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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利益被漠视的国企改革失去正义

  据4月15日的媒体报导,国资委财政部公布了一个“大型国企不得向管理层转让产权”的暂行规定。有识之士不禁拍手叫好。可惜这项规定出台得太迟了,好的国企已让“公家人”“转”到自己兜里差不多了。即使这样,这项规定对中小型国企产权转移仍未限制。

  听说过“改革进入攻坚阶段”这句话吗?攻坚指的就是近几年国企产权改制和城市经营改造两件大事。由于国企改革即明晰产权涉及敏感的政治制度范畴,改制不可能有最后的出路,只能搁置起来。剩下的所谓改革也就变成简单的切蛋糕仪式单兵突进了。国企管理者,那些本来没有任何投资能力和家业财产的厂长、经理,只因生逢其时,就可以像当年接受党的光荣任务一样自己、或干脆与当地官员联手,通过自卖自买、低卖低买的方式,迅速完成由一穷二白到红色资本家的人生转变。当一个为国企辛辛苦苦工作了大半辈子的工人,刚刚还在对儿孙说庆幸遇到了改革的好时候,要好好珍惜生活云云,第二天就被通知转制下岗了。他心中的茫然和苦涩可想而知。就像大规模圈地运动把千千万万的农民变为城市流民一样,国企改革也让广大职工特别是中老年职工丢了饭碗!尚在国企的广大普通职工,也深切感到自己的利益是在改革中流失了。他们上访、诉说,有的还上路阻挡交通、爬到高楼上做出极端的事情。他们人数虽多,却属于社会最底层的弱势群体。而我们的政府却认为他们的行为不利于“稳定”,我们的主流经济学家们还要游说他们忍受,说是改革必然带来的“阵痛”。

  这场改革原本是在一片叫好声中开始的。但随之带来的社会不公和老百姓的不满,引起越来越多的人反感。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在让大多数人民生活得更好这一点上应是一致的。不管怎么改革,都应着眼于大多数人的利益,都应遵循这一正义的准则吧?排斥了大众参与的改革,只能是权势者的改革,特别是当事实证明它让极少数人富了、让大多数人穷了,就更违背了改革的初衷。

  老百姓终于发现:改革的主要受益人正是改革的发起者。在国企改制中,占企业人数90%以上的职工没有发言权,为了保住饭碗,他们惟有听从企业少数几个人的摆布。国有企业管理者占尽一切资源优势,巧借改革之名,将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好处集于一身,他们由政府委派来的托管者的角色,摇身一变成了国企亿万资产的拥有者,已是不争的事实。

  国企职工原以为国企改革是为了“搞活企业”,让自己生活的更好。哪知不消几年,厂长成了董事长,经理变为CEO,企业卖给了私人,自己沦为下岗流浪汉,饱受“两种制度”缺点的共同惩罚。

  现在看来,国企改革的实质走的是一个利益再分配的过程。利益流向少数人群不是正义的分配。

  200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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