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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赖之词“不等于”
不知从何时起,官话口头禅中又多了一句“不等于”(或“≠”),像足无理狡辩的赖皮,打横里讲。
今天(9月26日)《南方日报》A05报导省内名牌月饼抽检结果,在“相关链接”标题上,又看到这个该死的“不等于”:“不合格≠不安全”!这句话居然出自这次检查月饼质量的省卫生食品监督所的专业医师!然后再原封不动地照搬到报纸上,这太可笑了。我理解专业人员这句话的意思,仔细想想,话也许真的没有什么错,但别人可以这么说,消费者可以这么说,作为质检人员却不能对自己参与的质检项目这么说!媒体更不应该这么登!对于食品消费者来说,不合格,就意味着不能吃,还什么安不安全?质检监督部门的专业人员不站在消费者立场上说话,反而如此申辩,唯恐人们不知,完全有褊袒月饼厂家之嫌吗?也许这已成了一种“专业习惯”?一当遇到质疑时,先拉开政府机构的架式,再搬弄几个专业用语,当然少不了几个“不等于”,就糊弄过去了。想想上周二,广州城一个罕见的灰霾天,10米的能见度,偏偏广州气象中心公布该日空气质量为“良好”。有心人愤而怒问,回答“灰霾不等于空气质量不好”。什么屁话?霾是什么?不就是悬浮在空气中的烟、尘等微粒形成的混浊天象吗?混得肉眼都看不见对方人影儿了,人呆久了都要生病了,还用得着仪器测量、还“良好”个什么劲呀?
照此逻辑,敢情今天珠江水广州段测出水质连续两周为劣Ⅴ类,环保官员也可以拧着脖子说,“劣Ⅴ类不等于珠江不能游泳”啦?所以,有些话,虽然细析没有错,但事关责任人不能这么说。比如公安交警部门不可以说,“机动车年审不合格,不等于此车永远不能上路”;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不可以说,“恶性案件频发,不等于广州治安不好”;中纪委官员不可以说,“贪官下马,不等于他们没对人民作出过贡献”。如此等等。
(200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