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初期至70年代,外国元首来访或我国领导人出访,很是时兴了一段互赠珍奇动物的风气。至于选送何种动物,当然是以一个国家最具代表性的珍禽异兽为首选啦。记得印度总理就曾送给我国一头小象,童年时我在北京动物园里看过它。
大熊猫是我国珍稀动物之最,是公认的国宝。国宝一旦赠予他人,对象理当是友好主权国家。显然,此宝不适合赠送一奶同胞的台湾。连宋应邀访问大陆,两岸加强交流对话,临行前主人送客人一件生命之礼,纪念和平之旅圆满成功、预示搭桥之行来日方长,本是一件非常浪漫温馨的事。但在动物的象征性选择上,以及动物的取名和赠送时间上,均有欠虑之处。
第一,既然当前两岸大势是消除敌对,尽快回到和谈,那么赠送的动物,再也没有比全球公认象征和平的鸽子更好了。至于和平鸽之礼具体操作,方案又可有二:一是可考虑赠送美丽可人又价值连城的中国珍稀观赏鸽(台湾岛没有);二是在福建沿海和台湾西海岸同时举行两岸信鸽对放回归仪式。我想,这样标志性的礼物和赠送仪式所收到的效果,后人自有评说。
第二,昨天报闻要给赠台大熊猫公开征名。是大熊猫没有名字吗?非也。平常百姓家里的阿猫阿狗都有名字呢,何况国宝?既然选送的大熊猫指定要一岁半至4岁,按照常理,四川卧龙大熊猫研究中心想必早就给这种年龄的熊猫起了名字(果然,经查,12只备选熊猫除一对双胞胎外,10只早有其名。它们叫“福福”、“林阳”、“梅清”、“兰香”、“菊笑”、“竹韵”、“阳光”、“新月”、“格格”、“郡主”)!按照中国民间送礼习俗,送客之宠如果原就有名,受礼者再改其名,应视为对原主不恭。相反,送客之宝原已有名,原主易手前再临时改名,是对尊客不敬。
第三,所谓送礼,无论大礼小礼,政治礼还是礼节礼,特征之一,总是与主客出门进门相伴。很少听说过人未行,礼就先到的。更没听说过人走老鼻子远了,吆喝半天要送的礼还没准备好呢!
200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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