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广州是岭南文化中心地”这个说法,笔者觉得基本上还是可以接受的。
数千年来,从“番禺”到“广州”,尽管地名屡有变更,但广州基本上保持着岭南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城市的地位,这是历史事实。
根据这样的历史事实,说“广州是岭南文化中心地”,基本上也是不错的。
笔者连着使用了好几个“基本上”,这种限制语,则是希望能够促使“广州是岭南文化中心地”的说法更增强其科学性。
倘然没有“基本上”这种设限,那么,“广州是岭南文化中心地”的判断,势必将产生出趋向絶对化的如下理解来:
1.时间意义上,从古至今,广州始终是岭南文化的中心地,年年月月日日,从来没有变过。
2.空间意义上,岭南大地上,仅有广州是岭南文化的中心地,只此唯一一处,单独孤立无匹。
3.文化意义上,岭南文化的整体全部、所有内容,统统都凭依广州为中心地。不管岭南文化哪一种具体局部或者枝杈支流,它们产生发展的中心地也只能无一例外地固定在广州这个地方。
就逻辑演绎而言,如果缺乏“基本上”的限制,从“广州是岭南文化中心地”导衍出上面那几条推论来,不可不谓顺理成章。然而,此种絶对化的趋向,是否符合历史事实呢?则恐怕还是会遇到不少问题的。
二
“广州是岭南文化中心地”,其“中心地”是否在时空意义上始终唯一不变,学界已有所争鸣,在秦汉以后的历史方面,尤其不少专文详论及之。
笔者拙见以为,有关先秦时代,似尚可稍稍补充说几句。
岭南地区在先秦时代也有文化,“岭南文化”在那时就已经存在了。那时“岭南文化”的内容、形式,不排斥可能会有中原文化、楚文化等外来文化传播到岭南来,可是占主流的,仍是百越文化或者说南越文化。但当时的“岭南文化中心地”又何在呢?
古文献记载岭南先秦的或传说或史实,有些可以挂到广州(番禺)名下来,例如楚庭、五羊等。另一些或传说或史实,而且影响相当重要的,例如越棠、安阳王、西瓯君译于宋等,却似乎还未能轻易确定也挂到广州(番禺)的名下来。
在这种情况下,说“广州是岭南文化中心地”,行不行呢?至少就先秦时代来考虑,如果一定要说,则不妨说那时“广州是岭南文化的中心地之一”。换言之,在先秦那个历史时代里,与其强调“广州是岭南文化的唯一的中心地”,毋宁承认那时的“岭南文化”曾经有过若干个“中心地”,而广州只不过其中可能的一个罢了,这样或者更接近于历史的真实。
先秦时代的岭南文化,无疑地是“岭南文化”的不可或缺的第一个历史阶段。即使在其它的历史阶段里,广州都是唯一的一个“中心地”:而若然在这第一个历史阶段里,广州很可能只是那时的“岭南文化中心地”之一;那么,就“岭南文化”的包括各个历史阶段的整体来讲,广州的“中心地”地位便已无法再称唯一无匹、从来不变,至多也不过可以称“基本上”保持着“中心地”地位而已。
三
再从文化意义上来看。
“岭南文化”是个大整体,它包纳着许多具体的文化内容。
没有这些具体内容做为组成部分,也就不可能聚成“岭南文化”的大整体。
而这些具体的文化内容,其发生发展的历史实际情形,是不是统统都以广州为“中心地”呢?
肯定有相当数量的具体文化内容,发生、发展的“中心地”确实在广州。例如绘画美术方面的“外销画”、岭南画派等;又如音乐戏曲方面的粤讴、广东音乐、粤剧(佛山也属“广州府”)等;还可以举出一大批。
然而,我们无法逥避的,不能不正视的,则是仍有相当数量的具体文化内容,例如六祖惠能开创的南禅思想、冼太(冼夫人)纪念、天后(海神)崇拜等,它们当然也是“岭南文化”的组成部分,甚至是相当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它们的发生、发展的历史过程中,广州不能说絶对无份,有的或者还可以说与之关系匪浅,但是否必居其“中心地”者也非广州莫属呢?则似乎还颇待商榷。
纵或退一步讲,承认广州是南禅思想、冼太纪念、天后崇拜的“中心地”,那也只能是“一个中心地”或“中心地之一”。因为至少对于南禅思想,还有韶州;对于冼太纪念,还有高州;对于天后崇拜,还有(福建)泉州;都无论如何没法不同时承认它们各也是“一个中心地”或“中心地之一”。
又如,由于地方性(如潮汕、广府等)或群体性(如客家)的话语差异,“岭南文化”大整体之下,相应出现潮汕文化、客家文化、广府文化等具体的话语文化。广府文化,广州无庸争辩就是“中心地”;可是,潮汕文化、客家文化,广州能不能也当它们的“中心地”而当之无愧呢?那就不免要颇费斟酌了。
四
以上说历史事实。即从时间意义、空间意义、文化意义此三方面,来审察岭南文化及其具体组成部分的历史发展实际情形,能不能得出“广州是岭南文化的始终唯一的中心地”的结论呢?看来很难。反之,倒是视广州为岭南文化中心地之一,这样的结论,似乎距离历史真实更贴近些。
说罢历史事实,还可以说一说的,则是历史哲学(历史观念)。
历史哲学(历史观念)又比历史事实更深入了。不光是就事述事,而是就事论事。
联系到“广州是岭南文化中心地”的讨论,即是要思考一下,探索一番:一种文化(例如岭南文化)、一种文明(例如珠江流域文明),发生、发展的内在规律性的一些东西。
涉及内在规律性的东西,譬如说,是一元化发生发展的呢,还是多元化发生发展的呢?
落实于“广州是岭南文化中心地”这个议题,问题便表现为:岭南文化的发生发展只应有、只能有唯一一个“中心地”呢,还是应该可能有多个“中心地”?
不加“基本上”的限制,而断言“广州是岭南文化中心地”,其历史哲学(历史观念)的实质即是一元论,即是认为岭南文化发生发展只应、只能有一个“中心地”。
此种一元论的历史哲学(历史观念),在我国可谓源远流长,影响深广,古已有之,近代犹烈。
我们曾经长期很坚定地以为,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摇篮,黄河流域是中华文明的发祥地。而在同时又不承认任何其它地方也可能是摇篮或发祥地的情况下,实际即是认定黄河流域是中华文明的唯一摇篮、唯一发祥地。
近年来考古发掘的新成果,不断出土的新文物,则逐渐地已在严肃修正着长期以来我们曾经很坚定地相信的那种一元论的历史哲学(历史观念)。
黄河流域固然是中华文明的一个摇篮、一个发祥地,只不过长江流域(例如河姆渡文化、三星堆文化……)、黑龙江流域(例如红山文化……)、珠江流域(例如马坝文化……)等,南北东西,多方位的考古重大发现,越来越不容辩驳地在证明着它们也各曾是中华文明的一个摇篮、一个发祥地。
与此同步变化的,便是学术界也越来越倾向于这样的观点:中华文明的发生发展, 并非只应、只能有唯一一个摇篮、一个发祥地,而应该并可能或先后或同期有过多个摇篮、多个发祥地。
对于中华文明的发生发展的客观进程,我们的历史哲学(历史观念)已经渐渐变化。那种陈旧的、尽管曾经根深蒂固而其错误性却明显日甚的一元论,不得不无奈地渐渐退出我们的头脑;取而代之的,则是一种崭新的、得到越来越多的考古发现的强力支持的多元论。
对应地,着眼于岭南文化发生发展客观进程之际,我们又应该秉持何种历史哲学(历史观念)呢?是固执一元论呢?还是承认多元论呢?何去何从,洵乎值得我们深长思之。
当我们申述“广州是岭南文化中心地”的时候,看来同样应该从历史哲学(历史观念)的深层次上,首先严肃考虑一下:是一元论视角下的“中心地”,还是多元论视角下的“中心地”?
既然如前文已述的,视广州为从来唯一、始终不变的“中心地”,从时空、文化等意义上未必全能符合岭南文化的历史发展事实。
那么,为什么我们就不可以尝试一下,转用多元论的视角来思考这个“中心地”问题呢?
即或仍不放弃“广州是岭南文化中心地”的判断,也与其坚守一元论的“始终唯一中心地”,莫若改取多元论的历史观,为这个判断加设“基本上”此类的限制语,而使之在事实上更贴近历史客观实际,在思维上更靠紧历史内在规律呢?
五
在现实的诠释中,如果没有“基本上”此等的附加限制,因而难免陷入一元论的“广州是岭南文化中心地”这个论断,便将会释放出排他性的潜台词:除广州之外,所有与岭南文化发生发展有关的其他地方成为“中心地”的历史资格都遭到了无情的剥夺。
不但就“岭南文化”总体而言的“中心地”,杜絶了广州以外的至少广东、广西、海南三省所有市县乡镇的历史竞争的一切可能性。而且,就“岭南文化”的各种具体文化内容而言,它们各自或可能或曾经拥有的,至少作为传统“中心地”之一的那些地方(例如南禅思想的韶州,冼太纪念的高州,天妃崇拜的泉州等等)的年代久远的辉煌历史,也将不得不忍受粗暴的抹杀。
说“广州是岭南文化中心地”而不附加“基本上”此等限制,在现实的诠释中,势必将会要求由广州独占有关“岭南文化中心地”的全部历史光辉,只准许那些历史光辉一概归入广州这个唯一“中心地”的界内。这种一元论视角下的排他性,不止未必符合历史事实,而且将不可避免地损害及兄弟市县乡镇的群众情感,显然不利于我们今天建设和谐社会的盛世大业。我们务必慎重处之,未宜率尔轻言。
六
总而言之,愚见以为,对“广州是岭南文化中心地”这个论断,似应加置“基本上”此等限制语为宜。
之所以宜附加“基本上”的设限,从史实上,是尊重历史事实的丰富性;从观念上,是承认历史哲学的多元化。
加设“基本上”限制之后,“广州是岭南文化中心地”的内涵,便大致可归纳为如下几点:
1.岭南文化的发生、发展,应该可能是多中心的。
2.时空意义与文化意义上,承认广州是岭南文化的一个中心地或中心地之一,但未必是从来唯一、始终不变的中心地。
3.同时承认除广州以外的岭南其他市县乡镇也可能是或曾经是岭南文化的一个中心地或中心地之一,但它们各各也都并非从来唯一、始终不变的中心地。
4.在首先承认“岭南文化中心地”的历史多元化,又承认广州与岭南其他市县乡镇竞争“中心地”的历史平等性,在这样的前提之下,当然也应充分注意到:在“中心地”的历史竞争中,广州之与岭南其他市县乡镇之间,仍存在着巨大的差别。
5.这种巨大的差别,并非先验的规定,亦非后人的臆测,而是具体地展现于岭南文化客观发展的历史进程之中。
6.在岭南文化的最初一个历史发展阶段,即先秦时期,这种差别或者还未特别明显。那时以百越文化或南越文化为主流的“岭南文化”,其“中心地”呈现为自发的多元化。广州(番禺)似还只是其多中心之中的一个“中心地”而已。
7.这种差别日趋悬殊,主要是发生在秦汉以后。
8.秦汉以后,尽管遭到封建中央王朝的大一统文化势力的不断打压或消解,百越文化或南越文化被严重削弱,退居劣势,转变为支流,但仍然如野草般顽强地生存着,艰难曲折地传播着。曾经自发呈现于先秦时期的那些南越文化诸“中心地”,许多消亡了,却并没有也不可能消亡尽絶。有的“中心地”历尽劫难依然保存下来了,例如连山作为盘古崇拜的中心地;有的则是新冒出来的,例如高州成为冼太纪念的中心地。
9.即使是秦汉以后,封建中央王朝的大一统文化势力南下,逐渐占据了岭南的主流文化位置,但在其实际进程中,仍还可能而且曾经表现出多中心的情形。例如潮州成为韩愈纪念的中心地,韶州成为南禅思想的中心地,等等。
10.虽然多元化在秦汉以后的岭南,无论对于主流文化还是支流文化,都不乏其例,广州仍不免是多个“岭南文化中心地”行列里的一个而已,可是广州却越来越不再甘心和别的“中心地”平起平坐了。
11.因为,随着秦汉开始的郡县制的坚决实施,广州(番禺)一再地、长期地有幸被挑选为封建中央王朝管治岭南地区的行政中心地,同时广州(番禺)作为岭南经济中心的地位更得到不断跃进式的强化,广州对于岭南文化的向心聚汇能力和中心辐射作用相应也理所当然地加速提升,而且这种提升的幅度和达到的高度,令其他“中心地”越来越望尘莫及了。
12.于是,鸟瞰秦汉以来的二千年史,我们便不难发现:广州(番禺)不仅仅是岭南文化中心地之一,尤其是在岭南文化的多元化历史发展过程之中,基本上一贯牢稳地保持着最悠久、最强大、最主要位置的一个中心地。
13.综上所述,然后我们纔可以得出结论说:“广州是岭南文化中心地”再加个“基本上”,那就基本OK啦!
关于多元视角下的“岭南文化中心地”,拙见区区,敬陈如上,妥当与否,盼候指教。
(作者:汪叔子,广州市社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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