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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桥事故处理速度太慢



  今天是端午节。烈日高照,必有水患。跟水有关的大新闻,首推“6.15”九江大桥断桥事故。可事发两日,才敢见报(日报),事发三日,才有大领导到场,事发四日,仍未打捞出沉车和失踪人员,事发五日,旧渡口仍未开通。最可笑的,不知出自哪个草包粪蛋的主意,居然想出用圆桌大的磁铁去吸沉车?那沉车又不是缩成一团触面光滑的金属件,如何吸得?果然是无功而返。我想不通:那湾水又不是深不见底,为何就不能派蛙人潜入水底,先确定沉车位置顺便找寻受难者遗体,再就近利用桥面用钢缆挂钩将其拖出呢?可从新闻报导来看,迄今为止,连沉车影子都没找到,还吸个什么劲儿啊?至于失踪人员,最大可能仍在驾驶室内。因为当时事发突然,车辆处在行驶状态,车中人来不及夺门而逃,驾驶员很可能还佩带着安全带。突然随车坠水,实难逃生。所以,只有找到沉车,才能最大机会找到罹难者。现在,有关救援人员却宁愿被动地在下游等待浮尸?今天说浮起7具,有3具不是。那么剩下4具总该第一时间让家属前往辨认吧?NO!还不准!平时挂在嘴边的“人性化管理”体现在哪里?还有,那4辆坠江车,本来不难查出。谁知一辆车牌号硬是粗心给人家搞错了,说是套牌车。人家晴天霹雳死了人,末了还无端安个污名?搞错了吧,不懂得首先向受难者家属道歉,反而安抚那个虚惊一场活得好好的车主。什么玩艺儿!真不知有关部门主事的脑瓜子是怎么长的?长此以往,它给人们形成一种既定印象,每当突发事故来临,有关部门的兴趣和注意点,全在事故的定性和责任甄别上,而对刻不容缓的后事处理却分外迟钝。你看,连媒体标题都口径一致不嫌蹩口:“船撞九江大桥事故”、“船撞桥梁事故”,一定不能少了“船撞”二字。为了引导读者先行认可,今天某报还报出那艘肇事船的船长不懂卫星导航的“罪行”。一条破木船,还有“船长”?已开到桥前,还要卫星定位?说来说去,不就是近来普降暴雨,水位高涨,造成桥墩及保护设置没于水下,行船航线视线受阻吗?大桥管理和航运部门怎么说都有连带责任。舆论引导怎么能如此单究一方、偏袒一方呢?再说,事故原因评估不是还没公布吗?有关部门非常介意公众怀疑九江大桥本身设计安全存在问题,只能是“此地无银三百两”!一个中学生都明白:物件不管大小,只有达到一定的速度,才能构成能量(重力加速度)。况且水中行船,非比路上飙车,一条木制平底运沙船,能有什么速度?它又不是走私大飞、高速炮舰、万吨铁甲破冰船?就算撞上引桥的一根桥墩,如何能对一座获奬大桥产生像多米诺骨牌那样的破坏力?一名现场目击者的话非常值得重视:“我看到一根根水泥横梁先是错位,然后像积木一样掉入江中”。搞桥梁工程技术的人都知道,坍塌瞬间建筑材料离位形态和受损状态,对于事故调查取得正确结论,有直接的帮助。就算最后元凶仍是“船撞”,九江大桥在洪水季节的防撞安全设计本身也存在严重缺陷,这是逥避不了的事实。

  我省去年不是定了一个什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吗?为什么到节骨眼时,这头该上场溜溜的骡子却脚底抹油不见影儿了呢? 一句话,“6.15”事故处理节奏太慢,太缺少人性化!  

  

  (2007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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