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鸡西市出了一桩新鲜事:在全国职称外语考场上,一女考生提出小解的要求遭到监考老师数次拒絶后,忍无可忍的她竟解开裤带,当众在考场方便。
事后,有关方面模仿法律语言对记者如是说,“由于监考老师和流动监考无法鉴别该考生提出上厕所要求的真实目的,所以没有准许其上厕所,也没有向主考报告情况。于是发生了这件令人遗憾的事”。事实又是怎样呢?这位女考生两次提出上厕所被拒后,因尿憋难忍已上升到比考试还重要的地步,于是第三次提出时作出重大牺牲:“上厕回来后不再答题,等到考试结束再退场。并找两名女监考到厕所监督我的行动。”然而仍遭到断然拒絶。
一个思维正常的女性宁愿弃考也要满足方便,说明她当时的生理反应已难以忍受,考试已降为可有可无的东西。当付出如此大的代价仍未能一泄时,她惟有选择又一次的人格受辱。女考生第三次主动提出的“条件”,应视为充分配合监考人员维护考场纪律的行为。考试都放弃了,还谈什么作弊?然而,监考人员不但残忍地拒絶了她,还“不向主考报告情况” ,这是国人典型的“神经过敏执行力”综合症! 该严格执法的,他花花肠子通融办法多的很;该人性化处理的,他却板起一副黑面孔装得挺像!
女考生被迫当众小便,将人的尊严和自由置于牲畜不如的地步!这件事让鸡西名扬千古,让当地教育部门沦为笑柄。它对当事人心灵的伤害,以及由此波生出的人心死去,远超出这间教室里所有考生如愿以偿通过考试评上教授!
不要再谈什么“以人为本”了。活人总不能让尿憋死。
2005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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