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稚评“管媒体的代表”说的话
今天(2月7日)《南方日报》A04和《南方都市报》A04,分别详简报导了省委宣传部副部长胡国华代表在省人大分组讨论中有关媒体管理的发言,很精彩!
胡:“现代社会信息发达,想要把资讯全部封锁起来是不可能的。以前可以做到,现在就没办法。以前没有互联网,现在你不报导,网上马上就出来了。”
评:胡部长的话,体现了老一代共产党人襟怀坦白的遗风。不过,这种“大实话”适合关起门来跟自己人讲,在“人大”这个畅亮的地方谈,有点过于坦荡,容易造成读者负面理解。因为这等于把说不出口的潜台词给泄了出来:如果能封,早就封了。就因不可能,才要“管理”。
胡:“现在宣传部新闻处很忙,他们要处理各种媒体报导中出现的问题。……我们每天都会接到各个地方各个部门打来的电话,要求这个不报那个不报,我们基本也考虑他们的要求。但是长期这样,这个不报那个不报并不是好的管理办法。……张德江书记说得好,他说善待媒体,善用媒体,善管媒体。管理媒体不是管着他什么都不让报。”
评:这些话,本属絶密级,现在公开见报,老百姓恍然大悟:报纸新闻背后原来是可以这样操作的?打个电话过去,要求不要登就OK了(才知道领导们基本照办)?那么什么人有这种底气敢给省委部门打这种电话呢(普通百姓怕是连宣传部是个什么东东都弄不明白呢,何谈致电)?如果是好事,博出位,花钱登报宣传(广告)还求之不得呢,怎么会反过来求主管部门高抬贵手撤稿呢?想来人一定是有来头的人、事一定是不光彩的事。不过,胡部长定是觉得老这么言听计从下去,有失尊严体统,也宠坏对方,故认为这个不报那个不报“不是个好的管理办法”。那么“好的管理办法”究竟在哪儿呢?没讲。只是说“不是管着他什么都不让报”。言下之意,即还是让他们有条件地报,至于怎么管着他不报不该报的,到时再视情而定。这等于还是维持现状。不过,有胡部长今天这么明白的一句点破窗户纸,我认为跟以前虚幻的“宽松”感相比,还是有了长足的进步!
另外,张书记对媒体的“三善”指示,以前读者多不知道。现在借胡代表之口公布于众,无论对媒体还是受众,都意义重大。报社应该在会后组织专题会学习讨论,领会精神,提高认识。
胡:“舆论监督不能没有,如果没有舆论监督,社会的很多问题解决不了,弱势群体没有话语权。他们靠舆论监督引起社会关注、促成问题的解决”。
评:这段似新闻著作序言中的话,在人民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听来,就像天籁之音,舒服极了。这段话也是对“舆论监督”的功能,以及它对某些特定人群的意义重新定义。尤其是,它出自一个主管报纸广播电视宣传口的领导干部口中,非常庆幸!非常难得!
胡:“案件上升,跟记者没关系。……新闻记者不提高素质,就没有社会责任感、没有使命感。他在写报导的过程中为了吸引眼球而不负责任,把关人员也要提高素质。”
评:胡部长真是巨细有度,胸中有杆秤啊。说那种推卸己责、嫁祸他人话的人,不用猜就是穿制服、少学习的代表。想不到被新闻官一句硬话堵了嘴。履行社会责任感、却被公器恩将雠报的媒体,应该懂得谢谢这位领导在关键时为自己平反昭雪!不过,胡趁机指出记者当下的问题,更指出“把关人”的问题。按照时下潜规则解读,“希望”就是批评你,“提高”就是有问题!
胡:“我们出了一个《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处置办法》。处置办法既是对媒体的,也是对党政部门的。要求媒体如实报导、不能炒作;对事故发生地党政部门要求第一时间发布新闻,为新闻记者采访提供便利,要有新闻发言人”。
评:《办法》既是对媒体的,也是对党政部门的?第一次由制定者亲口解读,故今后执行当以此为准。既然彼此有义务,就有助于相互监督。以前总以为宣传部发文当然是针对媒体的。现在明白了,原来受此规管束的还包括事发地党政部门!遗憾的是,像中国所有法律法规条例都定得非具体化一样,“第一时间”,概念很虚,有孔可钻。应改为“24小时内”,或“48小时内”为好。
(2007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