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舶宦官是对中国古代管理东南沿海地区海外贸易宦官的称谓,在明代市舶宦官通常被称为“市舶太监”〔1〕。而在有唐一代,市舶宦官又有以下几种称谓:第一,“宦官市舶使”,出处见于《旧唐书》卷十一《代宗纪》、《资治通鉴》卷二三三广德元年十一条等;第二,“市舶中使”或“市舶”“中使”,出处见于中唐陆贽《陆宣公奏议》卷十八《论岭南请于安南置市舶中使状》(又见载《全唐文》卷四七三);第三,“中人之市舶者”,出处见于《新唐书》卷一二六《卢奂传》等;第四,“中使市舶”,出处见于《旧唐书》卷九八《卢怀慎附子奂传》等,实即“市舶中使”之异称。
及至宋代,市舶宦官又有以下几种称谓:第一,“市舶内侍”,出处如清徐松辑《宋会要辑稿·职官》四四之一等;第二,“中人市舶者”,见于宋人蒋之奇所着笔记(此转引自清阮元主纂《广东通志》卷二三四《宦绩録四·卢奂传》)。
关于市舶宦官在唐代岭南之产生及在唐末时代之发展。学界已有所论述〔2〕,如对于唐代市舶使之人选,有朝官(如武职、岭南节度使,广州刺史)、宦官(专任或兼任)、监军等类型,有学者进而指出唐代岭南市舶使大体上经历了由朝官而宦官而监军(宦官兼)的变化过程〔3〕;至于各种人选的比重与份量,则有以下三说:第一,宦官说,此说赞同者甚众,如方豪、石文济诸氏〔4〕;第二,地方官员说,如日本桑原骘藏认为,“唐及北宋,市舶使多由地方官兼任,时或由中央派遣内官干预之”〔5〕,赞同此说者又有韩国磐、王贞平诸氏〔6〕;第三,节度使府幕职人员说,此说凡一见,认为除宦官、地方官员外,节度使府幂职人员亦有充任市舶使之例〔7〕,此说实与第二说同。
至于唐宋时代南海贸易中各类官员出任主管官员对于南海贸易之影响,中外学者均有所论及,除藤田丰八,桑原骘藏、方豪、王赓武诸氏外,日本中村久四郎、台湾李东华、大陆傅宗文、邓端本、张世民、章深等均在相关研究中有所论述〔8〕。
笔者曾撰《论市舶太监在唐代岭南之产生》一文,认为唐玄宗开元年间出任广州市舶使的内侍省内府局丞韦某(某即其名),是有史可考的第一位市舶宦官,唐人于肃所撰《内给事谏议大夫韦公神道碑》(即韦某之神道碑)载韦某之事〔9〕:
开元十年解褐授内府局丞,典御府之藏,列内言之秩。勤愿慎密,肃恭矜庄。洵美可观,硕大且俨,事因绩着,官以课迁。寻充市舶使,至于广府,鳔赆纳贡,宝贝委积,上甚嘉之,每宣谕诸道,曾无宁岁,敷易诏旨,人皆悦服。天宝初,拜朝议郎。
由碑文知,韦某充任“广府”“市舶使”在开元十年(722)或稍后,任期不详。但最迟至“天宝初”即除职。韦某掌广府市舶贸易期间,进奉丰厚,“上甚嘉之”,韦某是有史可考的广东市舶使首任市舶宦官,也是中国市舶制度史上第一位市舶宦官。
一、市舶宦官制度在唐宋时代之发展
韦某之出任广州市舶使,起初应与其他唐“使”一样,系权宜之计、临时之举。之后,随着遣使南下的增加,宦官出任广州市舶使渐成定制。这正如《通鉴》所言:“唐置市舶使于广州,以收商舶之利,时以宦者为之”〔10〕,宦官成为了唐代市舶使的最主要来源。
按现有史料与文物,可知有唐一代,仅在岭南广府设有市舶使,后曾一度于安南亦设,但旋置旋罢(详下)。
玄宗天宝(742—756)初,以南海太守卢奂(任期749—752年)之清正严明,岭南一地诸宦官大为收敛。《新唐书》卷一二六(卢奂传)载:
天宝初, (奂)为南海太守。南海兼水陆都会,物产环怪。前守刘巨麟、彭果皆以赃败,故以奂代之。污吏敛手,中人之市舶者亦不敢干其法,远俗为安。时谓自开元后四十年,治广有清节者,宋璟、李朝隐、奂三人而已。
对于传文中之“中人之市舶者”,藤田丰八释为“中人即宦官主持舶上互市”,认为“当时任市舶使之职者,大概似为宦官”〔11〕。事实上,“中人之市舶者”就是市舶宦官。从“自开元后四十年,治广有清节者,宋璟、李朝隐、奂三人而已”一句,可知宦粤者之贪;再由“中人之市舶者,亦不敢干其法”一句,又可知市舶宦官亦有贪污之陋习。〔12〕代宗广德元年(763),广州市舶使为宦官吕太一。当年十一月壬寅, 吕太一竟于广州矫诏发兵作乱,“节度使张休弃城奔端州。太一纵兵焚掠,官军讨平之”〔13〕。吕太一以市舶宦官而叛,为乱广州前后持续竟达三年之久,对岭南一地政治、经济、南海贸易等均产生了较大的影响〔14〕。
约在代宗大历十二年(777)至德宗建中三年(782)前后,“朝散大夫行内侍省内给事员外置同正员”刘楚江出任“岭南监军口舶使”〔15〕,表明这段时间广州市舶宦官仍掌岭南市舶贸易大权。
文宗开成年间(836—840),卢钧担任广州刺史时,广州仍有市舶宦官。这从《旧唐书》卷一七七《卢钧传》所载可见:
(卢钧)代李从易为广州刺史、御史大夫、岭南节度使。南海有蛮舶之利,珍货辐凑,旧帅作法兴利以致富,凡仕南海者,靡不相捆载而还。钧性仁恕,为政廉,请监军领市舶使,已一不干预。
对此记载,宋人孔平仲《续世说》卷二也大体相同的转述:“卢钧为广州刺史,为政廉洁,请监军领市舶使。己一不干预”〔16〕。由于中唐后监军尽为宦官,可知此时市舶使应为宦官。
文献与文物表明,唐代最后一任市舶宦官也即唐代最末一位广州市舶宦官为李敬实。
宣宗人中四年(850),内侍省“行人殿院役使”李敬实由京城长安受遣至广州,充任市舶使,其墓志铭(即《唐故军器使赠内侍李公墓志》)称〔17〕:
人中四年,除广州都监兼市舶使,才及下车,得三军畏威,夷人安泰。不逾旬月,蕃商大至,宝货盈衢,贡献不愆。颇尽臣节,袟满朝觐。献奉之礼,光絶前后。……至十一年正月,加紫绶金章,光焕于朝班,荣耀于时背。至冬初,除内园栽接使。
查新、旧《唐书》无李敬实传,仅在《新唐书》有一处提及,即卷一六五《郑朗传》所载“中人李敬实排(郑)朗驺导驰去。朗以闻,宣宗诘敬实”,此事系大中十至十一年(856—857)郑朗出任宰相之时。又复见载于《资治通鉴》:“内园使李敬实”出行,遇宰相郑朗之马而不避,为宣宗所诘责〔18〕。此外,晚唐裴庭裕《尔观奏记》亦载此事〔19〕:
宰臣郑朗自中书归宣平私第, 内园使李敬实衢路冲之, 朗列奏。上诏敬实面语,敬实奏:“供奉官例不避”。上曰:“衔天子之命横絶而过可矣,安有私出不避辅相乎!”剥紫绶,配南衙。
由三处文献记载结合出土李敬实之墓志,可知李敬实不避郑朗事在大中十一年(857)“冬初”,由此受宣宗之诘责,剥夺了正月所“加紫绶金章”。李敬实对待宰相尚且如此,其人平时之蛮横可知。
墓志又称,大中四年李敬实“除广州都监兼市舶使”,可与传世一方唐代墓志铭相印证。传世有唐人尹震铎所撰《唐故宣义郎行内侍省内仆局丞员外置同正员,上柱国李府君墓志铭并序》,系晚唐另一宦官李从证之墓志,志文载〔20〕:
(李从证)有令子一人曰敬融,托长富门,未任时务,以丧事办于仲伯,从诚堂兄敬实偕曰:耆筮龟卜而不吉, 日告月兆而不利。遂不入于大茔。以大中五年正月廿三日葬于先茔碑堂之东地,即京兆府万年县浐川乡上傅村置其坟焉。
引文中“从诫”系李从证之兄。由此可见,李敬实之离京南下广州,不会早于大中四年(850)十一月十六日。
李敬实等宦官辈“除广州都监兼市舶使”之“都监”,亦在当时来华的“大食蕃商”(阿拉伯商人)的游记中有反映。成书于公元851—852年的《中国印度见闻録》卷一就有以下记载〔21〕:
象广府这样的城市,城中之王被称为“太傅”。称太监为“都监”,这些太监是同样人种,只是被阉割了。
阿拉伯商人所述“同样人种”的“太监”“都监”,虽时间上与李敬实宦粤相吻合,但不一定是李敬实,将之视为阿拉伯商人对当时广州市舶宦官这一群体的描述,当是符合事实的。至于李敬实以“广州都监兼市舶使”,如前述“岭南监军市舶使”刘楚江、岭南节度使卢钧(亦广州刺史)“请监军领市舶使”一样,说明中唐以后,以监军领市舶使成为惯例,李敬实之出任亦系援故例而已。这意味着,宦官不仅监督岭南军事亦监管岭南市舶〔22〕。
从大中四年末就任广州市舶使后,大中五、六年李敬实仍在任,这一时期的岭南节度使为韦正贯,正贯系韦臬之从子,始任于大中二年(848)。他与李敬实共同管理岭南市舶贸易,使得南海贸易有所起色。
李敬实之后的唐代市舶宦官已不可考。至于五代南汉刘氏政权虽重用宦官,但其与市舶贸易之关系,因阙于史料与文献,尚无法进一步探讨。
宋朝建立后,于太祖开宝四年(971)六月,在平定南汉政权的两个月后即在广州设立市舶司。出任官员为京城朝官:市舶使由潘美、尹崇珂同兼,市舶判官由都大提举、行尚书省员外郎通判谢处玭兼任〔23〕。不久,杭州、明州、泉州的市舶机构(市舶司或市舶务)也相应设立,如北宋哲宗元佑二年(1087)泉州市舶司的设置,标志着泉州海外贸易的逐渐兴盛。〔24〕至于市舶司之职责,宋代以“掌蕃货、海舶征榷、贸易之事,以来远人,通远物”,包括“掌市易南蕃诸国物货航舶而至者”在内。〔25〕
广州市舶司系宋代建立的第一个市舶司,《宋会要辑稿·职官》载:“初于广州置司,以知州为使,通判为判官,及转运使司掌其事。又遣京朝官、三班、内侍三人专领之”。〔26〕所谓“京朝官”即指中央朝廷之品官;“三班”即“三班使臣”,品级较低:“内侍”就是市舶宦官。到了太宗太平兴国(976—983)初,“知州领使,如劝农之制,通判兼监而罢判官之名,每岁止三班、内侍专掌,转运使亦总领其事”〔27〕,此时“州郡兼领”乃虚衔。“三班、内侍专掌”才是实质所在。
藤田丰八认为,从市舶内侍、三班、使臣与杂买杂卖务之例来看,可知内侍、三班、使臣与京朝官同为市舶监官,而以内侍掌市舶,显系对唐代市舶宦官制度的承续,“可以看作是唐制的遗规”〔28〕。
对于宋代市舶内侍之历史作用,学界大多以为实际上市舶大权由宦官掌握,如:或指出内侍、三班,“两者都是皇帝的亲信侍从,虽品位卑微,却是皇帝的特命权臣,权势很大,实际控制着市舶大权”〔29〕;或指出市舶司的“关键性运作”是由中央派来的官员,尤其是内侍主持的〔30〕。当然,也有一些看法认为,市舶大权由内侍、士人共同掌管, 内侍的活动往往受到了文武官员的监督与制约,难以专断。〔31〕
至神宗即位(1068)前后,专任市舶提举官得以出现。专任提举官没有宦官,均为京朝官或地方官员,藤田丰八说“这可以说是它的遗影”〔32〕,意即专任市舶提举官系从内侍、三班发展而成,这以后,不再见有市舶宦官的记载。就整个宋代而言,见载有姓名的市舶宦官仅石知颙一人,其事迹除《宋史》卷四六六《石知颙传、神佑传》外,不见载于他书:
石知颙,真定人。……建隆(太祖96o-963)中授内中高品。太宗即位,改供奉官。雍熙中,诸将征幽蓟,以知颙随军。归,掌仪鸾司。淳化中,明州初置市舶司,与蕃商贸易,命知颙经制之。转内殿崇班、亲王诸宫都监。从王继恩平蜀寇,就迁西京作坊副使。成平(998-1003)初,迁正使,带御器械。
宋季理宗朝权阉董宋臣,胡作非为,对当时市舶贸易妄加干涉, 以遂其聚敛钱财主愿。宝佑三年(l255)曾为御史洪君畴劾为“搂揽番商,大开贿赂”,以至民夷交困〔33〕。
此外,宋代宦官仍有南遣及市物南海之传统,如至广州修茸南海神庙,告祭南海神、赐宴南海贸易之有功者等。〔34〕
纵观有宋一代,由于宋太祖、太宗以来鉴于五代前车之鉴,采取了“貂珰有怀奸慝,旋踵屏除”、“利归公上而外权削”之方针〔35〕;兼之宋代宦官总体规模偏小及宋室“有深意存焉”“重用宦官”于军事〔36〕等原因,宋代市舶内侍对南海贸易之影响较唐代大为减弱。
元朝于公元1271年建立后,统治阶级较为重视海外贸易。世祖至元十四年(1277),即置四处司, 以后又多次强调:“市舶司的勾当很是国家大得济的勾当者”,“非图利国,本以便民”〔37〕。在这种情况下,元朝海外交通也达到了一个空前的发展,南海贸易更为发达。从残存本《大德南海志》可窥一斑。
但是终元之世,市舶机构常不单立,而并于盐课、盐运等务。直到至正元二十五年(1365),朝廷方决定单独建立市舶司,此时已离元亡不远矣。元代市舶司之不单立,兼之市舶主管官员品级低:“每司提举二员,从五品;同提举二员,从六品;副提举二员,从七品;知事一员”〔38〕,更无市舶宦官之出任。所以元代宦官在南海贸易、市舶管理中絶无表现。元代宦官之所以如此,其原因有元朝最高统治者出身少数民族而无使用宦官的传统,元朝统治者对于前代宦官专权误国有深刻认识,因而保持高度警惕。〔39〕
二、唐代市舶宦官与南海贸易之关系
唐代的南海贸易,如同波浪一样,是盛衰起伏相间的。兴盛之时,岭南是一片繁荣之相,作为岭南中心的广府更是兴盛非凡,如诗人刘禹锡所言“连大浪静长鲸息,映日船多宝舶来”〔40〕,此类唐诗、文记载很多:而大宝七年(748),唐僧鉴真一行在岭南时,见到了“(珠)江中有婆罗门、波斯、昆仑等船,不知其数;并载香药、珍宝,积载如山。其舶深六、七丈。师子国、大石国、骨唐国、白蛮、赤蛮等往来居住,种类极多”〔41〕,均为岭南一地海外贸易兴盛之真实描述,而凋蔽之时“西南夷船岁至才四、五”〔42〕,甚至诸夷舶改市易于安南,而不至岭南广府,则岭南一地的海外贸易又呈现衰退之状。
唐代岭南海外贸易之兴盛与衰退,与诸多因素(如泉州港逐渐兴起)有关,但岭南一地市舶宦官的作用不应忽视。
唐代岭南海外贸易,自从第一位市舶宦官韦某出任后,如前引韦某之神道碑称“人皆悦服”,韦某“賝赆纳贡,宝贝委积”,剔除溢美不实之辞,结合同时岭南节度使韦正贯的治绩来看,认为韦某对于岭南一地的南海贸易发展有所推进的看法,〔43〕应是基本属实的。前引《新唐书·卢奂传》称:“中人之市舶者,亦不敢干其法”之句,由此可知当时岭南一地的市舶宦官已出现贪污之陋习,这必然会对南海贸易的发展产生负面影响,如同京朝官、岭南帅臣的贪污受贿会影响南海贸易一样,查新、旧《唐书》,此类史例在岭南一地甚多。卢奂之清正廉明与以身作则,故任期(公元749-752年)之内,岭南市舶宦官大为敛手,因而对于南海贸易的发展应有所助益。
代宗广德元年(763)初,安史之乱方告平定,同年末,宦官市舶使吕太一叛于广州,逐节度使张休,纵部下大掠,后为平定。吕太一之叛,前后长达二年,所造成的后果严重,对广府一带社会诸领域均有负面影响。如人口减少,〔44〕尤其是打击了海外贸易,使得前来广府的夷舶大为减少,对此,杜甫《自平》诗有反映。〔45〕
自平中官吕太一,收珠南海千余日。
近供生犀翡翠稀,复恐征成干戈密。
蛮溪豪族小动摇,世封刺史非时朝。
蓬莱殿前诸主将,方如伏波不得骄。
越裳翡翠无消息,南海明珠久寂寥。
自杜诗可知,吕太一之叛“千余日”,中央朝廷所需南海宝物的贡奉“无消息”、“寂寥”,这是南海贸易受到极大影响所致。
平定吕太一之叛不久,大历四至六年(769-771),广州一带又发生了一次小起义〔46〕,即杜诗所言“蛮溪豪族小动摇”,更使岭南地区海外贸易受到严重打击,至大历七年(772),岭南一地“西南夷舶岁至才四、五”〔47〕,南海贸易呈现衰退之相。
由于中原及广州一带的的持续动乱,如安史之乱、吕太一之叛、“蛮溪豪族”之起事等,相对较为安定的安南交趾地区(今越南东京一带)成为南海诸夷舶的理想市易之地,于是,阇婆(今爪哇)、昆仑、大食等国夷舶纷纷掉棹前往〔48〕,加剧了广州市舶贸易的衰退。虽至于此,作为“岭南监军市舶使”的宦官们并未被撤回长安。
德宗贞元八年(792)六月,岭南节度使李复上奏称,“近日海舶珍异多就安南市易,议遣判官,就安南收市,乞命中使一人与俱”〔49〕。李复欲请遣市舶宦官往安南“收市”,德宗欲从之。却遭到了另一朝臣陆贽的坚决反对,他呈《论岭南请于安南置市舶中使状》〔50〕:
远国商贩,惟利是求,缓之斯来,扰之则去。广州素为众舶所凑,今忽改就安南,若非侵刻过深,则必招携失所。曾不内讼,更荡上心。况岭南、安南,莫非王土; 中使、外使,悉是王臣, 岂必信岭南而絶安南。重中使以轻外使,所奏望寝不行。
从文中可见,夷舶改市易于安南,重要原因就是岭南官员“侵刻过深”〔51〕,这与陆贽又言“玉毁椟中,是将谁咎。珠飞境外,安可复追”是相一致的〔52〕。藤田丰八更由此认为,当时市舶宦官之权势,几乎堪与岭南节度使相抗衡〔53〕,应该可以断言的是,岭南市舶宦官的专横,侵刻及权势过大,是造成前来岭南的“众舶”“改就安南”的重要原因之一。
到了大中四年(850),宦官李敬实出任“广州都监兼市舶使”,李氏“才及下车,得三军畏威,夷人安泰。不逾旬月,蕃商大至,宝货盈衢,贡献不愆。颇尽巨节,袟满朝觐,献奉之礼,光絶前后”。(前引墓志铭),可见李氏出任市舶使,的确有所实绩,不仅“夷人安泰”、“蕃商大至”,而且南海“宝货”“盈衢”,并得以向唐廷呈进“光絶前后”的“献奉之礼”,对于这样“颇尽臣节”的市舶宦官,唐廷应满意。
李敬实出任时南海贸易有所发展之事实,亦为同期韦正贯之神道碑所证实。韦正贯系大中四、五年间岭南节度使,他管理蕃舶很有清名,碑文称〔54〕:
先是,海外蕃贾嬴象犀贝珠而至者,帅与监舶使必搂其伟异,而以比弊抑偿之。至者见欺,来者殆絶。公悉变故态,一无取求,问其所安,交易其物,海客人至。
碑文中所称前任“帅与监舶使”即岭南节度使与市舶宦官,就韦正贯任期而言,“帅与监舶使”就是韦正贯与李敬实,二人均有管理市舶贸易之职权。可见,韦、李出任之前的“帅与监舶使”掠夺“海外蕃贾”之“伟异”,又“抑偿之”。既豪夺又巧取,是造成“至者见欺,来者殆絶”的重要原因之一。再次从侧面反映了韦、李出任之前,市舶宦官之搜刮攫夺及其对南海贸易衰退的作用。而及至韦、李出任,“悉变故态”,一改前任陋习,于是“海客大至”、(韦氏神道碑文)、“夷人安泰”,“蕃商大至”(李氏墓志),韦、氏二人碑文、志文吻合,因此说二人的共同努力对南海贸易的再有起色〔55〕,产生了良好影响,应是基本符合历史事实的。
在管理市舶贸易过程中,市舶宦官必然与诸夷舶海商、蕃客有较为频繁的交往与接洽。美国柔克义(W·W·Rockhill)、夏德(F·Hirth)曾认为:“从公元七世纪起,在广州的外国居留地(Colony),主要由波斯人和阿拉伯人组成,其数量巨大”〔56〕;荷如里(G·F·Hourani)认为:“唐代广府是最大的商业中心,这里有一个巨大的西方商人、穆斯林等的居留地”〔57〕。可见“住唐”南海国家海商、蕃客之众多。
从文献记载看来,市舶宦官与蕃客海商之关系,既有友好和睦之时,也有纠纷起隙之事。前一种情况如《中国印度见闻録》卷二(成书于公元十世纪前后)记载的唐代中、后期阿拉伯商人与广州宦官市舶使的某次交往:〔58〕
某日,这个(阿拉伯)富商去拜会宦官。那个宦官是皇帝派遣来广府的。他的使命是在阿拉伯的舶来品中,首先挑选皇上所需的东西。 (会面时)商人注意到宦官胸口上长着一粒黑痣,这是透过穿在身上的丝绸衣服看见的。据他推测,那宦官至少穿着两件衣服,里外重叠在一起。宦官对他投来的目光感到诧异,便问他说:“你好象老盯住我的胸口,这是怎么回事?”
于是,商人回答说:透过这件衣服,看到一粒黑痣,我感到十分惊奇!宦官听了失声大笑,接着就伸过手去,把长长的衣袖露了出来,说道:“请数一数!看我穿了几件衣服?”等商人数过以后才知道,他竟然穿了五件之多,可是黑痣仍能透过这些衣服显现出来。这类最好的丝绸,是未经漂白的生丝。
关于此则阿拉伯“富商”拜会穿着“最好的丝绸”成衣的宦官之事,又见引于法国学者布尔努瓦(L·Boulnois)的《丝绸之路》一书〔59〕,从文中叙述并结合中、晚唐情况来分析,认为这位宦官就是市舶使的看法,无疑符合史实。
市舶宦官与阿拉伯商人也有关系紧张的时候,就材料来看,与市舶宦官的过份敲诈勒索有关。在这种情况下,阿拉伯商人也有抗争者。
唐末来华的阿拉伯商人阿布·赛义德(Abu Savvid)在《中国印度见闻録》卷二中讲述了这样一件事:一位原籍为阿拉伯呼罗珊(Khurasan,今属伊朗)的商人,将大批伊拉克货物从海道贩运至广府(Khanfu,即广州)后,不久,阿拉伯商人“和皇帝的宦官发生了一场纠纷。这宦官是派去广府——阿拉伯商人荟萃之地——为皇宫选购舶来品的”,“有一次,在象牙和另外一些货品的交易上”,阿拉伯商人与宦官发生了争执。“商人拒不出卖,因而双方的冲突愈演愈烈,宦官竟至采取强制手段,把商人带来的好货拿走了”,阿拉伯商人不肯作罢,来到京城长安向皇帝喊冤。皇帝下令调查后。证实了阿拉伯商人所言,“于是,皇帝召回了那个宦官。他一回到宫内,皇帝就把他的财产没收了,把他管理宝物的职务也革去了” 〔61〕。
这则阿拉信商人与市舶宦官产生纠纷并最终告赢市舶宦官御状之事,又详细见引于公元十世纪“阿拉伯及穆斯林的希罗多德”所着的《黄金草原》一书。〔62〕该书作者为马苏第(Maudi,912或913—956,旧译“麦斯欧迪”或“马素迪”)。对于纠纷中受皇帝差遣至广府“为皇宫选购舶来品的”、“管理宝物”的宦官。日本藤本胜次认为就是市舶使:“在交易的价钱上发生了争执。市舶使便以不法手段强制收购”。〔63〕藤本的解释符合史实。
从时好时坏的两种情况及事例,可以看到市舶事务与南海贸易的管理中,宦官市舶使担负着重要的角色。其言行举止、清明或是贪黜均对南海贸易的兴衰产生了相应的影响。
至于宋代市舶宦官与南海贸易之关系,由于整个宋代市舶事迹极少见载于史册,而南宋后期严重插手市舶事务的权阉董宋臣,虽然导致了海外贸易的急剧衰退,但是董氏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市舶宦官,仅是反映出南宋后期市舶事务中一度存在着宦官特权而己。所以,探索宋代市舶宦官及其历史作用,尚待新资料之发现。
注 释:
〔1〕如《明神宗实録》卷三七五,万历三十年八月甲寅条:《明史》卷八一《食货志五·市舶》:明人严从简:《殊域周咨録》卷二《东夷·日本》等。关于市舶太监的异称,可参阅王川《明代市舶太监的异称》一文(载香港《岭南学报》新第3期,2001年10月)。
〔2〕如日本和田久德《唐代市舶使》(转引自金应熙:《国外关于中国古代史的研究述评》,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42页);黎虎:《唐代的市舶使与市舶管理》(《历史研究》1998年第3期,第21-37页)等文。
〔3〕黎虎前揭文。
〔4〕方豪:《中西交通史》,上册,岳麓书社,1987年版,第250页;石文济:《宋代市舶司的设置与职权》,《史学汇刊》创刊号,台北,1970年,第52页);陈高华、吴泰:《宋元时期的海外贸易》,天津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16页);王赓武着、姚楠编译:《南海贸易与南洋华人》,香港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143-144页;美国薛爱华(E·H·Schafer)着、吴玉贵译:《唐代的外来文明》(即《康国金桃》,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28页;李庆新《论唐代广州的对外贸易》,《中国史研究》1992年第4期,第12-21页;余华青《中国宦官制度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56页;王川:《论市舶太监在唐代岭南之产生》,《中山大学学报》2000年第2期,第92-98页等。
〔5〕(日)桑原骘藏着、陈裕菁译:《蒲寿庚考》,商务印书馆,1929年版,第6页。
〔6〕朝国磐:《隋唐五代史》修订本,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207页,Wang ZhengPing(王贞平),“Tang Maritime Trade Administration”,Asia Major,Third Series,Vol V,1992,PP.7-37,中译本可参龙达瑞译:《唐代的海外贸易管理》,载《稽古拓新集——屈守元教授八秩华诞纪念》,成都出版社,1992年版,第324-339页。
〔7〕王杰:《唐岭南市舶使人选补正》,《中国史研究》1993年第4期,第19页。
〔8〕李东华:《唐宋元时代中国与东非之关系》,国立政治大学非洲研究专刊之三,台北,1975年,第1-46页;日本中村久四郎:《唐代的广东》(朱耀廷中译本载《岭南文史)1983年第1期第35-44页,第2期第33-49页);邓端本:《宋代广州市舶司》,《岭南文史》1986年第7期,第53-61页;傅宗文:《中国古代海外贸易的管理传统与早期海关》,《海关史研究》1997年第1期第1-9页;张世民:《中国古代最早下西洋的外交使节杨良瑶》,载史念海主编:《唐史论丛》,陕西师大出版社,1996年,第351-357页;章深:《重评宋代市舶司的主要功能》,《广东社会科学》1998年第4期,第72-78页等文。
〔9〕《全唐文》卷371。
〔10〕《通鉴》第223,代宗广德元年十二月。
〔11〕(日)藤田丰八着、魏重庆译:《宋代之市舶司与市舶条例》,商务印书馆,1936年,第10页。
〔12〕藤田丰八前揭书,第13页。
〔13〕《通鉴》卷二二三,广德元年十一月;《旧唐书》卷十一,《代宗本纪》卷一三一,《李勉传》、卷一三八,《韦伦传》;《新唐书》卷六,《代宗纪》、卷一四三,《韦伦传》。
〔14〕王赓武前揭书,第9-10页。
〔15〕关于刘楚江出任事,王川:《唐代岭南宦官市舶使刘楚江考》(待刊稿)有论。
〔16〕藤田丰八前揭书,第10页引。
〔17〕关双喜:《西安东郊出土唐李敬实墓志》,《考古与文物》1985年第6期,第32-36页。
〔18〕《通鉴》卷二四九,宣宗大中十年至十一年。
〔19〕(唐)裴庭裕:《东观奏记》卷下,田廷柱点校本,中华书局,1994年,第126-127页。
〔20〕周绍良主编《唐代墓志汇编》之“大中○五二”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下册,第2287-2288页。
〔21〕(阿拉伯)《中国印度见闻録》,穆根来、汶江、黄倬汉中译本,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16、73页。
〔22〕黎虎前揭文。
〔23〕《宋会要辑稿·职官》四四之一;《宋史》卷二五八,《潘美传》、卷二五九,《尹崇珂传》。
〔24〕王连茂:《泉州与海上丝绸之路》,《亚洲文化》第十八辑,新加坡,1994年。
〔25〕《宋史》卷一六九,《职官七·提举市舶司》;《宋会要辑稿·职官》四四之一。
〔26〕《宋会要辑稿·职官》四四之一。
〔27〕《宋会要辑稿·职官》四四之一。
〔28〕藤田丰八前揭书,第76页。
〔29〕廖大珂:《宋代的市舶贸易制度》(博士学位论文),第28-40页:同氏:《试论宋代市舶司管制的演变》《历史研究》1998年第3期,第39页。
〔30〕章深前揭文。
〔31〕裴海燕:《北宋的宦官管理制度》,《中国史研究》1999年第4期,第125-131页。
〔32〕藤田丰八前揭书,第79页。
〔33〕(宋)周密:《齐东野语》卷七,《洪君畴》;《宋史》卷二二八,《宦官列传》及贾似道、文天祥、牟子才诸人传。
〔34〕《宋会要辑稿·职官》四四之二;《宋史》卷二九八,《马亮传》。
〔35〕《宋史》卷四六六,《宦官列传序》;《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六,干德三年三月。
〔36〕柴德赓:《宋宦官参预军事考》,载《史学丛考》,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50-93页。
〔37〕《元典章》卷二二,《户部·课程·市舶》;《通制条格》卷十八,《关市·市舶》。
〔38〕《元史》卷九一,《百官七·市舶》。
〔39〕余华青前揭书,第354-359页。
〔40〕(唐)刘禹锡:《刘宾客诗集》卷四,《酬南海马大人诗》。
〔41〕(日)元开:《唐大和尚东征传》,汪向荣校注本,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73-74页。
〔42〕《旧唐书》卷一三一,《李勉传》。
〔43〕黎虎前揭文,第33页。
〔44〕费省:《唐代人口地理》,西北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45页。
〔45〕转引自中村久四郎《唐代的广东》。
〔46〕《新唐书》卷六,《代宗本纪》。
〔47〕《旧唐书》卷一三一,《李勉传》。
〔48〕(法)G.马伯乐(G.Maspero)着:《安南史料》,转引自王赓武前揭书,第129页。
〔49〕《通鉴》卷二三四,德宗贞元八年六月条。
〔50〕(唐)陆贽:《陆宣公奏议》卷十八;又可见《全唐文》卷四七三。
〔51〕黎正甫:《郡县时代之安南》,商务印书馆,1945年版,第98页。
〔52〕《玉海》卷一八六。
〔53〕藤田丰八前揭书,第12页。
〔54〕(唐)萧邺:《岭南节度使韦公神道碑》,载《全唐文》卷七六四。
〔55〕黎虎前揭文,第33页。
〔56〕F·Hirth&W·W·Rockhill,Chau ju Kua:His Work on the Chinese and Arab Trade in the twelfth and thirteenth Centuries,entitled Chu fan shi,St.Petersburg.1912,p.14.
〔57〕G.F.Hourani,Arab Seafaring in the Indian Ocean in Ancient and Early Medieval Times,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e,1951.P.72.
〔58〕《中国印度见闻録》,第100-101页。
〔59〕(法)布尔努瓦(L.Boulnois)着、耿升译:《丝绸之路》,新疆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214-215页。
〔60〕陈瑞德、刘如仲等着:《海上丝绸之路的友好使者·西洋篇》,海洋出版社,1991年版,第41页。
〔61〕《中国印度见闻録》,第115-117页。
〔62〕(阿拉伯)马苏第(Maudi)着、耿升译:《黄金草原》,青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182-184页。
〔63〕《中国印度见闻録》,第151页;《唐代的外来文明》,第28页。日本桑原骘藏认为是“宫市使”,见《蒲寿庚考》第166、192页。
(作者:王 川,四川师范大学历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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