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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义务教育经费投入 进一步改善贫困地区青少年的教育条件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贯彻执行情况的调研报告
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室文教组
一、调研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86年4月12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国家主席第38号令规定1986年7月1日施行,至今已整整20年,取得了巨大成绩。但是与现实需要相比仍有许多不足,其主要表现:一是对九年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低,尤其是对农村义务教育重视不够,农村与城市相比,农村青少年受义务教育的复盖率较低,辍学率较高,以清远市连山县为例,初中阶段的辍学率为:
虽然呈下降趋势,但仍然有一部分青少年未能完成初中教育,整个云浮市初中辍学率则为2.83%;二是表现在办学条件差,我们调查地区普遍存在学校经费困难,教师队伍数量较少、素质有待提高,教育资源紧缺,管理水平较低,学校负债情况突出等问题。
近年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广东省人民政府逐渐发现了九年义务教育法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2006年两会期间,代表们讨论了义务教育法修正草案,明确提出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广东省人民政府也明确提出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纳入财政预算,并享受当地政府公务员津贴、补贴政策等。应该说,现在九年义务教育正在逐步走向正确、健康发展轨道。
为了更好地瞭解九年义务教育法贯彻执行情况,特别是存在的问题与困难,以及贫困地区干部、人民对贯彻义务教育法的要求和建议,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室将调研义务教育法贯彻执行情况,列为今年的重点调研课题之一,因为九年义务教育法执行得好坏,事关国民素质的提高,社会可持续发展,建立和谐社会和创新型社会。
二、调研情况
省政府参事李钟声、王守昌、周长瑚在参事室业务处负责同志刘凤英、邓小群的陪同下,分别在2006年5月10日至13日,调查了云浮市、罗定市、新兴县;6月14日至17日,调查了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连南瑶族自治县等六个县、市。在每个县、市都举行了座谈会;基本上每个县、市都由负责文教的副市长、副县长、教育局、人事局、财政局还有中小学的负责同志参加。云浮市委书记郑利平同志及云浮市市长欧真志同志、分管教育的副市长等领导同志特别重视这次调查,亲自接待了调研组全体人员幷介绍情况,还向负责接待的同志作了指示,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使我们的调研得以顺利进行。
每到一个县、市,当地的负责同志都根据省政府参事室发出的调研提纲,进行瞭如实的情况汇报,我们对汇报中不明确之处、疏漏之处进行了提问,要求他们做到畅所欲言、实事求是、坦诚真实;实际上我们的调研是对话与互动,气氛是宽松的;此外我们还亲自去看,特别是要求多看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差的小学。当然好的典型学校,我们也去,但不是我们调查的重点。我们参观考察了罗定中学、罗定实验中学、连山民族中学、新兴实验小学、连南的希望小学等十五所中小学。我们感到有喜、有忧,喜的是各级领导、政府对教育都很重视,办了一批现代化的、设备较全、师资力量较强的学校,他们投入了较多的人力、物力、财力;忧的是他们心有余而力不足,还有相当一部分贫困地区人力、物力、财力都缺,看到有的农村小学,校舍破烂陈旧,学生、教师生活条件艰苦,甚至穿着都很破旧,有的学生两人睡一张窄床,3人睡一张稍宽的床,宿舍阴闇、潮湿、拥挤,调查组全体同志心情十分沉重。
三、调研发现的问题
1. 有的助学措施尚未落实。连南县教育局负责同志反映: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府2004年4号文)《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决定的意见》规定:“完善少数民族地区义务教育阶段专项补助制度。按民族地区(3个民族县)寄宿制民族班的实际人数给予生活补助,补助标准每生每月为小学生60元、中学生80元。”但至今事隔两年,钱并未到位。他们认为,政府应检查落实,许诺了的,就应该兑现。
2. “一费制”标准偏低。清远市教育局汇报材料反映,目前学校的建设、教师工资虽然有保证,但偏低,学校运作很困难,如果要补助贫困生,更是难上加难。连山县有一所小学,一年的办公费靠“一费制”难以维持,按低标准他们尚缺一万元,就是这一万元他们也筹措不到。这令人吃惊,但是要家长多缴“一费”既不现实,也不符合政策,因为我们看到那里的农民除了吃饭,手中零花钱都缺,再增加“一费”数目,实在困难,我们认为这只能靠增加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来帮助解决。
3. 贫困地区学校危房数量多,令人揪心。2005年底清远市学校仍有危房面积25.68万m2;其中教学用危房有13.97万m2;学生生活用危房有4.98万m2;教师生活用危房6.73万m2;云浮市学校危房有8.96万m2,其中C级6.62万 m2,D级2.34万 m2;仅连南瑶族自治县学校就有危房1.20万 m2,他们明确提出需要资金785万元,恳请省政府解决上述基金。
4. 教育负债比较重。仅云浮市教育负债3.1074亿元,其中旧债2.0141亿元,新欠1.0933亿元;清远市教育负债也很严重,他们未提出具体数目,但强烈反映“等级学校建设负债突出,加剧了学校不均衡发展”,这些教育负债他们无力偿还,对教育发展带来很大阻力。
5. 教师工资待遇偏低,教师队伍不稳定,教师数量不足,素质不高。好的县市,例如云浮市中学教师一般月工资可达到3000元,但教师仍然向顺德、佛山、深圳流动;贫困山区,如连山县小学教师月平均工资仅1200元,中学约2000元;代课教师仅400元;教师数量不足,素质也不高,有的山区小学英语老师仅是初中毕业生,有的是高中毕业生,他们外语水平本身就很低,怎么教好学生?
6. 办学条件差。表现在设备差、住宿条件差、生活水平差;云浮苹塘中学,学生每天3餐,粮食自带,伙食费仅2元;连山、连南有的住宿小学生伙食一日三餐仅3元,有的3人睡一张床,有的2人睡一张床;教室桌椅破烂,有的教师办公室连电灯、电话费用的支付都有困难。连山县提出:省教育厅提出的调整中小学布局、改善生活设施,提高装备,费用省政府出一半,另一半当地自筹,就是这一半费用,当地也支付不起。
总之,贫困地区,贯彻执行九年义务教育法在人力、物力、财力诸方面都不足,困难重重,集中到一点,就是“经费投入不足”。
四、几点建议
省政府参事室文教组成员与云浮市、清远市主管教育的领导,有以下几点共识,现作为建议提出:
1. 增加九年义务教育经费的投入。我省教育经费投入本来就不足,而且投入分配也不公平,对城市、大学投入多一点是应该的。但相对于九年义务教育,用于非义务教育的投入太多,而用于义务教育的投入又太少。如果以现在的标准计算,教育经费投入占GDP的3%,那么投入九年义务教育经费应占GDP的0.8%比较适合,但现在不到。连山县明确提出:提高少数民族地区布局调整补助,每所小学由80万元提高到120万元,每所中学由120万元提高到180万元,生活设施改造由每所学校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请省政府考虑。
2. 拨专款,尽快解决贫困地区危房问题,建立专款专用的保障机制。此事可由教育督察来管。
3. 贫困地区教师待遇低、教师队伍不稳定,要提高他们的待遇。明确制订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教师补贴政策,每位教师可补贴300元到500元;已许诺的其他补贴要到位;政策“老、少、边、穷”地区倾斜是必须的,切勿一刀切。
4. 按粤府2004年4号文标准,对少数民族地区(三个民族县)寄宿制民族班规定的生活补助标准尽快补足。
5. 制定支教政策。大学毕业生分配到先进地区的市、县区当教师的要按规定年限,到农村中小学支教1至2年。这一点,云浮、新兴县创造了经验,他们制订了“新兴县城区学校教师到农村中小学支教试行办法”,规定新兴一中、华侨中学、实验小学教师要到缺编的农村中学、完全小学支教1年。建议省教育部门和各地市也可仿效,并制订相关的政策措施。
6. 一所大学支援一个贫困县的教育。目前所有贫困县几乎都与先进市、县挂钩,得到他们财力、物力支援。我们倡导一个大学支援一个贫困县的教育建议。这是一个双赢互利的建议。贫困县可作为大学的实验实习基地、科研基地;大学人力、物力、财力充足,可以帮助贫困县培养、培训教师,特别是所缺学科教师,例如外语、电脑教师,还可以支援他们一些大学用过的设备,例如电脑等,这一措施推广开来,必然推动贫困地区九年义务教育的发展。
(200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