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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新闻,可信度为零



  今天(6月20日)《南方农村报》第5版转载了《法制早报》一篇奇文,“父亲楼下养情妇 女儿举报到中纪委”。看罢疑窦丛生,直觉不可信。

  首先,是养二奶证据不足。证据不足,或说不足为凭,就会沦为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漩涡,不了了之。“二奶”、“情妇”本身就是一个游离于法律定义之外的称谓,故惩罚目前也只限于道德围墙内。在现实中,一个思维正常的男人,和二奶选择“最危险的地方才最安全”的自家楼下一住半年才被妻子发现,那是天方夜谭!

  其二,事情被撞破,丈夫为此提出离婚,一拍两散,各有得失,本来非常合理,也是对每个原家庭成员最好的出路选择。惟妻女不干,法院不批。不仅如此,这个比党员还党员的非党员女儿,报着“宁毁爸爸的前途,不毁这个家”的信念,赴京到中纪委举报父亲,并熟练地找到党内“纪律处分条例”三条规定要求“清除这个党内败类”,更是天下奇闻!

  其三,该女大义灭亲,举报父亲建“反二奶网”当“节日礼物”仍感不解气,还向当地法院起诉自己的父亲,要求老爸支付近年来的抚养费。法院居然欣然受理,不久将开庭宣判。这于公于私、于党于国、于亲于仇,都是何等的荒谬絶伦。

  其四,古往今来,涉及法理都有一个逥避问题。女儿向中纪委举报自己的亲生父亲包二奶,就像找党中央推荐自家老爸胜任政治局常委一样的无效和无知! 照这样搞下去,迟早会惊醒准腐败分子: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自家血脉虽然靠得住,但早年认下的众多干女儿,乾儿子们,一旦因“事业”需要反将起来,该如何是好?

  其五,报导全是做女儿的一面之辞,作为这桩离奇故事主角的父亲是怎样解述这件事的?幕后的妻子态度究竟如何?父女如此翻脸是否另有隐情?全然抹去。历史经验值得注意:凡是过滤掉对立方、没有反对意见加入的报导,不足为信。

  其六,媒体经常被伪新闻捉弄,反过来又去愚弄读者。长此以往,终有一天被大众抛弃。像前几天,一则孕妇用棉胎隆起巨肚,冒充五胞胎的骗文,竟然倾倒所有报纸,还有照片为证。仅仅过了一天,还是这些刊“五胞胎”的报纸又纷纷登出“打回原形”,真是羞煞人也!报纸上的东西,如果总是映出背后有关人智障的影子,对新闻从业者来说,是最丑的。 

  

  (2006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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