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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拓监狱文化 建设文化监狱
黄伟宗
今年五一长假期间,我应佛山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黎赵雄同志的邀请,偕同中山大学生态与环境研究院副院长、广东省珠江文化研究会副会长袁首仁博士,专程到该狱考察,主要是瞭解该狱近年率先倡导打造文化监狱的情况,所获甚丰,深受启发,特此提出应在全省开拓监狱文化研究、逐步开展建设文化监狱活动的建议:
一、 监狱文化尚是当今文化理论与建设的空白地带
据笔者研究文化的有限阅历,迄今所见我国有关监狱文化的理论文章寥寥可数:在2005年12月出版的《监狱理论调研论文集》(广东省佛山监狱编)中有黎赵雄的《打造文化监狱的思考》一文,同年同月出版的《南粤监狱》杂志(广东省监狱学会主办)也发表了孙平的长篇论文:《文化监狱》。这两篇文章均提出了监狱文化和文化监狱的概念和理论,特别是黎赵雄在文中还总结了佛山监狱近年打造文化监狱的做法和经验,从实践升华监狱文化理论,可谓空谷足音。
这是十分可贵的,又是很有现实意义和深远意义的。它首先说明瞭省领导号召的文化大省建设,已经深入到监狱建设之中,而且意味着在学术领域上萌起了监狱文化和监狱文化建设的理论研究与实践;这不仅对我省的监狱建设和文化建设,以及学术上的文化学建设有重要意义,而且对我省和全国的和谐社会建设有至关重要的牵动意义,因为我省的监狱数和人数已达全国总数的十分之一,同时在监狱管理和建设上也是处在领先地位的。所以,现即着力开拓研究监狱文化、逐步开展建设文化监狱活动,责无旁贷,义不容辞,任重道远。
从世界的角度上来说,多年来西方国家常以所谓人权问题为藉口,挑剔和责备我国的监狱事业,其理由除别有用心地无中生有或夸大某些现象之外,往往是以不同的人权标准或概念去评头品足、说是论非,与我们欠缺共同话语。在当今世界各国交往日益频繁,倡导和谐共处,而又是举世公认的世界文化时代,如果我们提出并倡导监狱文化和建设文化监狱,则可能起到以文化为共同话语的作用,起码也会增添一条沟通的理念渠道和交往的话题,从而在监狱文化上启开国际合作的新篇章。
从监狱的性质和职能上来看,建国后的监狱无疑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工具,是对阶级敌人实行专政的主要手段和标志之一。这一性质至今仍未改变,但其主要对象和职能,则是对违犯国家法律的刑事罪犯施行惩罚、监管和改造。这些罪犯,政治属性虽属敌我矛盾,而犯罪性质,却多是非政治性的,是以经济性、社会性为多,其犯罪的根源和实质,主要是文化性的,即反文化或走向文化之负面的。由此,开拓监狱文化研究和建设文化监狱,正是这种时代变化而决定监狱性质变化之所需,是这种监管对象变化而要求监狱职能变化之所需。所以,倡导监狱文化研究和建设文化监狱,也就具有与时俱进,揭开我国监狱史和监狱文化新史页的重要意义。
二、 我国监狱文化传统及其内涵
监狱文化是法制文化的一个部分或一个方面,又是有相对独特性的一个文化领域。它与公安、法院、检察等部门或单位密切关联,通常是这些部门或单位职能的继续。这些部门或单位在历史上各个年代的名称不同,但性质和职能是相通的。也正因为如此,在传统文化中,监狱文化的概念和内涵,常常与这些部门或单位的文化概念和内涵混在一起,难解难分,因而我们也就没有必要将其机械分割,只对其从不同角度或不同重点去理解分析即可。
监狱是压迫和专政的工具,其着眼点在管理。管,在古时是锁的称谓。把人和物锁在一个地方就是管制;理,是整理、修理。管与理合在一起,就是把锁在一起的人和物进行整理和修理,使之可重新再用。我国早在史前已有监狱文化的记载和传统。在《尚书》中记载有舜帝接尧帝位后,将伯禹等人分工负责司徒、刑狱、百工、虞宫、祭祀、音乐、纳言等职务,由陶掌管刑狱,并宣布刑法:“象以典刑,流宥五刑,鞭作宫行,扑作教行,金作赎行。眚灾肆赦,怙终贼刑事。钦哉,钦哉,惟刑之恤哉”。在《异物志》和《左传》等古代传说和典籍中,记载有春秋时楚王以神话中一种名为獬豸的独角兽形象为法官的衣冠的标志,因为这种兽“性别曲直。见人斗,触不直者”。在古代的牢狱门口,常有两尊似狮非狮的石雕塑像守门,实则是狴犴的形象。因为古代传说中称“龙生九子,不成龙,各有所好,……四曰狴犴,形似虎,有威力,故立于狱门”,又称“狴犴平生好讼,今狱门上狮子头是其遗像”。这些传说和记载说明,中国的监狱文化不仅起源早,历史悠久,而且是相当成熟的。因为这种以某种兽类形象为载体的文化寓现,虽然有似图腾的原始意味,但它标志着对监狱文化及其公正性、威严性的确认与尊奉。而这,也正是监狱文化的本质和主要内涵所在,是应亘古弘扬的文化传统。
在中国古代的文艺作品中,有关法制和监狱文化的作品,源远流长,更是多得难计其数。汉代不朽名著《史记》是司马迁在监狱所作,其中又有不少有关古代监狱的记载;著名的《水浒传》有多个英雄好汉在监狱抗争的描写,如宋江、卢俊义、林冲、武松、杨志等等,都是自监狱逼上梁山的英雄;元人杂剧中,关汉卿的《窦娥冤》一剧名垂青史;明清时期的《包公案》《施公案》等“公案小说”和戏剧,更是将封建时代的法制文化与监狱文化写得淋漓尽致;在中国现当代文艺作品中,也有甚多有关法制文化与监狱文化的名作,如:描写共产党革命志士在国民党渣滓洞监狱顽强斗争的著名长篇小说《红岩》(罗广斌、杨益言作),中国末代皇帝傅仪在《我的前半生》中关于狱中改造的回忆,描写“四人帮”年代在监狱中坚持革命真理的著名中篇小说《大墙下的红玉兰》(丛维熙作)等等,虽然所写的监狱性质不同、年代各异,但均属于监狱文化和法制文化范畴,由此也可见监狱文化与法制文化的历史性、时代性、人文性、政治性、阶级性、社会性,及其在领域上的广阔性、多样性、丰富性,从而可见开拓这个文化领域具有深广的空间和无限的前景。
这些中国古代和历代的有关监狱文化的资料说明,历代监狱都是社会的一个特殊社会空间。其职能是对反社会力量进行专政、控制、管理、教育、感化,以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起到社会稳定器的作用。但在不同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却有不同的性质和方式,有不同的社会效果。这也说明监狱文化是因时代不同而不同的,而又是有其共通性的历史源流与传统的。
社会主义时代的监狱与过去时代和其他国家的监狱在性质上有根本区别,在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上也会随时代的进步而发展。开拓和研究监狱文化、开展建设文化监狱活动,正就是时代的进步和发展的必然和迫切的需要,不可等闲视之。
三、 建设文化监狱的方方面面
倡导研究开拓监狱文化,固然为继承弘扬民族文化传统和精神之所须,为学术上更广更深开拓文化学研究之所须,为建设和谐社会和和谐世界之所须,而最为直接的目的之一,是建设文化监狱,是为开展建设文化监狱活动提供理论指导和文化支撑。
监狱的职能是管理和感化。所谓文化监狱,是以文化理念(尤其是监狱文化理念)指导而进行监狱建设,将监狱建设的方方面面文化化,也即是将监狱从性质、职能、规划、建设、管理、制度、措施,到日常生活、生态环境、社会氛围等等,都要彻头彻尾的文化化,实行文化的管理、文化的感化。现在倡导进行的文化监狱建设,应当是在继承传统监狱文化精神和吸取外国监狱文化精华、尤其是在建国后数十年来监狱文化建设的物质条件和经验的基础上,以新的时代文化理念而进行全方位的改造与创新。这种建设,决不是脱离或撇开原有物质条件和制度条件去另起炉灶,也不是将物质文化与制度文化与其机械分开的抽象符号或空泛远景,而是以崭新理念付诸实践的实体建设,是具有实际的可行性、操作性,而又是有高度的理念性、前瞻性的;这种建设,是文化品位逐步提高的建设,决不是一蹴而就的,必须循序渐进、逐步实现、层层深化、不断发展。
以文化理念建设文化监狱,就是要从监狱的实际出发,以现代文化学的基本要求和文化层次去规范监狱建设及工作的方方面面,将各方各面的具体工作升华到文化化的层次上去进行。从佛山监狱近年率先进行文化监狱建设的实践上看,他们正是自觉或不自觉地由此去进行而走出新路、创造经验的。我认为其中值得重视的是:
(一)理念的文化化。要对自身的文化特质和风格作出确切的、形象的定位,打造具有自身特色的监狱文化精神理念,并在监狱人员中取得共识并共同遵循。包括:如何提出本狱自身的文化理念口号、如何确定文化象征物或符号、如何确定本狱建设的目标和指导思想等等带根本性、前瞻性的基本精神理念及其表述,力求达到以文化精神理念强化本狱凝聚力、向心力、合力与活力的目的。
(二)制度的文化化。以文化理念建立和加强监狱各项制度,以制度化而强化文化力,又以文化力而强化制度。如:狱务公开制度、减刑假释规范操作程序、执法监督员制度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法律援助制度、文化学习和就业学习制度、生产经营管理制度,以及监管警察的奬惩制度、教育和学习制度等等。这些制度,都是具有文化理念和文化力的,尤其是法律援助制度和就业学习制度,更具有人文性和感召力。
(三)行为的文化化。从监管、学习、劳动、生产,到会见、通信、娱乐等日常生活,都具有作为监狱特殊性的行为方式,应当将这些行为方式也赋予文化理念,以文化理念去进行规范或操作,也即会产生文化力或增强文化品位。如:在劳动生产中,强调要戴防护工具的规定;在劳动报酬分配上,实行442规定(即日常开支4,回归储备金4,资助家人2);以传统节日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中秋、重阳组织具有文化理念的活动,如“百母入监教子”、“绐家人写感恩信”等等。这些行为都是既有人文性又有文化力的。
(四)警察文化化。监狱的主导方面是警察,要进行和实现理念、制度、行为的文化化,根本在于警察文化化、尤其是警察领导班子的文化化。这是无须赘言的。
我从佛山监狱的实践中提出这四个方面的文化化,只是作为建设文化监狱方方面面的举例,并不意味着这些方面的建设即是文化监狱建设的全部内容。列举这些事例,不过是说明开展建设文化监狱活动,具有极其广阔的创造空间和无穷无尽的途径及方式。
四、 进行这项研究与活动的具体建议
(一)建议在最近召开广东省监狱文化研究和建设座谈会,以省司法厅和省参事室(文史馆)联合主办、由省监狱学会和省珠江文化研究会联合承办的名义,带有现场会的方式,在佛山监狱召开。会议主旨是就这项研究与活动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交换意见,达成共识,提出行动规划或方案,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性、可行性的谘询和依据,并为举办全国性、以至跨境性、国际性的学术研讨会作准备。
(二)在《南粤监狱》杂志开辟“监狱文化”研讨专栏,发动学术界及专业人士讨论,展开争鸣,造成舆论,促使理论研究的深化;同时也介绍和交流建设文化监狱的经验,提出难点,解决实际问题,推动活动开展,引向深入。
(三)应特别注意解决当前我省监狱工作突出的实际问题。如:监狱警察与犯人数字比例与原规定的差距越来越大,应尽速补充;监狱警察每日面对犯人,受腐蚀的空间大,日常工作都是在默默无闻中作奉献,从而更有必要强化教育,而主管的司法部门、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也应加大对监狱警察这种带有神秘性行业中先进事迹和奉献精神的宣传力度,并将这方面的宣传教育,作为建设文化监狱活动的有机组成部分,纳入建设文化大省的内容和规划之中。
(四)立即着手策划监狱文化的文献建设,包括:策划和组织力量编撰广东省监狱史和各个监狱的个史;撰写历史性的报告文学或系列电视片;编辑出版“监狱文化”教育从书,将本省特色的乡土文化和先进文化编撰为系列教材,面对全省监狱出版发行,等等。
(200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