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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三角大城市群组团规划中应突出国家重点镇的作用与名牌效应
在城市化、市场化的大趋势下,如何克服行政区经济属性,而向市场经济更进一步,推动珠三角大城市群的健康发育,佛山提出“2+5”组团的总体规划,即2个百万人口以上城市与5个50万人口中心城市的格局,突破传统行政边界,这无疑是顺应时代要求的大胆举措,具有前沿性、普遍性意义。为此,我们为完善该方案提出以下建言。
一、意义与作用
对规划的解读,我们认为大城市群的形成,是今天中国现代化中一个不可逆转的走势,是中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的必然结果。因此,大城市群的定位、建设,包括规划,面临着一系列重大的挑战。对于人口集聚最大、密度最高的中国大城市群而言,其布局、分工、合作与竞争,不仅决定了21世纪中国命运,同样,也决定整个世界政治经济的格局。
珠江三角洲城市群,无疑是今天与未来,中国经济发展最快的地方,加上以上海为中心的长三角城市群,成为中国GDP大半增长的所在地。由于市场发育,前者比后者更早得多、强得多, 因此,前者城市群建设与发展,更具有示范性。珠三角城市群的基本格局,是形成了广州——香港这样一个轴心,其间作为特区两重关口,已日益淡化及突破, 内地与深圳的“边界”,现已基本形同虚设,而广东与香港的“边界”,已在向上世纪50年代的形式“回归”,所以,把广州——香港视为珠三角大城市群的轴心,在打破关口限制之际,当是可以确立了的。这一情势正是意味着市场化的推进,而行政区域经济属性的后退。珠三角大城市群的形成,正是在打破这种行政区经济格局中健康发育。
这是所有人业已看到的珠三角城市群的大格局,广州——深圳——香港,一道又一道行政边界或关口的打破或淡化,市场的力量在推动着这种格局的演绎。
其实,从这一演绎中,我们更清晰地看到,珠三角大城市群在迅速崛起之际,首先涉及到的便是行政区划分的问题。我们且按下内地香港这一“两种体制”下不同的行政格局不谈,仅就珠三角腹地的行政区划分而言,我们就会发现,其中有诸多的不合理因素。而这些不合理因素,正是阻碍中国城市群经济健康发展形成的瓶颈。如广州与佛山,又如佛山属下的几个区的关系,等等。不合理的行政区划分与行政分工体系,使各级行政对区划内经济活动干预太大、太多,从而令各行政区划内经济各行其是,这一来,地区经济便呈现强烈的行政区经济的属性而非市场经济属性。随着通勤圈、购物圈、产业分工及物流的变化与扩充,这一行政区经济,对资源的有效配置、对城市群的形成所造成的阻碍,已相当显着,且日益严重,可以说,这在我们珠三角地区已经显示得够充分的了。
有人称,未来的竞争,将是文化的竞争。那么,在今天,也已在越出企业竞争、技术竞争,如何形成真正有竞争优势的社会机制,打破行政区经济的问题便突显了出来。而这,正是当今珠三角大城市群规划中所遇到的最严峻的挑战。
珠三角大城市群,首先讲的是广州——香港轴心,这在前边已提及了,而后,则是广州——深圳——珠海作为珠三角中心城市的格局。再往下,进一步深入下去,便是在这样一个大城市群中卫星城的问题,也就是:轴心城市——中心城市——卫星城市这样三个层次上优化组合的布局,如何淡化或打破行政边界,按照市场规律予以整合、调节乃至重建,以尽早形成一套适应向知识经济发辗转型的社会机制,可谓当务之急。
这也是城市化、市场化发展到相应阶段的历史诉求。
为此,年初,佛山市作出了其“2+5”的组团格局的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其要旨是打破现有行政界限条件下设立区域性中心与地方性中心。“2”则为这两个中心,分别为禅城组团及顺德大良容桂组团。前者为中心组团,跨越佛山禅城区、南海区次中心区和顺德区主要的两个中心镇。“5”为地方性中心,分别为西南(三水城区)组团、西江组团、大沥盐步组团、狮山组团和龙江九江组团。所以统称为“2+5”规划,所有组团均基于完整的大佛山概念运作,具有明显的跨行政地域特征。“2+5”,其目的在于突破传统的行政边界,空间资源的优化配置、产业合理分工布局、大型公共设施的高效利用。这一尝试,无疑是大胆的、富于创新性的,也是符合当前珠三角城市化、市场化的现实的。给当前城市化进程提供了不少可喜的、有益的、富有积极意义的参照以及资讯,并触及到了社会机制转型中若干深层次的问题。
如此大胆的举措,从概念规划的制订,到规划纲要的出台,仅半年的时间,可见有关部门做了大量的调研与论证工作,这也是适应珠三角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的需要,也为周边区域提供了样板。
这一“2+5”组团的创新意义和理论效应,上述也已大致作出了概括,现在,着重谈其现实效应,以及如何进一步完善,使之切实可行。做好了,能大大推进城市化、市场化,改变行政经济乃至权力经济的弊端,做不好,在这复杂、艰难转型过程中,亦可能重演权力干预市场的混乱局面,走回头路。
这就意味着,不能仅仅依靠自上而下的行政命令,而是要遵循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顺应珠江三角洲城市群形成的历史必然, 因势利导。所谓“势”,近20多年来,从“四小虎”发轫的珠三角经济腾飞的成功经验而言,无疑是市场化运作而非行政干预,远则指2000多年海上丝绸之路给珠三角带来的历史底气与活力,特别是发达的商品意识。没有这些,很难设想珠三角在这20年的异军突起。
沿着这一思路,我们不难意识到,当今作为珠三角的地方经济基础,是业已在历史上形成的县、镇的格局。尤其是作为最基层的镇,不少是商品市场的发育所造就的,如同中国历史上的山西票号、广州十三行、上海南京路以及众多商埠中的珠玑巷等,未必就是事先规划好的,每每是自我发育而成,即便在古代中国这样一个封建集权的国家,也未可完全左右得了这样的商贸通衢或金融业的兴衰,这均是历史地形成的,当顺应这样的历史之“势”。
为此,就在珠三角“组团”之际,中央宣布了国家的重点镇,广东也宣布了省的中心镇,这并非巧合,而是同时朝一个目标努力的“不谋而合”。我们从国家重点镇的格局可以看出,以广东为例,相当一部分是与县城区所在的镇是重合的,如怀集的怀城镇、斗门的斗门镇、龙门的龙城镇等等, 因为县的经济文化中心正在这些地方。但更多的,则是经济文化上均相对突出的,如顺德的龙江镇(历史上有“两龙不认顺”一说)、北滘镇,南海的西樵、里水镇……等等。省里的中心镇,也同样如此而已。为此,国家建设部、发改委、民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科技部联合公布全国重点镇名单的通知上称:“全国重点镇是当地县域经济的中心,承担着加快城镇化进程和带动周围农村地区发展的任务。”也就是说,它们是城市化、市场化的历史产物,所以,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科学规划、指导和监督全国重点镇严格按照规划进行建设,推进制度创新、积极消除不利于城镇发展的体制和政策障碍”,最后,则提出了全国重点镇当成为“规模适度、布局合理、功能健全、环境整洁、具有较强辐射能力的农村区域性经济文化中心”,而“具备条件的要发展成为带动能力更强的小城市,使全国城镇化水准有一个明显的提高”。
这些指导性的语言,与当今珠三角“组团”的宗旨,可以说也一样是不谋而合的。
既然国家重点镇、省中心镇,尤其在商品经济最发达的珠三角是顺历史之势而形成的,那么,在这次重新洗牌的“组团”中,其中心及重点作用也应更加突出。这应该是不庸置疑的。
二、具体建议
从宏观的广州——香港轴心,到组团中的国家重点镇、省中心镇的布局, 当中有不少新问题值得探索,这里,我们仅就组团中遇到的几个问题提出我们的建议。
1.任何规划,包括佛山“2+5”的组团规划,当有一个宏观视野,服从广州——香港轴心及广州——深圳——珠海中心的珠三角大城市群格局,不要只着眼自己的一小块地方,又造成行政经济的樊篱,过于短视、近视,这当是一个总纲。
2.处理好组团与中心镇的关系。无疑,任何组团都不应当削弱乃至取消国家重点镇、省中心镇的作用,相反应当加强它们,并且增大其辐射范围。在珠江三角洲,由于历史原因,这些重点镇、中心镇,大都是经济发展的产物,而非政治、军事的依托,所以在向市场经济转型的今天,应维护历史上已产生的商埠,制造业中心所在的重点镇,并突出其中作用。因为组团中涉及到若干个镇乃至各区,都想当头,各有各的道理,各有各的利益,很难理智地服从合乎科学的布局,这就很容易削弱其中中心镇的龙头地位以及辐射作用,而上级部门又不得不在行政上各自加以安抚,摆平,结果成了多中心即无中心,反而破坏了本来顺应的经济格局,国家对重点镇的倾斜政策也不能得到落实,更无法摆平而留下后患。
3.重点镇、中心镇的历史品牌应得到尊重。历史品牌,是巨大的无形资产,一旦失去,损失无法估量。一个名镇,已形成了“总部经济”,吸引了世界500强当中若干企业,如在组团中丧失了原先的名牌,让外来投资“找不着北”,后果堪虞。如今,某个网路上的节点改名,动辄便要损失数以千万计,何况一个名城、名镇呢?我们对无形资产的认识, 目前还停留在浅层次上,而这却是相当重要的资源。如果真正认识到重点镇、中心镇历史形成的格局和品牌,方可带动众多周边镇区,做到双赢,否则,光在命名上争吵不休,纠缠没完没了,首先损失的便是这无形资产。在《粤大记》、《广东新语》等广东的历史地理名著中,也早已出现了今天定为重点镇、中心镇的名字,这本身就是一大品牌,尤其是对海外侨胞的影响更为可观。
4.由于珠三角市场发育较成熟,打破行政区经济的前景看好,重点镇、中心镇不少城区,已有了相当完善的城市中心功能,在组团中应充分加以利用,不要轻易转移。不按市场规则办事,把组团视为行政区的重新划分, 当作权力意志的产物,这就有违组团的初衷,打破行政区的束缚,绝不等于推翻历史形成的经济格局。
5.组团的效应,当是双赢或多赢。但任何组合,都可能有不同结果,切不可简单地抽肥补瘦,也不可去填无底洞,全赔了进去,或者各自为阵,造成更多的诸侯割据。中国传统是“均贫富”,乃至“劫富济贫”,这在市场经济运作上是大忌。其实,不少重点镇、中心镇,都对邻近形成强大的辐射,如前所提到的龙江镇,邻镇的经济带、工业区、物流业,就是其之延伸,如果组团打乱了这一格局,另立中心,日后要重新恢复,代价就太大了。
总之,从概念规划到总体规划,不可以刚性的行政措施予以推行。毕竟城市空间形态与产业聚集,主要是市场规律在起作用,规划只可能起指导或引导作用。如今不少地区规划,不是刚制订出来便过了时,或者对历史的纵深分析不足,过于超前或不切实际。我们提出在打破行政区经济的重组中,应注重发挥国家重点镇的作用这一建议,正是为了恰到好处避免上面两种不同的偏向,使组团更健康也更合乎实际地顺利进行。西方的METR0——广域行政体多少可以作为借鉴,它作为一级行政机构,仅就区域规划、交通规划、生态保护规划等规划领域开展广域行政的方式,但不包括区域事业、服务的职能,后者由其范围内郡、市实施。当然,这是否重返过去地一级的行署,作为省府的派出机构,又当别论,因为今天的机构的内涵,已经又有了很大的变化。
2005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