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困难、找警察”。广西有位仁兄牢记于心。一天,他的困难来了—生理冲动。怎么办?找警察呀?结果小姐没找到,自己还蹲进去几天。
1月4日晚10时许,正在值班的广西罗城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民警彭鸣洋接到一名男子的电话。对方问小彭:“你这里有什么服务?”小彭说:“我这里有报警求助服务,请问你有何需要帮助?”对方说:“我想找个‘小姐’。你那里有吗?”小彭说:“我这里是公安局。”随后挂了机。谁知不到两分钟后,对方又打来电话,还是要找“小姐”。这时,小彭告诫对方:“这里是公安局的报警电话,没有事请不要乱拨打,否则是要被追究法律责任的。”然而,在之后两个小时内,该男子又先后六次、换了四个地点用固定电话拨打了“110”,内容都是要找“小姐”,要求警方提供性服务帮助。为此,“110”警务大队和城关派出所马上进行查处,终于在5日凌晨,于邮政局附近的电话亭前,将正在拨打“110”的该男子抓获。
经审讯得知,该男子韦某,现年34岁,广西东兰县人。其供认,他目前在罗城一煤矿打工,工余无事、寂寞难耐,便到罗城县城玩耍。因找小姐无门,便想到打“110”,想不到这是犯法的。由于其行为扰乱了公安机关的工作秩序,违反了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19条第一项的规定,为此,罗城公安局对韦某处以治安拘留七天的处罚。
这位仁兄真厉害,竟敢要抓小姐的人帮他找小姐。这位仁兄也够老实了,在得到对方明确答复“我这里有报警求助服务,请问你有何需要帮助?”后,仍提出“想找个小姐”。难得那位值班公安一问一答得很耐心、很规范,更糊涂那七天拘留处罚究竟是找小姐之罪(不在110服务范围),还是乱拨110之过?
想想正值壮年的单身男人,生理需要一时按耐不住,欲火焚身之际,不知女人在哪?又不能随便乱来。这可不就成为他当时最大的困难?当困难降临,又无计可施时,自然而然就想到了满大街的口号。警察同志们是有义务帮助人民群众解决生活上的困难的。这位仁兄坚信这一点,按理并没有大错,反而很有勇气和创意呢。不过,他千不该万不该在被拒提供这项服务后,仍一而再、再而三地打110,这下性质就变了。
200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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