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年终表彰评先进又来了。最大规模的要属今天登在《南方日报》A05版的“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名单”。51个先进工作者名单前,我注意到标以“书记”、“主任”、“部长”、“局长”、“所长”、“场长”、“馆长”、“大队长”、“总经理”官衔的就有44人!只有7人凑合算是群众。7个“小矮人”中还包括一名教授,一名主任科员,和三名部队武警干事。当官的,与民争“先”不地道!如果真的先进,理当授奬,问题是他吃的就是这碗饭,做的就是职责内的本份事,拿的是他正常付出后的报酬,为何非要挤进这个选进堆里凑热闹?宣传部长、精神文明办主任、爱国卫生办主任、新闻出版局局长,这些人为精神文明建设做得再好也是应该的,就像售货员站了一天很辛苦,那是他本职工作,专职干这个的,没有什么可歌可泣的。表彰先进本来的原始含义,是上级领导为了鼓励士气,鞭策部下,更快更好实现目标的一种精神手段,现在却被各级领导自己近水楼台先得月了,群众怎能没有气?所谓先进也成了注了水的先进、霸位的先进。
不仅是“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近些年,“全国劳模”、“十大杰青”、“三八红旗手”也出现了领导干部官员占大宗的倾向。按照党政领导选拔有关条例,官员先进是必须的,应该的,能最终升为掌控一定权力的官员,本身就是对其表现先进的最大奬赏,何来还要分一杯羹原属于激励士气的群众名额?一个领导干部对名利看得如此之重,连一点一滴都不肯放过,恰恰说明他离所担任的领导职务的要求还差得很远,品质胸怀境界还很低很低。可以想见,这样的人一旦遇到麻烦,出了大事,要追究起责任,他势必会把一切推得干乾净净。好事不能缺了他的,衰嘢都是别人的。
2005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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