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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了便宜还要被怂恿去卖乖
《南方都市报》A04版时评“贫困生不能把资助误认为施舍”,实际上是在教唆受到资助的贫困大学生“得了便宜还要卖乖”。该文作者非但不懂得从这些走出山沟的学生身上欣赏“求人失自尊”、“受人之惠债如山”的纯朴理念,反而撩拨他们:得到资助是贫困者的权利,热心人提供资助是理当应尽的义务,谈不上什么施舍。而且也不必因为受助而感到被人看不起,只要这个“私隐”限制在慈善团体和受助者之间保密、不被公众知道,自尊心就不会受损。临尾,作者更把最后一层窗户纸也捅破了:“许多人成功成才的经历表明,这些人并不见得比别人更优秀,而是善于使用社会资源,掌握熟练的生存技巧。这有利于缩短自我奋斗历程”。很难相信,这样一篇渲染小人处世哲学的文字居然会登在报上?照其去做,这个社会毋须多久,人人都将变成忘恩负义之徒,鸡偷鼠盗之辈。
“资助”所以成事,是因为文明社会大众普遍存在着对弱者的同情和怜悯之心,之下才谈得上物质上的施舍、给予。资助既然来自人们对特定对象的无偿奉献,其行为属性就是施舍!现代文明社会大众同情心的存在,是应该受到细心呵护的一项宝贵资源,这种同情心一旦被曲解和滥用,尤其是被弱势群体和受资助的人当作“生存技巧”来利用,这个社会就没救了。得了好处,不思回报,反而认为帮助他的人不过是在向社会尽义务,本该如此,所以得了好也就没什么不好意思。不仅如此,被帮助的弱者还被鼓励抓机会、走捷径,善用巧用这种特殊的社会资源,这能说是正确的舆论导向吗?资助人如果知道自己在献出钱款后,爱心再被如此蹂躏,日后谁还会再做傻事?
这几年,每遇祸事灾情,动辄大型慈善演出,不时抬出什么名义捐款,好像一夜之间突然掘到一口取之不尽的金矿。毫无节制地开采,一点儿不心痛地滥用,受助者得之无愧,资助者破财消灾,长此以往,捐资善举就变了味道,与人性中扶弱帮邻的初衷越离越远。同样是受助大学生,清新县廖焯权还没等进校门就连忙写感谢信给社会上所有帮助过他的热心人;可有的地方的一群大学毕业生,一俟事业有成,却集体不认来自一位不相识的长辈长达18年的无偿捐助! 什么叫知恩图报?什么叫恩将雠报?媒体难道就没有一点儿责任?
200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