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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原始人文身的几个问题



  在原始社会史的论著中,文身常常被置于原始艺术范围之内加以研究,而在探讨它的起源时,又总是众说纷纭,并归诸于各种不同的原因。笔者认为,原始人文身的原因可能是多种的,但其中最主要的真实原因只能有一种,其他的原因则是次要或派生的。本文根据手头的资料〔1〕,就其有关的几个问题,试作初步论述,重点则在探讨它的起源,作为引玉之砖。

  一、文身的分类及文身民族的分布

  俄国学者普列汉诺夫曾把文身划分为两大类:其一,用机械方法将染料注入皮肤内,使之形成永久性的图画;其二,藉助切割或烧灼所造成的疤痕而使皮肤布满花样。他称前者为“真正的文身”,后者为“割痕”,并指出这两种文身分别流行于浅色皮肤和黑色皮肤的民族中间。普列汉诺夫认为,黑色皮肤的民族之所以采取割痕的方法文身,就在于这种方法可以在人体皮肤上留下耀人眼目的白色疤痕,而机械方法则达不到那样显着的效果〔2〕。这种分类法,与世界民族志的记载大体上相符,但也有少数的例外,诸如某些澳大利亚和印度南部的图达人就常常兼用两种方法文身。

  通观世界民族志的有关材料,上述两类文身民族的分布,几乎遍布亚洲、美洲、非洲、大洋洲及太平洋岛屿。常见的采用机械方法文身的民族,在亚洲有我国的珞巴族、傣族、独龙族、布朗族、基诺族、黎族、高山族,印度的那加人、高尔人、比哈尔人、桑塔尔人,老挝的寮族、卡族,缅甸的掸族、克钦族,以及马来半岛的马来人和日本的阿伊努人等;在美洲有印第安人、海达人、喀罗人、爱斯基摩人等;在非洲大陆有玛孔德人等;在大洋洲及太平洋诸岛则有澳大利亚人(部分)、巴布亚人、萨摩亚人、毛利人等。使用切割或烧灼方法文身的民族,主要有亚洲的色曼人、图达人,非洲的布须曼人、达荷美人、霍屯督人、巴卢巴人,大洋洲及太平洋岛屿的澳大利亚人(部分)、阿兰达人和十九世纪七十年代为殖民主义者灭絶了的塔斯马尼亚人等。这两类文身民族,就他们所处的地区而言,大多数分布在热带,少数分布在温带,个别分布在寒带。

  鉴于上述分布情况,有学者认为文身是热带民族的现象,因为“热带人方为裸体,裸体乃施文身”〔3〕。把文身的起源明显地归因于所处的自然地理环境。我认为这种观点是值得商榷的。第一,人类虽然起源于热带和亚热带,但是人类并非自始就是文身的,文身习俗是一定历史发展阶段上的产物,是识别族外婚的标志。第二,世界大多数学者都认为文身是从绘身发展起来的,而绘身习俗流行于旧石器时代晚期,已为考古学龢民族学材料所证实〔4〕。第三,人类自从使用天然火开始,就已沿着河流和海岸向着更广阔的地域移居,今天遍布于一切大陆之上的旧石器时代遗址的发现,就是这一移居的证据〔5〕。第四,从我国汉文典籍的记载看,远古时代活动在大江南北的氏族部落都有过绘面或绘身的习惯。可见,把文身看作是某一地区(尽管这个地区相当辽阔)的民族独有的现象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文身当是世界所有民族的先民共有的习俗。

  二、文身的工具和颜料

  由于各民族所处的自然环境的差异,社会发展阶段的不平衡,以及生活习惯,喜好和信仰的不同,因而用于文身的工具和颜料也不一样。而且从其中不难看出因时代发展所给予的影响的烙印。

  黎族妇女文身时,喜欢用一种野生的黄藤刺和细木棒(作拍打用);独龙族喜欢使用竹针与木棍(用于拍打)。澳大利亚人和毛利人爱用细小的石片、贝殻或小刀割破皮肉造成疤痕;瘢纹的阿兰达人割破身体时必须使用燧石工具。波利尼西亚人常常兼用石、木、骨三种原料制成的梳状小齿刀和桨形小木槌,并认为人骨是制作小齿刀的最佳原料,其中的萨摩亚人往往使用形似小凿的骨器。喀罗人则惯用豪猪的刺文身。使用金属针类作文身工具的民族,有傣族、高山族和部分澳大利亚人等。

  从上述民族使用的文身工具可以看出,动植物的刺、骨、锋利的细石器、贝殻和竹、木器,当是最原始的文身工具;铁质的针、刀一类,显然是进入阶级社会后或受使用铁器的民族的影响而采用的文身工具。

  在用机械方法文身的民族使用的染纹颜料方面,黎族、独龙族习惯用黄藤汁、青草液、锅烟或墨,傣族则常使用青黛色的植物汁液。坦桑尼亚的玛孔德族染纹时爱用炭末。割痕的民族一般不涂抹染料,而故意放慢伤口愈合的速度,使之自行脱痂后呈现出明亮的白色瘢纹.阿兰达人和澳大利亚人惯把灰砂和土揉进伤口,使瘢纹扩大。不过,据民族志记载,也有例外的情况。如进行瘢身的塔斯马尼亚人,往往将手、腿、肩和胸等部位的皮肤割成深口后,还搽以炭粉,当伤口愈合落痂后,留下成排凸起的雪白疤痕。可以看出,植物的汁液、炭一类无疑是原始人最先用于染纹的颜料,墨、料珠等可能是后来才使用的。

  总之,各个文身民族使用不同的工具和颜料表明,文身习俗产生后,曾经历过漫长的发展过程。因此,对它的研究不应停留在现状上,而必须进行穷源溯流的探讨,方能弄清它的源流。

  由于浅色皮肤民族与黑色皮肤民族使用的文身方法不同,因而各自刺出的纹样也有明显的差别。前者的花纹一般都比较丰富多彩,富于艺术感;后者的花纹则较为单调,只有几道长短不一的对称的纵、横线。究其原因,主要是机械方法在施术时造成人体皮肤的受创面积小于切割或烧灼造成皮肢受创的面积,使被施术者能承受最大限度的疼痛。其实,即使是采用机械方法的文身,所刺花纹也非一朝一夕完成,而是逐日完成的。因为被刺的伤口会引起剧痛、炎症和发烧,故不能在一日之内刺较大的面积,否则会有生命的危险。原始人在实践过程中深知此理,决不敢贸然毕其功于一旦。

  从他们忍受巨大疼痛进行文身这点看,文身无疑是原始社会一种极端重要的习俗,我们不应轻易地用出于宗教感情等观点去解释它。

  三、文身的性别、年龄和仪式

  综观前述的文身民族,文身的性别有三种情况:有些民族男女皆文身,有些民族限于女性,有些民族则限于男性。男女皆文身的民族,有高山族、黎族〔6〕、图达人、海达人、喀罗人、阿兰达人、萨摩亚群岛和复活节岛的波利尼西亚人、伊里安岛的巴布亚人等;文身只行于女性的民族,有独龙族、达荷美人、毛利人、爱斯基摩人等;文身只在男子中间流行的民族,有傣族、掸族、克钦族、霍屯督人等。总的来说,女性文身的民族稍多于男性文身的民族。这种情况似乎在民族交往过程中,男子常常与早已不行文身习俗的民族接触多于女子有关系。如据文献记载,自宋至清初,黎族男子文身还相当普遍,但随着汉族影响的不断加强,到本世纪三十年代以后男子已不文身了。

  根据上述三种情况推测,文身习俗在方兴之时,男女都是文身的,只是随着时间的进展,各民族历史发展的不同,文身的性别才逐渐发生变化。

  流行文身习俗的民族,文身的年龄大多比较一致,一般都规定在成丁和及笄之年,但也有一些民族习惯自幼文身,直到成年才完成需刺的花纹。

  傣族男子多在青春期进行文身,故习俗规定,每个男子到了十五、六岁就得刺文,否则找不到爱人,过一辈子鳏夫生活。独龙族女子多在十二、三岁时文面。黎族男女文身的年龄要视其支系而定〔7〕,即:有的支系始于周岁;有的支系从十岁开始,直到十六岁结束;有的支系则从七、八岁起,一年文一圈或一行,直到六格十二行方停止。美洲北部印第安人的少女,常在第一次月经来潮时文身。有些民族女子文身的年龄,规定在从童年起到出嫁前这段较长的时间内完成。

  开始文身的年龄都放在结婚前这一事实表明,文身与通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然而,不管是采用哪一种方法文身的民族,在文身时一般都举行各种仪式,有些还与成丁礼结合进行。高尔族习俗规定,男女文身时必须一边刺纹,一边唱歌击鼓。马绍尔群岛上的土著民族文身时,还得捧着果物一类的祭品唱祈祷歌和跳舞。波利尼西亚人在文身期间,除不断款宴宾客外,还要以猪和席子赠送前来施术的工匠。黎族文身的场面,据文献记载也颇为热闹,常常“置酒会亲属”,“集亲客相贺庆”。〔8〕“四星黎”(侾黎的一部分)女子文面时,一定要择吉祥的日子——“龙日”进行。黎族的文身还要选择一定的场地,少女要在“寮房”(男女相会之所)或山栏地的草寮里进行。萨摩亚人在给儿子文身时,父亲不仅在文身期内供给施术者以食宿,而且还要分期付给他精美的席子与树皮布,此外还要邀请亲友们举行一系列宴会和豪饮。

  以上民族的文身施术者,一般都由富有经验的长辈,如母亲、姐姐、哥哥等担任,有的民族由女巫进行,有些民族则由专司文身的工匠从事。(图一)文身期间那种豪华的饮宴仪式、赠送和职业工匠,毫无疑问都是阶级社会的产物,属于文身的变异现象。

  四、文身的部位与纹样

  举凡行文身习俗的民族,对文身的部位和纹样都各有细致的规定。用机械方法文身的民族,其文身部位,有些限于面部,有些则既黥面又文躯干、四肢,有些却只文躯干或四肢。藉助切割或烧灼方法文身的民族,瘢纹的部位一般都是肩、胸、背、腹、臂、腿等处。

  我国独龙河谷的独龙族,下江地区的妇女只文上下唇或鼻尖,南部地区的则刺上唇、下颚,其他地区的多刺于颔部或前额、双颊、鼻子、下颏,均限于脸部。黎族妇女文面多以口为中心,两眼为准点,颏为基部,在躯干多黥于胸、背、腹和腰(图二);另据学者调查,也有女子婚后由于丈夫之溺爱而为之涅私处者〔9〕;四肢的部位主要集中在手、腿或膝上(图三)。傣族男子文身的部位,除胸、背、臂外,还有两股部分。台湾自称“太么”人的高山族,男女黥涅的部位多在面部,故称为“黥面番”〔10〕。桑塔尔族的女子喜欢在鼻子、脖子等处刺纹.萨摩亚的男子文身的部位是从腰至膝。喀罗人男子主要在胸部刺纹,妇女则文前额、鼻子和下颏。唯波利尼西亚人的男子文身部位较广,常爱从头到脚刺纹。阿伊努人妇女的刺纹常见于前额和手腕。毛利人的妇女习惯在前额、眼内角和鼻子两侧黥面。图达人妇女多在胸、上臂刺纹,男子则在左肩用烧热的铁棍烙上疤痕。

  文身部位的不同说明,文身风俗产生时,可能男女都既文面,又文躯干和四肢,而各民族男女文面或躯干、四肢部位的不同是晚出的现象。这个发展线索,还可以从我国文献的有关记载中窥见。一般来说,先秦典籍多言“文身”不分性别,汉以后的古籍除言“文身”外,还出现“雕题”、“黥面”、“繍面”(或“绣面”)、“缕面”、“劖面”、“剺面”等专指文面的术语。先秦典籍中的所谓“身”,当系指包括头部、躯干和四肢的人体的总称。这个理解如果不错,那么,在先秦时代我国境内的所谓“蛮”、“夷”民族的男女都是既文面、又文躯干和四肢的,只是后来随着时间的推移,才发生性别和部位的变化。男女皆文身的事实表明,文身在原始社会中并非一般习俗,而是与原始人的两性生活紧密相联系的重要习俗。

  通观使用机械方法文身的纹样,尽管十分纷繁,但其题材大体仍可归纳为三大类:其一,为动植物花纹;其二,是无生物花纹;其三,系文字、货币、符号等花纹。第一、二两类花纹的发展规律,是愈原始则愈接近原形,愈往后则愈趋于图案化。第三类纹样,显然是向阶级社会过渡或受早已踏入文明门槛的民族的影响后而产生的,因此,属于晚出的变异性的花纹。然而,无论哪一种花纹,又都是以线(包括曲、直、弧三种)、点、圈构成的图形。

  黎族、傣族、高山族、布朗族的文身花纹常以虫、蛇、龙〔11〕、蛙、虎一类动物为主要题材,黎族有时还刺以花卉、云、雷等花纹。海达人的文身也多以野兽(氏族图腾或传说中的野兽精灵)的形象作纹样。寮族男子惯于遍身刺以龙虎花纹。高尔族文身花纹的内容,除用纵横线条构成图形外,还刺上各种禽兽图案。这些都是保存动物图腾纹样较为典型的文身民族。当然,他们所刺的动物花纹,大都是动物的某一部分,而且已趋于图案化。而把整个动物形象刺于身上的也有,但不多见。瘢痕民族的纹样,正如前文所说,一般都较简单,多数是纵横的线条,没有动植物和其他方面的纹式。这是两大类型文身民族在文身花纹样式上最明显的特点和区分。

  五、文身的起源与演变

  关于原始人何以文身的问题,古今中外的学者都作过各种推测,仅笔者涉猎到的就不下十数种之多,诸如:1.为了避免水中动物的伤害〔12〕;2.与图腾主义有关〔13〕;3.表明氏族关系〔14〕;4.是进入成年人级别的一种考验〔15〕;5.为了纪念养育祖先的动物之恩〔16〕;6.便于死后为祖宗承认为同族之人〔17〕;7.妇女文面以示终身不二〔18〕;8.是一种原始宗教感情的产物〔19〕;9.为了装饰〔20〕;10.是原始人一生的“记要和备忘”〔21〕;11.出于原始外科医疗的需要〔22〕;12.女子文身是为了赢得男子一盼〔23〕;13.以别贵贱〔24〕;14.女子文面是为了防止外族奴隶主和封建主掠夺为奴婢〔25〕等。其中1、7、13三种是我国古代汉儒的见解;3、8、10、11、12五种为普列汉诺夫的观点;其余为国内外近人的看法。将这些不同的观点细加分析,我认为大多不是原始人文身的最初最主要的原因,而是文身蔓衍流传过程中派生出来的意识。对此,应加以廓清。

  从丰富的民族学和文献资料看,原始人文身的最初的真实原因,当是为了排除血亲婚配。具体言之,文身是为了阻止同胞兄弟姐妹、从(表)兄弟姐妹的通婚,即为了识别族外婚。这个推断如果可以成立,那么,文身的起源就与族外婚的形成、氏族的产生同样古老。

  由于原始人两性生活的需要,这些作为婚姻级别的动植物和无生物,随着婚姻级别转化为氏族也就成为氏族的图腾。从民族学和文献材料中可以窥见,原始人为了识别族外婚,曾将图腾绘在身上,并逐步发展为文身。我国典籍记载的燧人氏“蛇身人首”,炎帝“人身牛首”,蚩尤“龟足蛇首”,驩兜“人面鸟啄而有翼”,勾芒“鸟身人首”,共工“蛇身朱发”,禺虢“人面鸟啄”,女娲“蛇身牛首虎鼻”,伏羲“蛇身人首”〔26〕等,学者们历来都把它们看作是原始人的图腾。其实,更确切些说,这是原始人由于通婚的需要而将本氏族的图腾绘或文在身上的形象。

  然而,彩绘的方法不能使图腾形象长留在人体的皮肤上,因为劳动时挥汗和日晒雨淋都会使颜色消失。为了使图腾形象永存皮肤上,原始人采用了文身的方法。这种方法可能是从他们的生活实践中得到来。因为人们在劳动中碰伤了身体,都会引起绘身的颜料与血色素发生化学作用,伤口愈合后得到刺纹的效果,从而使原始人获得机械文身的经验。

  原始人绘身的主要原因既然是为了识别族外婚的需要,那么,从其中发展起来的文身当然也是出于相同的原因的。关于这个问题,“社会化石”同样给研究提供了证据。

  第一,在某些文身民族中至今仍然流传着文身为了避免血缘通婚的神话。如本世纪三十年代黎族民间还口头流传着这样一则文身起源的神话:“上古之时,天翻地覆,世界生物尽被淹埋,人类同遭此卮,仅遗一姐一弟,相依为命。然姐弟虽情亲如手足,终不可以婚媾,于是姐觅夫,弟觅妇,分道扬镳,各自东西,久之各无所遇,终乃姐弟重逢,如此者再。雷公知其事,化为人身,下凡谓弟曰:‘今予在此,汝二人可结为夫妇’。弟曰:‘姐弟不可婚姻,否则必遭雷公打。’雷公曰:‘我即雷公,决不打汝!’弟仍坚持不可,重出觅妻,于是雷公将姐之面画黑(即文面——笔者)。无何,弟再遇姐,不识为谁,以为必非己姐,可以求婚,于是姐弟结婚,繁衍生殖,而得今之黎人。”〔27〕 这则神话表明,黎人的文身是为了避免血亲婚配之嫌,虽然有点掩耳盗铃,但具有幻想魅力的神话毕竟还是原始人“用一种不自觉的艺术方式加工过的自然和社会形式本身”〔28〕,因此,它的核心部分是可信的。解放后,民族学工作者对该族进行了重新调查,类似的神话不但没有消失,而且还在现行的婚姻习俗中发现了禁止血缘通婚的丰富材料,从而为这类神话找到了现实的依据。

  第二,在许多文身民族中间,直到今天还流行先文身后结婚的习俗。如桑塔尔人尽管文身习俗已发生了变异,渗进了阶级内容,但在姑娘们的头脑中仍根深蒂固地残留着若不文身,到结婚年令时就找不到对象的思想意识。傣族男子的文身也包含着同样的意义。又如,上文提到过的侾黎,有些地区的女子虽然已经不文身,但在出嫁之日,还得由其姐妹用炭或墨在她的脸部绘上黑纹,然后将炭或墨系在腰带上,回到夫家俟款待客人酒饭后,纔可把脸上的黑纹洗去,将腰带的炭或墨扔弃。我认为,这种习俗与上文提及的该支系现实生活中流行用动植物名称来做通婚集团标记的习俗是相一致的,同样反映了文身与婚姻的密切关系。

  第三,文身的不同纹样是不同的婚姻级别或氏族的标记。以黎族各支系为例,尽管其花纹错综复杂,且多变化,但仔细分析,仍有特征和规律可寻。如美孚黎的花纹一般都较其他支系繁多,还保留有较为原始的线条形青蛙纹(图四)。合亩地区的杞黎,女子文面普遍采用斜、直、弧三种线条构成图形,但其中的“小鬃黎”、“大鬃黎”、“生铁黎”却又各不相同:小鬃黎女子的纹式为两条平行直线,中有小点;大鬃黎女子只有简单的双线带纹;生铁黎女子的花纹则较为复杂,往往从上唇两角起用双线斜画至耳边,并折双线至下颔,然后在下颔作一弧形线(弧口向下)连结两边双线,再在弧中画一直线,下又加小弧线(图五)。侾黎女子文面的花纹较简单,只采用双线纹(图六)。据调查材料反映,过去各支系由于风俗习惯和文身花纹的不同,彼此都不通婚,他们之间有这样的说法:侾黎嫌美孚黎文面太多,美孚黎则认为侾黎不漂亮。这也间接反映了文身与通婚的内在联系。

  以上三例,尽管已经渗进了后来的思想意识,但文身为了识别族外婚的痕迹,仍未被岁月的长河所淹没。

  然而,随着母权制向父权制的发展,血缘纽带的日益松驰,氏族、部落的不断迁徙、杂居和混血、同化,以及原始社会的解体,文身习俗渐渐发生了变化,花纹开始由繁而简,并日趋图案化,先前识别族外婚的原始意义也慢慢澹薄。其后,在向阶级社会的发展中,又逐渐渗入缀音符号、文字、货币、符箓等内容,逐步派生出所谓辟邪、记功、别贫富、区贵贱等较晚的思想意识。这种文身的变异现象在许多民族如黎族、傣族、那加人、波利尼西亚人中间都较为普遍地存在。

  有些民族的文身习俗则因受周围先进民族的影响而逐渐消失。诸如黎族,解放前由于当地政府的禁令和汉族影响的深入,从本世纪三十年代开始,文身的人已逐渐减少,但未完全停止。直到解放后,在党的民族政策的光辉照耀下,黎族妇女才自愿自觉地起来革除这种陋俗。对此,当年在海南黎寨视察的郭沫若先生曾有诗赞云:

  

  雕题剺面传闻有,今到海南始见之;

  黎族衣缁成习尚,妇容黥墨足惊奇。

  虽云古道存民俗,想见奴徽剩孑遗;

  幸喜小姑逢解放,玉颜含笑报春晖。

  

  综上所述,文身是一种承传最广、最久的原始社会的遗俗,它在年龄、部位、花纹、仪式诸方面都反映了与婚姻生活的联系。文身是从绘身发展起来的。原始人文身的主要原因如同绘身一样,最初不是出于宗教的感情、对养育祖先的动物的感恩,也不是为了装饰,记功,而是为了识别族外婚,作为防止血亲婚配的记号。这种记号就是经过原始艺术加工的氏族图腾。其后,随着向阶级社会的过渡,文身几经蔓衍流传,慢慢渗进辟邪、别贫富、分尊卑等变异的阶级社会的思想意识,而其花纹也由繁而简,逐渐趋于图案化,并增加了文字、货币一类新内容,从而产生种种歧义,使文身起源的真实原因渐渐模糊。这也就是后人研究文身起源之所以会作出各种不同解释的症结。

  

  注 释:

  〔1〕本文所引资料,除已注明之外,关于国内民族部分主要来自:1)、中国科学院民族研究所云南民族调查组和云南民族研究所有关独龙、傣、布朗等族的调查报告;2)、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关于西藏珞巴族的几个调查报告》(1978年5月印);3)、中南民族学院少数民族文物陈列馆1955年6月至1957年3月编印的《海南黎族情况调查》第一至第四分册;关于国外民族部分主要来自:1)、乔治·彼得·穆达克:《我们当代的原始民族》(童恩正译),四川省民族研究所1980年7月印;2)、刘国楠、王树英编着:《印度各邦历史文化》,中国科学出版社1982年版;3)、C·A·托卡列夫、C·П·托尔斯托夫主编:《澳大利亚和大洋洲各族人民》(上、下册),三联书店1980年版。

  〔2〕普列汉诺夫:《论艺术(没有地址的信)》,第113—114页,三联书店1973年版。

  〔3〕卫聚贤:《读殷商民族发源地质疑后》,《学术月刊》第一卷,第二、三合期,上海1933年,国立暨南大学学术月刊社编辑。

  〔4〕见M·O·柯斯文:《原始文化史纲》,第194页,人民出版社1955年版。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18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6〕据近人调查,黎族男子在本世纪三十年代以前还有文身的习惯。这个材料与历代文献记载相符,故将黎族作为男女皆文身的民族。

  〔7〕据该族自称,共有四个支系,即“美孚”(或“美阜”)、“侾”、“杞”(或“歧”)、“尊”(汉称“本地”)。

  〔8〕参看范成大:《桂海虞衡志·志蛮》及赵汝适:《诸蕃志》卷下。

  〔9〕刘咸:《海南黎人文身之研究》,《民族学研究集刊》第一期,南京中山文化教育馆1936年单印本。

  〔10〕见林惠祥编:《台湾番族之原始文化》,国立中央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所专刊第三号,第7页,1930年版。

  〔11〕据国内学者考证,实为鳄鱼一类的水中动物。

  〔12〕参看《史记·赵世家》正义、《汉书·地理志》、《淮南子》高诱注。

  〔13〕〔20〕同〔4〕。

  〔14〕〔19〕〔21〕〔22〕〔23〕同〔2〕,第113—117页。

  〔15〕《苏联百科辞典》,第241页,时代出版社1958年版。

  〔16〕史图博:《海南岛民族志》,广东民族研究所编。

  〔17〕顾 :《海槎余録》。

  〔18〕张庆长:《黎杞纪闻》;屈大均:《广东新语》卷七。

  〔24〕乐史:《太平寰宇记》卷一百六十九。

  〔25〕陶运逵:《俅江记程》。

  〔26〕参看《帝王世纪》、《路史·蚩尤传》、《山海经》(“大荒南经”、“海外东经”、“大荒西经”、“大荒东经”)、《列子·黄帝》、《补三皇本纪》。

  〔27〕同〔9〕。

  〔2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113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原载《史前研究》1985年第4期。本文插图系吴秀英摹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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