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是渔业大省,有海洋捕捞渔船55987艘,港澳流动渔船4164艘,渔船作业的渔场分布广,东至台湾浅滩,西至北部湾西沙群岛,南至南沙群岛。生产范围达350多平方公里。由于我省地处亚热带,是台风、风暴潮、巨浪等自然灾害多发地海区,每年平均发生台风灾害有4次,渔业生产安全形势比较严峻,渔船因碰撞、浪损、火灾、风灾、触礁、搁浅等原因沉没损毁现象十分严重,海损事故居高不下,渔民群众伤亡严重。据统计,2001—2003年间我省共发生海损事故272宗,沉没船只134艘,死亡、失踪211人,直接经济损失达4569万元。
通讯联络手段落后是制约我省渔业安生生产的重要因素。渔船在海上遇险后,主要通过渔船上的通信设备呼叫附近海域的渔船前来搜索救助,能否及时和准确地掌握遇险船只的坐标位置,是能否实施有效救护的关键。我省渔船安全通信存在的主要问题:(1)主要靠渔民自发、零散购置设备,没有形成系统的安全救助通信体系。(2)通信设备普及率低,产品落后,我省已安装短波或超短波通信设备的渔船不足22%,这些设备都属于上世纪三十年代的产品。渔船遇险后,与附近渔船和政府主管部门一般难以实现通信,无法互救和搜救。
目前,国内有关省市已开始近海通信系统的建设,如:海南省于2002年12月建设“海上通”系统,并列入116项重点推进工程计划,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借鉴国外和兄弟省的成功经验,海上安全通信系统必须采用当代先进通讯技术,并具备技术升级换代的功能。因此可以藉助我国现有的移动通讯网络,采用数字移动通讯技术,遵循“企业投资,政府补贴,渔民受益”的原则,构建我省“渔船海上安全救助通信系统”。
为此,我们建议省政府尽快审核和批准在我省建立“渔船海上安全救助通讯系统”,并在省财政中补贴渔民购置船用移动终端和建设“渔船海上安全救助指挥中心”的经费,实现渔船监控与调度、海难报警与救助、航行警告及气象等信息服务,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00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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