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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古广信的两项考古发现



  文/邱立诚

  本文所述的两项考古发现,虽然不是出自古广信的地域范围,但却与古代广信的历史有直接的关系,对探讨岭南地区的历史文化具有重要价值。

  一、汉“广信令印”

  1953年,在湖南长沙子弹库清理了一座汉代墓葬,编号为23号墓。这是一座土坑竖穴墓,长3.8米,宽2.2米,存深1.75米,出土随葬品有铜镜、铜带钩、铁刀、石壁、石压板(黛砚?)和陶鼎、陶罐、陶熏炉。此外,还有陶五铢钱。从随葬器物分析,此墓当为夫妻合葬。最为重要的,是在墓室中部发现一枚滑石质,印面近方形,边长2.5×2.6厘米,背有环形钮耳,通高2.3厘米。印面阴刻“广信令印”四字,隶体,刻字草率,当为随葬之冥器。墓葬年代为西汉中期,发掘者进一步推定在武帝时期[1]。广信县,汉为苍梧郡所辖,王莽时称广信亭,最早建于汉武帝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是汉灭南越国之时所置,因此,有理由认为这座墓葬的主人可能就是广信县的第一任县令,其原籍为湖南长沙人,武帝时被派遣到广信县任职,死后归葬原籍。以武帝元鼎六年算起,到后元二年(公元前87年)武帝归西,其间共24 年,如墓葬年代推断无误,则广信县第一任县令在职时间不会超过24年。

  汉代的县官在异地任职,死后归葬原籍,这在徐闻也有一例。1990年在广西合浦县廉州镇黄泥岗清理的一号墓,是东汉初年的砖室木椁墓,有墓道,分前后室,前室长1.9米,宽3.7米,后室长5.3米,宽3米,随葬品极为丰富,铜器有剑、镜、灯、壶、碗、釜、蒸酒器和明器仓、井、灶;陶器有罐、壶、罍和明器屋;玉器有璧、佩、琀、带钩;还有玻璃杯、琉璃串珠、水晶串珠、琥珀串珠、金花球串饰、金带钩、“货泉”铜钱等。其中玻璃杯、琉璃串珠、水晶串珠、琥珀串珠似为舶来品。此墓亦当为夫妻合葬。值得给予特别关注的是发现一枚滑石印,印面方形,边长2.3厘米,瓦形钮,通高2厘米。印面阴刻“徐闻令印”四字,篆体,刻工草率。另有一枚龟钮铜印,阴文篆书“陈褒”二字[2]。由此可知,该墓主人名叫陈褒,推断是从合浦郡派去徐闻县任职县令,死后归葬合浦。因合浦、徐闻都是汉代对外贸易的港口,故随葬器物中有玻璃杯、琉璃串珠、水晶串珠、琥珀串珠这类舶来品。

  将“广信县令”墓与“徐闻县令”墓相比较,我们可以看到后者较之前者更为富裕,这反映了岭南地区东汉时期较之西汉时期在经济上有了很大的发展,但与徐闻县作为对外贸易港的地位也有极大的关系,故有“欲拔贫,诣徐闻”之说[3]。

  广信县的经济或许比不上徐闻、合浦,但其政治地位却不低。先秦时期,广信县的地域范围就是百越先民较多的聚居地,石器时代和青铜时代的遗址、墓葬分布很多,令人注目。秦南平百越,这里是双方交战的主战场,秦军过灵渠,下漓水、贺江,在广信转入西江,再通向南海郡番禺(广州),故广信一带极为重要。南越国时,赵佗封赵光为苍梧王,其地当在广信地域。武帝时灭南越,即置苍梧郡,广信县为郡治之所,其后又曾一度作为交趾刺史部的驻地,广信县地位之重要亦由此可见一斑。 

  秦汉时,县官有“令”与“长”之别,“万户以上为令,秩千石至六百石;减万户为长,秩五百石至三百石”[4]。但是否如此严格,尚有讨论的余地。按《汉书·地理志》载,苍梧郡领县十,包括广信、谢沐、高要、封阳、临贺、端溪、冯乘、富川、荔蒲、猛陵。总户数为24379,人口146160。虽然没有编入户籍的应为数不少,但以十县之数,平均每县户数为两千多户,即使广信县兼作苍梧郡治之所,户数与人口是其它县的两倍甚至更多,但要达到万户亦不容易。这种情况在南海郡和合浦郡也是同样存在。合浦郡领县五,含合浦、徐闻、高凉、临允、朱卢,户数为15398,人口78980,平均每县户数为三千多户,以合浦县为郡治所在,人口应不会少于徐闻,这个统计数字尚难证明合浦和徐闻的户数能在万户以上。南海郡领县六,含番禺、四会、中宿、博罗、龙川、揭阳,户数为19613,人口94253, 平均每县户数亦只有三千多户,番禺县为南海郡治所,有万户之数估计不成问题,但龙川县能否有万户之数则存疑问。因此,岭南各郡之县大概都无法按万户之数来界定“令”的称谓。不足万户而称“县令”,也许是中央王朝给边陲地区的一种特许。从出土印章看,广信、徐闻均称县令;另据文献所载,赵佗在龙川任职时也是称“令”的[5]。需要讨论的是在湖南出土的一枚“龙川长印”,能否说明龙川县曾因户数不足万户而称“长”呢?这枚印是1994年在湖南郴州国庆中路3号墓发现的,滑石质,印面近方形,边长3.2×2.9 厘米,阴刻篆隶体,背面有覆瓦形钮。墓为带墓道的土坑竖穴,墓坑长3.8米,宽4米。随葬品有小铁刀、陶器罐、盒、鼎等[6]。随葬品的种类不多,数量也较少,似乎与县官的身份不大相符。有学者以这枚印为证,说明南海郡的龙川当时为长沙国的属地[7]。按该墓的年代如判断无误,则时为南越国时期。汉高祖五年(公元前202年)将象郡、桂林、南海等郡封给长沙王吴芮,其实是虚封而已,不过是象征性地遥夺赵佗的权力,因为那是无法执行的事情。实际上,赵佗在此之前(公元前205~公元前204年)已发兵击并桂林和象郡,以秦三郡之地建立了南越国。龙川地属南海郡,那是赵佗立南越国之前为官之地,后人称为赵佗兴王之地[8],赵佗也是不会轻易放弃的,龙川东去不远的五华山下(今五华县华城镇)有赵佗的行宫长乐台(狮雄山建筑遗址[9])就是明证。因此,以郴州出土的“龙川长印”并不能论定龙川曾是长沙国属地,恰恰相反,更进一步证明长沙王吴芮也曾虚封了一位“龙川长”。以赵佗曾任龙川令的逻辑,断不会将龙川县官一职从“令”降为“长”。而这位“龙川长”因从未到任,他的墓葬随葬品与其身份不那么相称也就完全可以理解了。不过,这枚“龙川长印”,或许说明当时龙川县的户数实际上是不足万户的。

  二、晋“广信侯”墓

  2001年,在肇庆市城区北面的坪石岗清理了一座东晋泰宁三年(公元325年)的砖室墓,墓室由墓道、前室、过道、后室、耳室、壁龛六部分组成,全长9.55米。随葬品虽略有散失,仍收集到50件,包括有金器手镯、指环,银器钗、簪、耳勺,铜器甗、盒、弩机,铁器矛、剑、刀,青瓷器罐、碗、盏、魁、洗、唾壶、熏炉、灯、虎子、水注,陶器瓮、罐和作为明器人俑、马、城堡、水田、井、畜圈、鸡笼。还有一件属舶来品的玻璃器[10]。可以肯定,这是一座级别较高的夫妻合葬墓,又以随葬器物中有剑、矛、刀等武器,男性墓主无疑当是一位武将,遗憾的是未见随葬的墓主人印章,未能得到墓主姓名及所任职务等信息。所幸的是,在一块墓砖的平面阴刻有草隶“高□□□广州苍梧广信侯也”,由此而推断墓主人生前曾被封为“广信侯”。广信县最早建于西汉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其后一直为苍梧郡所辖。其时苍梧郡的辖地包括了今肇庆城区一带(属高要县)。一般地说,埋葬之地应就是墓主家乡,广州黄埔姬堂西晋墓(M3)墓主为南海郡增城县西乡梁盖可作例证,故坪石岗东晋墓墓主应为苍梧郡高要县人,如判断无误,则是苍梧郡人在本郡域内被封侯的一例。再以此推论砖铭的“高□□□广州苍梧广信侯也”,其意很可能是“高要某某”为“广州苍梧广信侯也”。东晋永和七年(公元351年),从苍梧郡中又分设了晋康、新宁、永平三郡,今肇庆城区一带划属元溪县,为晋康郡所辖。据此,肇庆坪石岗这座“泰宁三年”墓,是苍梧郡辖属该地的历史见证。

  晋代的“侯”,在当时已多是一种荣誉性的封号,并无实际权力。如许多“关内侯”、“关中侯”、“关外侯”、“亭侯”等[11]。那么,这位“苍梧广信侯”作为武将,其时所任何职、官阶几品呢?虽然墓中没有资料作更多的交代,但我们可以同类墓葬来进行探讨。

  1997年,在广州东部黄埔区大沙镇的姬堂山清理的3号墓,由墓道、前室、过道、耳室、后室以及七个小壁龛共六部分组成,全长8.52米。仅长度较之前述的“广信侯”墓略短,壁龛数则较多。随葬品有金钗,铜器镜、鼎、甗、耳杯、洗、带饰、弩机,铁器环首刀、削刀、刻刀、镊子、剪刀、剑钩,青瓷器罐、盒、碗、碟、钵、盂、盅、托盘、灯盏、虎子、壶,陶明器水田、井、牛圈、畜圈。还有砚、墨条、滑石猪及“牙门将印章”银印、“关内侯”石印,最为重要的是滑石铭牌和谒牌,正是根据滑石铭牌和谒牌推知墓主为“牙门将宣威将军武猛都尉关内侯”南海郡增城县西乡梁盖,卒年60岁[12]。需要注意的是,该墓使用了不少东汉时期的墓砖,其中有“熹平四年”(公元175年)的砖铭。据姬堂山同一墓群中的2号墓为西晋“永嘉元年”,推断梁盖墓的年代亦属西晋永嘉年间(公元307~313年)。将“关内侯”梁盖墓与“广信侯”墓相比较,两座墓的入葬时间仅相距十余年,两者的墓葬结构、随葬品的种类和数量都可说是大同小异,同属夫妻合葬墓,总体上是属于同一规模和等级,即同属“侯”级。魏晋时期的职官,牙门将为第五品,宣威将军则是五威将军中品级最低的一种,也是第五品[13]。再者,“武猛都尉”与“武猛中郎将”、“武猛校尉”一样,都是武将中的官阶,其秩均为二千石[14]。以此类比并论及“广信侯”在军队中的官位,亦当是其时在苍梧郡任职的一名将军,属第五品,秩比二千石,并被封为“广信侯”。墓主“广信侯”与“关内侯”梁盖的身份相当,墓葬结构、规模及随葬器物的种类也大体相近,由此看来,当时各地有着共同遵循的埋葬礼仪与习俗。

  (作者单位: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参考文献:

  [1]周世荣:《长沙出土西汉印章及其有关问题研究》,《考古》1978年4期;湖南省博物馆编:《湖南省博物馆藏古玺印集》二七页、一五二页,上海书店出版,1991年;王人聪:《两汉王国、侯国、郡县官印汇考》,载《秦汉魏晋南北朝官印研究》,香港中文大学文物馆出版,1990年。

  [2]蒋廷瑜、王伟昭:《黄泥岗1号墓和“徐闻令印”考》,《海上丝绸之路研究》,科学出版社,2006年。

  [3][唐}《元和郡县志》。

  [4]《汉书·百官公卿表》。

  [5]《汉书·西南夷两粤朝鲜传》。

  [6]周世荣、龙福廷:《从“龙川长印”的出土再谈汉初长沙国的南方边界》,《考古》1997年9期。

  [7]同上。文中将高祖五年(公元前202年)误为公元前211年。

  [8][清]梁廷楠:《南越五主传·先主传》。

  [9]邱立诚、刘建安:《广东五华狮雄山汉代建筑遗址》,《文物》1991年11期。

  [10]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肇庆市博物馆(邱立诚):《广东肇庆市坪石岗东晋墓》,《华南考古》第1辑,文物出版社,2004年。

  [11]参阅叶其峰:《古玺印通论》第七章〈魏晋南北朝官印〉,第118页,紫禁城出版社,2003年。

  [12]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丁巍):《广州晋代考古的重要发现——黄埔姬堂晋墓》,《广州文物考古集》,文物出版社,1998年。

  [13]《通典·职官》。参阅叶其峰:《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将军及有关武职官印》,载《秦汉魏晋南北朝官印研究》第172、177页,香港中文大学文物馆出版,1990年。

  [14]参阅叶其峰:《秦汉南北朝官印鉴别方法初论》,载《秦汉魏晋南北朝官印研究》第218页,香港中文大学文物馆出版,199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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