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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化硕博导师制度健全研究生培养机制
陈其光 谭元亨
淡化硕、博导师制度,在全国高校教改中,已经日益凸出了,早在2003年,北京首开了副教授担任博导的先例。去年北大更宣布施行不固定博导资格制,相应举措亦在进一步进行中。要淡化我国业已异化了的硕、博导,使之成为真正的工作岗位,而非事实上的学术资格,与国际全面接轨,已成为高校有识之士一致的呼声。
导师遴选,已不仅仅是一个名誉、资格问题,甚至影响到了培养研究生的方方面面,扭曲、制约瞭高校人才的培养与发展,其不良后果如今已逐渐浮出了水面。
本来,在国际上,硕、博导仅是一个岗位的设置,与学术资格本无关系。指导硕、博士完成论文,就是讲师、副教授亦可胜任。但在中国,由于遴选、评审等制度介入,令博导走进了误区,似乎又比教授高了一等。岗位与资格的混淆,令教授降格而博导门槛的提高。不少教授出国名片中打上“博导”字眼,贻笑大方,高校中无形又多了一个等级。也许,这与中国几千年封建等级制度的影响不无关系。
于是,一个个硕士点、博士点,省级、国家级基地,都成了某些权力者的禁脔,你学问再高,他总有藉口不让你申报,而没学问的,只要攀上关系,自会一一过关,哪怕连学科都不搭界。总之,有了这个“点”、那个“基地”,便可以待价而沽,进行商业运作了。难怪两年一度的申博大战前夕,某些院校和某些人士都在拉关系、找亲朋,忙于疏通关系。
而拿到了硕导、博导的,更将自己的点、自己的研究生,视为自己的私产。这里一共用了三个“自己”,旨在引起关注。虽然众多高校,在淡化导师制的承诺下,称只有在修完全部课程后,论文开题时,才在导师与学生之间作出双向选择。但事实上,是一入学便已经确定了导师,学生要求更换则关塞万重,几乎不可能。过去,有过论文答辩时,导师一票否决,学术委员会全体通过亦无效。现在更愈演愈烈,发展到开题时都一票否决,成为某些人挟嫌报复的手段。
在国际上,教授均拥有相应的经费,用于带研究生做项目。但在中国,理工科不说,文科的教授,由于项目申报的环节、机制问题,至少一半以上很难有相应经费。于是,要么出局,水平再高也带不了研究生,要么,经费用尽,索性拒絶带了,更甚者,只能弄虚作假,谎报经费。
种种弊端,不一而足。
针对上述现状,我们认为,虽然目前一下子解决不了岗位与资格混淆的问题,与国际接轨尚有很大距离,但至少可以在操作上,逐步进行淡化导师制的运作。具体建议如下:
1. 放宽硕导、博导的遴选,明确为岗位而非学术资格,允许能指导论文的副教授、讲师进入,且形成三人的论文指导小组,不可独专于一人。遴选的是岗位,因此不可设置种种资格的门槛,从而促成人们思想观念上的转变及淡化。
2. 针对博士点、导师制成“禁脔”、“私产”的弊端,制定相应的纪律与明确的规定,杜絶专制与腐败的发生,学术民主不可因管理上的弊端而废。
3. 严格实行学生与导师的双向选择,确认修完全部课程后进行论文开题之际方选择导师的承诺。发扬学术民主,不可一票否决,允许学生申诉及更换导师或导师小组。
4. 广东毗邻港澳,是否可以考虑借鉴港澳相应的导师制度,从而先行一步与国际接轨,率先健全硕、博研究生培养制度,让人才培养水到渠成,脱颖而出。
(200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