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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大变化权威解读——2007年高考改革方案征求意见


  来源:南方网(11 .8)

  昨日(7日),省教育厅在教育系统内下发了《广东省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普通高考改革方案(征求意见2稿)》。笔者发现,以“必考科目”(“3基本科”)、“指定选考科目”(“文科基础/理科基础”)及“专业选考科目”(“X科”)为搭配的新方案,在结构上仍然延续了现行高考的政策稳定性,并没有“大刀阔斧”,而是理想与现实的折中,顺应瞭高校招考制度改革与完善的要求。

  根据这份历时两年多、关系到千家万户的新方案,2007年的高考与现行高考方案相比将会有些什么变化?这些变化又该怎样理解?为此,本报特地采访了制定该方案的省教育厅普通高考改革研究课题组有关负责人,请其作出权威解读。

  变化一:数学分拆“文、理”

  《新方案征求意见稿》(下简称“《意见》”):语文、数学、外语仍然作为必考科目,是各学科的共同基础学科。但其中,传统的数学科将被分为“文科数学”和“理科数学”,即文科类专业的必考科目组合为语文、数学(文科)、外语;理科类专业的必考科目组合为语文、数学(理科)、外语。

  解读:目前高考统考数学,对非理科生的数学掌握能力要求偏高。而新方案中数学按文、理分科,则体现了新课程对数学教学的调整要求。

  高中新课程标准中数学按照学生不同发展倾向设置学习要求和内容,不同发展倾向的学生数学选修的系列可以不同。这些不同反映到高考上,就要求分别考核报考科类不同的考生。数学分文、理科考试减轻了中学教学和学生学习的负担,同时不影响高校选拔人才。

  变化二:“大综合”分为“文/理科基础”

  《意见》:现行的所有考生都必须参加的“综合科”考试,将一分为二成“文科基础”和“理科基础”。其中,文科类、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指定选考科目为“文科基础”,理科类专业的指定选考科目为“理科基础”。

  同时,文/理科基础的考试内容均包括有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其中,“文科基础”的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的内容占分值的70%,物理、化学、生物的内容占30%。“理科基础”的物理、化学、生物内容占70%,思想政治、历史、地理内容占30%。解读:把现行“综合科”分成“文/理科基础”,并不是简单地拆分,也不等同于过往“大文、大理”的断然分隔。

  现行的综合能力测试是对中学生应掌握的基本水平进行考核,要求除艺术类的每位考生都要参加,所有考生的考试内容相同,不利于学生不同学科发展倾向的形成,造成学生负担过重。

  而文/理科基础将要求报考文科类或理科类专业考生应具备的基础,让不同发展倾向的学生分别报考,既可体现对高中学生全面发展的要求,防止过早偏科,也因考试内容的侧重点不同而有利于学生学科发展的倾向形成,与新课程方案所强调的“掌握必需的经典知识及灵活运用的能力”相呼应。

  变化三:文/理科基础全部采用选择题

  《意见》:文/理科基础考试所涉及的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学科,其考核内容均为这6个学科的必修课内容。同时,所有题目全部采用选择题。

  解读:所谓“基础”,考查的就是学科的基础性知识,因此只考必修课内容,并运用“选择题”的形式只考学生“应知应会”的基础知识点。这样一来,在科目数量不变的前提下,通过内容和形式上的变化,来减低对学生的要求,从而减轻学生负担。

  变化四:“X”科取消“英语(2)”

  《意见》:“X”为专业选考科目,有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术科、美术术科、体育术科等9门学科,比现行高考少了一门“英语(2)”。

  所有专业选考科目考试内容包括各学科课程标准的必修内容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中选修课开设指导意见〉的通知》中指定的选修内容。

  解读:删除“英语(2)”主要是基于高考的选拔性功能及学科公平性问题。如把英语(2)继续作为专业选考科目,就与必考科目“外语”有一定程度的重复,相当于使选考该科的考生只需准备“语文、数学、英语、文/理科基础”4科,比选考其它专业科目的考生少准备了1科,失去瞭高考的学科公平选拔的意义。

  变化五:“普通类”分“文科类”和“理科类”

  《意见》:考试科目组合类别把现行的“普通类”分成“文科类(含外语类,下同)”和“理科类”。即参加2007年高考的考生将分为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各类专业科目组合为——

  文科类专业:必考科目为语文、数学(文科)、外语;指定选考科目为文科基础;专业选考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

  理科类专业:必考科目为语文、数学(理科)、外语;指定选考科目为理科基础;专业选考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

  体育类专业:必考科目为语文、数学(文科)、外语;指定选考科目为文科基础;专业选考科目为体育术科;

  艺术类专业:必考科目为语文、数学(文科)、外语;指定选考科目为文科基础;专业选考科目为艺术术科;

  外语类专业及对外语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需加考口语。

  各高校要根据专业培养需要,在高考报名前按上述专业分类公布每个专业招生考试的指定选考科目(X科),组成考试科目组(详情见附表)。文理兼招的专业需分列文科类、理科类考生的招生计划数。

  解读:考试科目组合按照高校招生专业分为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4种科目组合,是考虑到高校各专业録取时文理分列招生计划,有利于引导高校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科学、合理确定考试科目。

  同时,可分别按文科类、理科类考生群体转换总分标准分,体现同一考生群体的共同性,更有助于公平选拔。

  变化六:録取划线分文理

  《意见》:文科类、理科类专业按5科考试成绩合成的总分依据进行録取。每位考生的録取总分由“3+文科基础或理科基础+1门X科”组成,分别按文科类、理科类考生群体转换总分标准分。

  省招委会将会以5科总分(标准分)按一定比例划定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各批次録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4科类总分(标准分)和术科分数,按一定比例划定体育类、艺术类专业各批次録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解读:在现行的高校招録中,由于部分本科高校在録取时絶对追求高分生源。在没有按科类划定録取分数线的情况下,造成不少理工科类专业招收了选考思想政治或历史的学生,给学生后续学习及高校教学都带来了困难。

  同时,也容易误导学生选择易上线的考试科目,使选考科目出现“扎堆”。

  实行文理分列招生计划,分类划线,有利于中学生按照兴趣、特长和职业发展意向选择考试科目,树立正确价值观;有利于改变同一招生专业不同选考科同一録取标准造成的不合理现象,更好地保证録取工作公平、公正。

  变化七:统考时间再缩短半天

  《意见》:高考统一考试时间为6月7、8、9日,比现行的考试时间再缩短了半天。除语文考试时间为150分钟以外,其余各科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

  所有科目卷面分值为150分。

  同时,外语口语考试将在4月进行,外语口语成绩不计入总分。

  解读:由于“英语(2)”不再作为“X”选考科目之一,因此,统一的考试时间再次缩短,即从原来的3天半缩短为3天时间。

  变化八: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録取依据

  《意见》: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以写实性文字表述方式分项目记入考生电子档案。内容包括中学期间各科目学分获得情况,技术领域、艺术领域、体育与健康领域、综合实践活动的表现情况或获奬情况等,取代现行电子档案的毕业考试成绩、毕业鉴定,録取时供高校参考,作为高校録取依据之一。

  解读:综合素质培养是人才培养的核心要求,也是新课程改革的重点。

  新方案明确把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考録取依据之一,反映了评价多元化的趋势,有利于引导中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同时,高校在録取阅档时可有针对地进行判断,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单凭高考分数録取新生的做法。

  但综合素质评价在高考中的应用要建立在高诚信的基础上,需要中学、社会的积极配合。由于区域之间、中学之间客观存在的水平差异,不同地区、不同中学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和标准把握不尽相同,将增加高校録取客观评定的难度。所以,综合素质评价在高考使用应是渐进的过程。

  高考方案的任何变动,都和众多学子的命运息息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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