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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几个还乾净的交通厅长”又栽了
昨日《南方都市报》A14版“新疆自治区副主席被双规”。不禁哑笑。这位上任不到10个月的副主席(副省级),因同样的职务(交通厅长),同样的问题(涉嫌重大经济案件),被中纪委“双规”,成为继河南、四川、广东、广西、湖南、贵州之后,第12个栽倒在贪欲中的交通厅长!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职务犯罪:个人权力越集中、上马项目越多、钱款经手越大的职务,越易翻船!为什么省级政府中与交通厅长平级的妇联主席,主管环境緑化、医疗卫生、地质气象的首长,相对贪污受贿就少些呢?阿曼·哈吉在任时有一次在讲话中强调:“各级干部要提高廉政意识,决不能让公路修上去、干部倒下来的问题发生。”可笑的是,台下听报告的人还没来得及提高“觉悟”,台上讲话的人却率先倒下了。这说明我们的廉政建设太多停留在表面功夫,在为什么会产生贪污受贿的根本原因上,判断失误、认识颠倒,进而导致措施不力、前腐后继。接触过阿曼·哈吉的人,几乎异口同声地认为“他是一个平易近人的好领导”,是全国“最后几个还乾净的交通厅长”。可他还是栽了,到底是他个人的堤坝不牢固,还是因为旋涡的力量太大了,已超过了防洪的最大设计能力?
鉴于交通厅长一职如此易折,为保护领导干部和人民财产不再受损,权宜之计有三:(1)大幅削减该职审批权限,改由业务相关的至少三个平级部门共同掌管;(2)高等级公路建设项目由政府临组指挥部领导;(3)由不懂公路交通的监察厅长兼任交通厅长。
200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