解南江流域的自然风景与古老文化。况且,恢复南江之名及其在珠江水系和珠江文化整体中的地位,可以显示珠江水系和珠江文化的多元性和完整性,可以开发保护好当地旅游资源。
二是南江文化的提出决定当地文化旅游资源范围与价值。从旅游资源理论讲,在一个地区,从外延上看,旅游资源包罗万象、事物、人物、古迹、风情、民俗、饮食等均可以成为旅游资源,但是世间万物在什么样的时空范围内才能成为旅游资源,这离不开游客对上述事物的评价与认识。由于原有南江名称的改变与消失,造成了一条重要文化带的被忽视甚至被淹没,经专家们考察发现,南江流域的粤西各县市是一条自古形成的文化带,有其独特的历史与特质,在珠江水系及其水域的文化中有它不可或缺的独特的地位与贡献。于此,我们认为这个地区文化旅游资源的范围就是像“南江古已有之,百越文化保存完整,海陆丝路对接通道,文化遗产丰富多样”这样的表述。
南江旅游的核心文化价值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供旅游者认识与探知。
一是从文化民系上可以让旅游者瞭解完整的广东民系及古老的文化结构,具有强烈的旅游文化认知功能。现在人们在谈论或理解广东文化时往往只谈广府文化、客家文化、福佬潮汕文化而有意无意地遗忘或忽视南江文化,而这种文化是岭南的最早的土著文化,具有文化人类学的价值。将南江地区的文化带称为南江文化,并将其历史主要文化成分明确为后百越文化或百越后文化,恢复土著文化的本来面目和地位,填补了这个地区从未有的文化定位的空白。以南江水系为后百越文化的提法,将其与西江的广府文化、东江的客家文化、北江的广府与客家文化、韩江的福佬潮汕文化并列,可以显示出珠江文化结构与成分多元一体与丰富多样。〔2〕其文化价值对于探索岭南文化之根的寻根旅游活动具有开拓价值,可以满足珠江三角洲游客的文化憧憬,提高文化寻根的认同感。
二是可以瞭解南江古代交通、文化交流的作用与地位。南江流域四周高山包绕,中为盆地,古代民系不同,多种民族(越、瑶、壮、良 )多种语言杂会,古代南江流域已自成一个有其地理与经济基础的文化区域,同时,又是中原直入岭南连接南海经济文化走廊,具有江、山、海共体性特色的交叉性、中转性文化宽带〔3〕。这种历史作用对于当今的游客必然会引起强烈的文化求知欲,对旅游业的开拓有重要的文化吸引力。
三
南江文化旅游资源具有上述核心地位,但其表现形式却是丰富的,散布的地域是宽广的,要将文化资源变成畅销的旅游产品,变成有价值的文化旅游产品,其开发对策上应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定位好。把握好南江文化旅游产品的产品与市场定位。南江文化幅宽辽阔,跨四县市,历史悠久,春秋战国就已经开始,长达几千年,情况非常复杂。构建其文化旅游产品体系必须找准切入点,选好产品市场定位,必须有非常明确的主题。旅游产品主题越鲜明、越典型集中,越有利展示设计挖掘文化广度与深度。南江文化旅游产品的主题定位可集中为寻根的百越民系文化上,让人们去发现岭南文化之祖越文化及其历史、遗存与风情,以此让珠三角的广东游客瞭解真正的岭南文化的百越文化。
二、化文化资源为产品资源。化无形为有形、化虚为实、有形化、情景化这是文化旅游产品开发的不二法门。百越文化为核心价值的南江文化大部分为无形的资源,我们要把历史演化成一种符号,将无形文化通过物化、场景化等手段实现有形化,让游客能直接感受、体验并带走。与南江文化相结合,旅游开发者可以利用建筑艺术符号采用放大、变异、缩小、组合等固化南江文化的主要特征,并通过营造文化氛围、制造场景实现游客主体与客体的体验,实现体验式文化旅游消费。原始歌舞可以复制,铜鼓文化可以展示,乌浒人生活可以再现,禅宗文化可以顿悟,赵伦越服可以再制等等,让文化既有灵魂又能感受。
三、做好文化旅游产品集约化经营与产业整合与空间布局。南越文化、南江文化实际上散布非常广,各县市都要发展旅游产业,难免出现文化同质现象,除了南江四县市外,甚至与广西地区也会出现同质现象。而且这些文化现象每个地方(如村镇、瑶寨等)只有一个或几个侧面,没有整体性。因此,当地开发者在南江文化开发中要采用集约化手段进行资源与产业整合,并进行合理的空间布局设计旅游景点与线路,采用集中移植、嫁接的手法实现南江文化的真正整合,可以实现较好的经营效果。
四、做好文化资源的保护及其活性发展与私权保护工作。首先,在开发南江文化旅游资源的时候,应保护古老的百越文化遗产及少数民族文化遗产及其他文化遗产,不要打着“民俗”或所谓的“文化遗产”之名搞假大空的政府形象工程或纯粹商业活动,搞“伪民俗”、“伪遗产”。其次,做好文化遗产的活性发展工作。实际上很多文化遗产并非“垂死”而具有活性发展的一面,尚有生命力。文化旅游产品的开发可以从维持保护开始向繁衍活化保护,以活化促传承。这就要在文化开发中以当地原着民为主体,以当地人为主位的原则,可防止地方化旅游资源萎缩和枯竭。第三,文化旅游开发要保护好私权,不要以保护国家资源为藉口幌子强行征用原财产所有人的财产、房屋等,即便征用也要做到足够的合理补偿。做到以上三个方面,南江地区文化旅游才能做到多元性、可持续性。
参考文献:
1.范俊军.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语言与文化多样性文件汇编[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6 99-100页
2.3.黄伟宗.《珠江文化系论》.香港.中国评论学术出版社.2005 83-84页
(范兰德,广州城市职业学院中文系副主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