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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评一句就跳河,还什么“优秀生”?



  今天(4月29日)《南方日报》A05和《南方都市报》A12均报导了广州市增城荔城二中初一男生跳河自杀的消息。花季之年,坚守理念,以命代言,勇气可嘉! 不过事由却因老师批评他背错了单词,并罚他抄默,这就太让人嘘唏了。

  最可恨报导引用家长、同学及个别老师对轻生者的一面之评:什么“成绩优异”、“性格开朗”、“优秀生”、“好学生”等等。如果真是这么好,为何就经不住几句批评?更何况老师没有冤枉他,是他自己有错在先。如果揪住老师批评惩错学生方式方法有误,进而升格为直接导致自杀的原因,要老师和校方承担后果,那就大错大谬了。如果这个逻辑成立,那么一切自杀、自残、自虐行为,都可成为一招致命的目标打击手段了。谁还敢当老师、领导和管理者?

  轻生者父亲也承认,孩子不听话也会偶尔骂两句,但儿子都会接受父母的批评。这话的意思无非是说,孩子对批评是有承受能力的,之所以跳河是老师批评得不对。父母当然帮腔自己的孩子,可这种偏见极高、可信极微的话能呈堂作供吗?那位女老师肯定也不是第一次用同样的方式惩教学生,就算批评的方式有待讨论,为何别的差等生都能欣然接受,他家的优秀生却悲愤自尽了呢?说明我们的判优标准出了大问题,我们的教育体系出了大毛病。否则,为什么一俟出事,各方各面总是不能找准要害开火呢?总要经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才能逐渐给予公正的评判呢?

  都说现在的孩子娇贵,独生子女尤甚。年轻人极端自私自我,只能听好话,记不住别人的好,成普遍的共识。为此,企业招工遇着老道狠点的考官(特别是台企招工),一说是独生子女,不要!二讲是城里大的,不要!三看个性张扬讲话不识礼数的,不要! 四见长得有点儿姿色帅气的,不要! 五觉得陪来的家长十足抱窝的老母鸡铁护着孩子的,不要!学生哥,专长就是接受教育的,挨批改错当是家常便饭。一点批评就受不了,将来长大到了工作岗位,也好不哪儿去!老板一怒让你“滚”,还不要跳几回楼?再说了,不就是罚抄几遍英语单词吗?多写几遍累不死人更扯不上人权。日本韩国新加坡的老师还要打板子、抽藤条呢,也没见人家的父母冲到学校去拼命?

  孩子去了,是不幸。可更大的不幸,是酝酿成因的其父母,压根儿不会想到自己有什么责任。杨丽娟追华仔,众口一词指责其父母纵容姑息,“好学生”挨一句批评就自杀,却无人对其父母说一句不是?  

  

  (2007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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