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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收入圈”故意漏列了官员

  为了推行税务规范化,使个税征收更趋合理,国家税务总局最近出台了一个高收入行业和个人界定。列出13种行业、11类职业者为高收入群体。消息见报,议论纷纷。有的说,“我是高校教师,但我不是高收入”。有的讲,“新闻记者、杂志主编、报社老总、体育明星、艺术品收藏、不动产经纪人等,才是不折不扣的高收入。可这些热门职业并未在册”。

  我注意到,13种高收入行业里,画圈的人显然记得没把自己(“税务”)圈进去。11种高收入职业中,除了同意上述意见外,也没有把日进斗金的各级官员特别是高官框进来。也许,有人会辩称,“官员”不是行业,也不是职业。但官员掌握着控制社会向己有利一面发展的所有优势、享受着因为权力带来的取之不尽的有形和无形的高额资产回报,却是不争的事实!他们的实际收入远高于在册11种人中的大半。一项调查显示,592%的人认为党政干部是改革开放以来受益最多的群体,排名第一。特别是在制度漏洞下,权力的“可资本化兑现”成为官员生活的另一层保障。现实中,有暴富的官员,却罕有生活贫困的官员。拥有了权力,也就等于拥有了财富。对于这样一个实际存在的超高收入的特殊群体,不能因为不好划类而漏列。否则,所谓“高收入界定”,就成了“除我之外”的不公平条款,后面跟进的“个税起征”,就更无公正可言了。

  2005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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