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毗邻港澳,靠近台湾,原籍广东省的侨胞和港澳台胞人数众多。为了不断巩固和发展新时期统一战线,2002年9月29日广东省政协八届十八次常委会议决定将“华侨港澳台胞联络委员会”改名为“港澳台侨外事委员会”,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特别是在省委统战部的直接领导下,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统战工作,为港澳地区的长期繁荣稳定和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事业做出了显着的成绩。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迅速发展,为港澳台侨胞回祖国大陆地区而进行经商、工作、交流的人数激增,他们当中的一些未成年子女就读学校的需求也在增加。解放前,一些港澳台侨胞也乐意把子女送回祖国大陆就读,期望接受中华文化教育。改革开放前,不少港澳侨胞则把子女送往我国台湾省就读,也是基于同一目的。因此,在新形势下,研究制订一项旨在解决港澳台侨胞子女在祖国大陆就读的政策是有必要的。
一、现状
近日广州市侨办出台了一项照顾华侨子女(指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子女)回国就读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政策,于2005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关心华侨子女回国就读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意见》,即“华侨子女回国就读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视同当地居民子女办理入学手续”。这项政策体现了侨胞们享受到中国公民待遇的具体措施,温暖了侨胞们的心。另一方面,广东省政协委员邱浩波提出获准到港儿童可限期保留内地户籍的建议,旨在解决以下问题:“由于夫妻团聚申请到港定居人士至少要等七年,他们所生子女一般都比内地一方的父或母较早到港定居。但基于方便等原因,很多小孩即使取得了香港居留权,仍留在内地生活及读书,由于取消了户籍,学校普遍会收取高额赞助费及借读费。若获准到港的儿童可在一定时间内保留内地户籍,让他(她)们继续留在内地生活及读书。”这是解决这些不太富裕的香港同胞困难的一种可行方法之一,但又牵涉到一国两制政策下两地户籍管理问题。还有,由于海峡两岸交流不断加强和扩大,在祖国大陆地区经商、工作的台胞及其眷属有近200多万人,除部分台商较集中地区建立了台商子弟学校可供其子女就读外,分散在全省乃至全国各地的台商子女就读问题尚需解决。上述情况说明:港澳台侨胞子女在祖国大陆地区就读问题的存在,且已形成了一些解决的方式。
二、制订《港澳台侨胞子女在国内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政策》的意义
1.《政策》体现我国坚持一个中国的政策,把港澳台侨胞视作中国公民,对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事业有利;
2.有利于巩固和发展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争取港澳台侨胞心向祖国,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凝聚力量;
3.体现我们党和政府“以民为本,执政为民”的政策,关心港澳台侨胞并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三、内容与措施
1.《政策》可参照广州市已出台的《关心华侨子女回国就读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意见》的精神和做法,扩大适用于港澳台侨胞子女,并做到规范化;
2.由省委统战部、省侨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部门协调研讨制订《港澳台侨胞子女就读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政策》的可行性等问题。如可行,则再制订具体的可操作性的细则;
3.有条件时,再考虑制订全国性的《港澳台侨胞子女就读国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政策》。
(2005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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