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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大新闻:国人在外公众地莫大声喧哗
奥运在即,北京很注意治理形象。对内严控食品安全,对外强调自律形象。今天外交部就发布了领事保护协助指南,提醒中国公民在境外要注意19种常见问题(见《南方日报》8月22日A11)。其中“公共场所不要大声说话”,不约而同被各家媒体单挑出来作题,反映出大家对这一集中表现国人劣性的行为在认同上的高度一致!消息刊出,反响之强烈,也可从今天搜狐网国内新闻点击排行榜该闻高居次位看出究竟。
有生活中我们不难看到,很多同胞在私人空间里多是一副温文尔雅,细声细气的样子。可一当到了公众场所,就完全转了性:男的像雷公,女的似河狮。这与欧美西方国家民众遵从的率性于私密、克忍于公众的民俗刚好相反!本来,“公众场所不要高声说话”,就像“街头不要随地大小便”一样,只是一个文明社会人人皆知的常识,何劳政府部门郑重其事当作一件非常严重的禁律来突出强调呢?说明它太普遍了,普遍到即使是一位外国盲人,只凭此特征就能认出你是一个中国人。
要在北京奥运会之前克服这个毛病,很难。因为公共场所大声说话可追溯为国人的一种文化。而文化有“顽固流传”、“规律重蹈”的特点,要想彻底根除,惟从生存它的历史环境刨起,而那样做,就有点儿“削足适履”的味道了。
(2007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