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闻,前日湖南常德动物园发生惨剧:一名九岁男孩见到老虎兴奋莫名,翻过隔离护栏直接与老虎隔笼嘻戏,还不时伸出手去挑逗猛兽。结果被老虎一个冷不防咬住左手。这时男孩堂妹大叫在园外等候的家长相救。男孩的父亲虽然表现神勇,奋不顾身,无奈老虎越咬越深,干脆将男孩整个胳膀生生撕了去,而另一只老虎闻到血腥味也过来助虐,把男孩的右腿拖进笼内狂噬。一个观赏者就这么成了被观赏者的点心。
趁男孩的父母未起诉动物园前,有几点可说:一是男孩的父母对惨剧有直接责任。这种责任,表现在平时没有对孩子就动物基本常识进行过教育,让孩子知道什么是凶猛的、犬牙交齿的食肉猛兽,什么是温和的、平牙排嚼的食草动物。或说他们不认为孩子不懂课外东西有什么大不了。二是父母不该为省几个门票钱,放心让孩子自己入园玩耍。因为动物园不是普通公园,它的展品大都是孩子在现实中絶对看不见的,仅仅为瞭解惑答疑,家长也该有陪伴的义务。
事实上我们很多家长、特别是城市长大的年轻家长本身就很无知,对自身基本安全防范的无知。这就意味着他们的下代只好独自面对和重复上辈人所经历的每一道危险。比如上街过马路要特别当心哪一类车;独自一人时如何接听陌生人的电话;进入人多封闭场所要习惯先留意出口;在高层建筑下通过或停留要特别警惕;突遇凶狗袭击或吓人动物立刻蹲下万勿做任何挑衅动作;只有头和一只胳膊能过的洞口才能全身通过;水泥等硬物地面从高处跳下最多不能超过25米;自觉游不到10米以远千万不要尝试到淹过头的水域……。可惜我们很多读了十几年书的高学历家长,几近中年,却对这类生活常识一无所知。在他们眼里只有防碍自己升迁的人才叫危险,当然也就不能奢望他们对孩子时时做出警示。
自己一路幸运过来,不等于孩子还那么好运
2005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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