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声塔虽名为塔,但不是塔而是琐罗亚斯德教徒的坟场。琐罗亚斯德教认为人的尸体是不洁的,不能用象征光明的火去焚烧。教徒死后,把尸体放置在坟场地上,让鸟啄兽食,曰晒雨淋,化为尘土,不留痕迹,名其地为无声塔。在琐罗亚斯德教徒最多的地方——印度孟买,今天仍有多座无声塔。
一、琐罗亚斯德教徒中的“巴斯”
琐罗亚斯德教是世界最古老的宗教之一,传说是公元前六世纪由琐罗亚斯德(Zoroaoter或Zarathurtra)在波斯(今伊朗等地)东部的大夏(今阿富汗的帕尔万)创立,因其名而称为琐罗亚斯德教。教徒信奉的圣典斗叫《阿威士陀》(AVESTA),意为“智识、经典、喻令”。《阿威士陀》认为火、光明是善端,恶浊、黑闇是恶端,要求人们从善避恶,弃暗投明,故以拜火与拜太阳为信仰之象征。
公元226年,琐罗亚斯德被波斯国萨珊王朝定为国教,一时盛行于波斯及中亚细亚一带。公元625年(唐·武德八年),信奉伊斯兰教的阿拉伯人的大食国灭波斯国,占有中央亚细亚。琐罗亚斯德教徒被迫大部分迁移往印度的孟买,少部分散布在今天的伊朗南部的亚兹德、克尔曼,和巴基斯坦的卡拉奇等地。其中移居印度孟买的琐罗斯德教徒称为“巴斯”。“巴斯”乃Parsee或Parsi的音译,意为侨居孟买避难的琐罗亚斯德教徒。
二、十三行对广州“巴斯”葬俗的影响
广州无声塔位于广州黄埔长洲岛一座土名金鸡饮水的山顶,现称巴斯山。巴斯山海拔38.9米,墓地面临珠江,占地约1000平方米,东、西两侧埋有“东界石”、“西界石”各一块,北面竖有“巴斯墓界”石两块及“番禺县正堂定界”界石碑一块,说明该墓地系经清朝番禺地方政府划定范围,和批准给旅居广州的“巴斯”专用墓地。
广州无声塔现有成人墓地8座,均有不同程度损毁。这8座成人墓按埋葬先后自北向南排列,各墓间距2—3米不等。最早的葬于1847年,最迟的葬于1852年。每座墓的地面部分均用花岗石砌筑成阿拉伯式的石棺,长约198厘米,宽约83厘米(各座墓的大小略有差别)。棺顶乃一整块花岗石,上面刻着英文及古遮拉特文(Gujarat)的碑文。英文是当时印度通行的文字,而古遮拉特文则是印度孟买地区通行的文字。碑文记述了死者的名字、崇教信仰及去世日期、地点、岁数等。其中的一方还特别记明死者系从事国际贸易的商人。纪年则公元及伊斯提泽德纪元(Yazderzend或Yerdejerdy year)并用,伊斯提泽德为波斯国萨珊王朝末代君主伊斯提泽德三世的年号。公元226年,波斯国被信奉伊斯兰教的阿拉伯人的大食国所灭,琐罗亚斯德教徒遭到毁灭性的打击,教徒或被屠杀,或被驱逐,大部分移居印度孟买。这些移居印度孟买的琐罗亚斯德教徒,世代相传,历时1000多年,仍然执着地以伊斯提泽德年号来纪年,可见他们对琐罗亚斯德教的虔诚信仰。兹选译有代表性的墓碑两方如下:
1.詹士支·哥士支,巴斯,孟买居民,公元1851年11月3日,即伊斯提泽德纪元1220年2月8日在广州逝世,终年33岁。
2.马力支·宝文支·烈迪门耶,巴斯,孟买居民,从事国际贸易,公元1850年2月5日,即伊斯提泽德纪元1219年5月12日在广州逝世,长眠于此,终年45岁。
另有女童,初生婴儿及死产胎儿墓各一座。女童及初生婴儿墓在成人墓列西侧,分别葬于1918年及1923年,墓已毁,尚各存墓碑一方。死产胎儿墓在成人墓列东侧,葬于1919年,墓的地面部分亦系用花岗石砌筑成棺状,但远较成人墓小,墓碑一方,竖立在墓的一端。三方墓碑均为广州汉族常用的长方形、直立式墓碑。碑文均系英文,分别记明被埋葬者系何人的女儿、婴儿、死产胎儿和埋葬日期。从碑文的内容及埋葬地点来看,墓内埋葬的显然都是“巴斯”的孩子。
旅居广州的“巴斯”,从他们原来的、让死者的尸体任由鸟啄兽食,日晒雨淋,自然风化,变为尘土,不留痕迹的天葬习俗,转变到为死者,甚至死产胎儿建造足以留存久远的石棺坟墓,并镌刻有纪念性文字的墓碑,说明旅居广州的“巴斯”,虽然有执着地信奉他们的宗教规条的虔诚,但在对死者遗体的处理上,并没有沿袭他们在孟买的天葬方式,而是入乡随俗,采用当时中国习用的土葬。因为广州不像孟买那样,有数以万计的乌鸦以人或其他动物的尸体为主食,能迅速吃掉这些尸体的皮肉、脏腑、筋络。在广州,如果让人的尸体放在地上,任由日晒雨淋,不但违背中国固有的敬宗尊祖的伦理风尚,而且污染环境,难为中国社会所容忍。可见旅居广州的“巴斯”,吸取了中国的部分葬俗,是由于他们在广州与十三行的经济文化交流过程中,在与有高度中国传统文化修养的行商的往来交接中,受到中国社会传统的“慎终追远”儒家思想影响所致。
三、从广州无声塔看十三行与孟买的进出口贸易
早在唐代已经有不少“巴斯”从海道来到广州,从事经济文化交流活动〔1〕,但元代以后,中国史籍已经没有关于琐罗亚斯德教的记载,历史学家多据此认为琐罗亚斯德教已经在中国本土消灭。最近广州无声塔的发现,证实了在清代,印度孟买的琐罗斯德教徒——“巴斯”又从海道进入广州,通过十三行从事国际经济文化交流活动;从而纠正了过去史学界认为元代以后,中国已经没有琐罗亚斯德教徒活动的错误结论。
据广州无声塔墓碑碑文记载,它的成年人埋葬期间,始于1847年,终于1852年,可以断定那时有不少“巴斯”旅居广州,才有需要和可能获得清朝番禺地方政府批给使用一座山岗为专用墓地。由于他们来到广州和申请并获得批准专用墓地之间,应该有一个时间过程,加上这些“巴斯”是经营孟买棉花进口的,而清道光年间每年均有大批孟买棉花进口〔2〕,据此推断,最迟在清道光年间(道光元年即1821年),这些来自孟买的“巴斯”已经从海道进入广州,从事经济文化交流活动。
孟买附近是广大的植棉区,近代孟买是印度棉花出口的主要城市。出口棉花是孟买国际贸易商人的主要经营项目。孟买的“巴斯”是当时(今天仍然是)孟买的一个有地位、有势力的集团,一向都几乎是包揽了那里的棉花、纺织品等商品的进出口业务,而当时旅居广州的“巴斯”,就是来自孟买。广州无声塔就是孟买的“巴斯”旅居广州,从事国际经济文化交流活动的物证。
清朝道光年间,广州西关的纺织业颇为发达,与十三行一同位于广州西关的高基围、聚龙里、西华路等地,就是当时广州棉纺织业的集中地。1982年文物普查期间,这里的街头巷尾,就弃置有不少当时纺织业作坊用来滚压卷牢布匹用的布石(其中一些已被博物馆收藏)。广州所需棉花,主要是从孟买运来。清道光年间(第一次鸦片战争前),每年从孟买输入广州的棉花平均在5130万斤左右〔3〕。这些棉花主要是由广州西关纺织业作坊加工成棉纺织品,再输出国外。附带在这里说明的是:广州出口的棉纺织品中,有一种叫南京布,这种南京布据说最初是由于南京一带地方用紫花织成的土布而得名。不少史学家认为广州的南京布为南京地区产品,只是经由广州出口而已。其实广州也生产南京布,只是较南京略迟些。广州生产的南京布,颜色、质量都胜过英国布,很受世界市场欢迎〔4〕。广州生产的南京布不叫广州布,只是为了迎合国际市场的习惯。
那时(清道光年间,第一次鸦片战争之前),正是十三行独占中国国际贸易期间,“巴斯”从孟买运来的棉花,从广州运出的棉纺织品的国际贸易活动,自然是通过十三行进口。在十三行的安排和协同下,贸易进行得很顺利,在历史上未见有重大不愉快事件发生。
第一次鸦片战争之后,十三行虽然不再独占全国国际贸易特权,行商的数目也时增时减,但仍然继续经营国际贸易,广州的“巴斯”仍继续从事他们的进口孟买棉花,出口中国棉纺织品业务。这种情况在第一次鸦片战争后延续了十一年。直到1854年,广州清政府残酷镇压红巾军起义,群众被杀害者以万计,广州的棉纺织工人或被杀害,或逃散他乡,棉纺织业大受打击,孟买棉花进口大幅度下降〔5〕,在广州经营棉花、棉纺织品的“巴斯”他徙,反映在广州无声塔的现象是从1853年以后,再没有在广州去世的“巴斯”埋葬在这里。
辛亥革命后,随着广州与孟买经济贸易往来的恢复和发展,又有一批“巴斯”来到广州旅居和从事经济文化交流活动,反映在广州无声塔的情况是:从1918—1923年间,陆续有在广州殀折的“巴斯”孩子埋葬在这里。其中一个名叫露慈的三岁女孩子,还是在香港出生后随父母到广州沙面居住,并在那里去世的。
四、中国与印度、广州与孟买的友谊长存
1937年7月7日,抗日战争爆发,1938年10月广州沦陷,广州与孟买的经济文化交流中断,旅居广州的“巴斯”大部分返回孟买。
孟买是印度第一良港和印度西部货物总汇。那里是“巴斯”最多的地方,其中不少是知名的工商界人士和学者,在当地有很大势力。由于历史上广州,特别是十三行与孟买的经济文化交流,和孟买的“巴斯”在这些交流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因而他们对我国人很友善,对我国抗日战争亦极表同情。他们组织了一个“巴斯会”,除积极扺制日货外,还筹募了数以万计的款项,支援中国抗战。孟买是由当地有势力集团轮流担任市长的。1939年,轮到“巴斯”集团的代表担任市长,适于此时,曾于1931年任广州市长的程天固以中国华侨抗战宣慰专员的身份,到孟买巡逥访问,宣慰当地华侨,当即受到孟买市长及“巴斯”的热烈欢迎,并表示一定尽力支援中国抗日战争〔6〕,显示了中国与印度、广州与孟买人民之间浓厚的友谊。值得在我国抗日战争史上大书一笔。
注 释:
〔1〕早在南北朝时,琐罗亚斯德教传入我国。因其拜太阳,我国人认为其是拜天,故又称之为祆教。祆乃天神之省文。公元九世纪,阿拉伯人Alu-Zaid曾综合各游历者言,着成一书,其中述及一人于黄巢进军广州期间, 目睹有袄教、犹太教、伊斯兰教、景教等异国教徒12万人被杀。此书收入法国E.Renandot:《AneiernesRclations des La China》(1718年出版)一书中。这位外国人对农民起义有偏见,他的记载显然有夸张,但证明了当时的确有不少祆教徒(当时絶大部分琐罗亚斯德教徒已移居印度盂买,故这些祆教徒主要是来自孟买的“巴斯”)到广州进行经济文化交流活动。
〔2〕①道光《筹办夷务始末》,中华书局,1964年卷6,第2664—2665页:“耆英与朴鼎查面商通商输税章程并换和约折”。 ②《The Chinesc Repos i tory》V01,ⅡNO 10,FEB.1834,P.458 (D.Samaucl Ball:《ObserVation on The Expedieney of Opening a second portsin China》(Macau 1817)P.12.
〔3〕同〔2〕。
〔4〕《The Chinese Repository》Vol.ⅡNo 10,FEB.1834,第465页。
〔5〕①S.W.Willams:《A History Commercial Guide》(Hong Kong 1863年出版)。②T.R.Ranisten:《A History of The External Jrade of China》1834-1881,Decennial Reports on The Trade 1992-1931(Zvols Shanghai,1933)Vol,I,P.33.
〔6〕《程天固回忆録》(香港1971年出版)
(作者:黄汉纲,广州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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