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目分类 出版社分类



更详细的组合查询
中国评论学术出版社 >> 文章内容

早就定好的应急预案要等特大事故发生后再启用的讽刺意义


  今天《南方日报》A02版赫见“京珠北82车追尾碰撞”。我清楚地记得几天前该报还登出,为防止京珠北频繁发生车祸,当地交警将视情把春运车流引导到与高速路平行的坪乳线分流,待绕过这段危险的“死亡段”后再拐上高速。这就是所谓的“京珠北交通事故应急预案”。这几天,正值春运高峰期,不巧从前天开始,情绪一向很稳定的老天爷突然翻脸,大雨笼罩整个南岭,气温急剧下降。深知这些自然因素将加大交通危险系数的交警,本该未雨绸缪,提前启动应急预案,将交通事故扼杀在提早预防的措施中。然而,竟毫无行动,直至昨天在冷风冻雨中发生82辆车追尾的特大事故(事故发生后才慌忙启动应急预案)!

  在这件事上,当地交警在已经有防患意识的情况下仍然没有最终避免事故发生,揭示出当前个别政府职能部门只满足纸面工作成效的不良风气。

  让我们分析一下这次特大事故,以利大家看清楚究竟谁最应该承担这起特大事故的责任。15公里路段2个小时内82辆车追尾碰撞,且只有7人受伤,没人死亡。说明事故车辆不是在高速行驶的状况下发生的。这跟东北沈大高速在大雾天气下发生的40几部车连环相撞,有本质的不同。大雾造成能见度急剧下降,而车速却未减,一旦发生险情,刹车不及,当然会撞击惨烈,伤亡自然严重。可京珠北“死亡段”,却是好天坏天一样危险,它是道路设计估计不足和车流集中超载通过所造成的。作为一条进出广东北大门主干道的高速瓶颈段,本来就车多为患,刚巧又遇到春运车流增多,偏偏天公不作美,道路湿滑,车速减慢,人人都急着回家过年,因此塞车就更加严重,出事机会也更多。这说明事故说来说去还是“老原因”,但责任该由谁负呢?事故表征说明是“老原因”;“老原因”证明提前制定交通事故应急预案是英明的;预案定出后不马上实施,以致造成本来可以避免的后果终于发生。所以,当地交警应对这起82辆车追尾特大交通事故负有间接责任。

2004年1月20日

最佳浏览模式:1024x768或800x600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