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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看望下属时兴“委托制”不是党的优良作风
今天《南方日报》一版大幅照片刊登了省公安厅领导伏天看望一线值勤交警的消息,令热浪中的市民心头更热。不过,有两个细节仍值得探讨。一个是副厅长何广平此行看起来并不能完全代表公安厅和他本人,而是“受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长梁国聚委托”。主要领导既然手头工作很忙或有比眼下更重要的事要办,那就不妨另找个时间亲自去,何必他人去还要捎上自己的名义呢?此外,“一哥”没空,那么“二哥”、“三哥”同样也可以做这件事嘛。既然明知主要领导不能事必躬亲所以才要配备班子帮手,为什么还要把副手例行公事做的好事都要算在自己没有出更的账上呢?如果一把手当时在外地,分身无术,而事情又拖不得,“委托”之说自然成立。可领导明明在家,只要不是开省常委会、省人大会,拔冗一两个小时到群众中去,到下面基层去,从理论上讲怎么都说得过去。另外,广州高温天气已非两日,而是半月有足。今天没时间,那就明天,明天没时间,还有后天。广州话“只要有心”,100个理由也扺不上一份心。温家宝总理都可以站在淮河防洪大堤上,为什么下面无数个一把手就不能亲临第一线呢?再说,分管主要领导到自己辖内的基层单位看望下属指导工作,本来就是份内该做的事情,这种事还要委托别人或要别人以他的名义去做,看起来纯属领导工作时间安排的问题,实际上却离党的三大优良作风越来越远。第二个细节是,公安厅领导这次出行的落脚点是小北、公园前、建设六马路看望值勤交警,而这三个地方刚巧都与公安厅所在地的黄华路非常之近!为什么就不能选择交通最繁忙、塞车最严重、交警工作量最大的主干路段去看望下属呢?为什么不选择昨天中央电视台“新闻30分”播出的来自一位广州市民録制的“飞车党”疯狂抢夺市民财物的内环路火车站段去现场指导巡警破案呢?这些典型地段,如果承蒙领导去过或常去,对问题的及时发现和解决,比之报上发一条新闻、刊一帧照片更能让老百姓铭记永怀。
200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