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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容忍”和“零发案”
今天(7月4日)广州各大媒体均报导了广州火车站周边地区治安明显好转的新闻,称半年内案发下降五成,多年“顽症”实现了“突破性转变”。《南方日报》除一版头条外,还急发两个专版,倾尽全力,尤为突出。在总结为何能一朝破解困局、半年治愈顽疾的诸条经验时,我注意到“零容忍”、“大流花一盘棋”、“路地一体化”、“弱化商业”“四记新招”。其中“零容忍”最是眼热。按字面上解,“零容忍”就是“无容忍”,“不容忍”;放在警方字典里,就是大小案事,一律通抓,接警必出。这对中国公安来说,是何等的飞跃!原来,“零容忍”这绕口的东东,引自美国纽约警方。这一外来模式,虽然在国内全面铺开一时难以做到,但放在死马当活马医的广州火车站小试牛刀,怎么都不为过。果然奇迹出现:“黑公话”没影儿了,“黄牛党”不见了、“拉客仔”藏起来了、窃贼们逃跑了,火车站由乱变治了。
然而,公众担心的是广州火车站及周边地区能否长治久安?现在太平了,是基于警方奉旨持“零容忍”态度的结果,犯罪分子再傻也会选择避避风头。一俟时间长了,上峰认为可以撤销这种特殊的警戒级度了,在车站广场上“捞世界”的家伙们也觉得执行警力有别以往、容忍度上升有作案空间了,难保旧貌重现。《广州日报》“对着干”,土制上马搞了个“零发案”概念作头条标题,似乎也暗示着这种担忧。“零容忍”说到底是警方执行力的一种主观态度,“零发案”则是衡量一个区域治安好坏的客观指标。前者不易,后者更难。
(200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