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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对狗的态度,可窥一座城市的管理水准
今日《广州日报》A17版“深圳年交两百或可养狗”,可谓与前日“广西全州灭杀犬只20万”的消息分庭抗礼。在西方发达国家,这条消息给民众的感受,不啻于“9·11”、和“南京大屠杀”!但在中国,也许就跟剿杀患瘟闹病的猪只鸡群一样简单,因为在一般国人眼里,狗不就是家禽家畜养来吃的嘛?这里不想、也赖得与同胞一起探讨狗与人类的特殊关系,以及狗与其他动物对人类文化影响的区别。这里只想分析一下不同城市的政府,为何在对居民养狗的认识和管理上有这么大的区别?对狗持斩尽杀絶态度的典型城市,除了广西全州,还有我们广东的茂名。就因农村几条土狗伤人致死(狂犬病),政府就正式下达“杀狗令”:除科研机构、公安武警用于工作用途的狗只外,所有狗只一律捕杀!该市一把手是我认识的同窗,出过无数本科普书,写过无数篇锦绣文,见识过整个地球,学问到博士教授,按说高素质反映到对狗的态度上,多少会客气些。然而其辖下部门出手却一样的原始血腥,与乡下治安队员没什么两样!
再看看我们广州市,对市民养狗以及来自专家龢民间正面呼声之态度,政府表面上不动声色,其实是阴着坏!何以见得?因为你议论了老半天,到了人大审议修改各项不合理规章条例时,城市养狗条例根本没列进规章草案修改计划中,也就是说,广州仍按登记上牌费1万元、每年管理费5000元的旧办法执行!这表明政府在越来越多市民养狗的问题上,不但坚持己见,而且不排除有在将来某一天完全禁止的打算。作为最早改革开放的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居然发生这种意识倒退、悖情逆理的事,我以为跟政府主要决策者个人对狗的认识及其态度有直接的关系!更可疑的还有,他会把这种狭隘的认识和态度凌驾于民主讨论和科学论证之上。
反观北京和深圳两市。一向循规蹈矩、谨慎有余的北京市政府,在养狗原已低门槛的基础上,上月正式宣布政府淡出养狗管制,交由民间机构代理。结果市民大乐,媒体更以“亲民举措”高度赞赏。深圳市先经一盘大讨论,让各方代表充分发表意见,待时机酝酿成熟,终于决定明日举行养犬管理立法听证会,总的思路是:变“堵”为“疏”,以法管狗。具体变化是:5000元登记上牌费降至2000元;重点管理区每年管理费2000元降至200元,一般管理区每年管理费1000元降至100元。北京、深圳政府对城市居民养狗问题的正面回应和积极举措,正巧与两市居国内大中城市前列的综合实力相吻合。同时,也反映出两市政府顺应社会改型、国富民强的潮流,体恤民心、豁达开明、灵活进取、人性化管理的办事新风。
2003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