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目分类 出版社分类



更详细的组合查询
中国评论学术出版社 >> 书情观察 >> 详细内容

《接触与碰撞》中西方法律文化的距离

http://www.CRNTT.com 2007-08-20 11:09:00 一泓秋水
  在《接触与碰撞——16世纪以来西方人眼中的中国法律》一书中,作者提出,在地理大发现之前,人类在各自封闭的地域环境中,发展着不同的法律文化,“古老的中国法律曾经是世界法律发展史上独具辉煌的一页。但是,当西方法律走向新的文明与变革之时,中国的法律却停滞不前并更加趋于固化。从此中西法律文化之间的距离日渐拉开。但是在中世纪开始至西方的工业革命之前,所谓的西方法律同样充满着毫无人性的残酷的对人的摧残,而且宗教法庭中的任意性和残忍,并不亚于当时的东方。”颇具讽刺意味的是,关于一些16世纪以来中国法律的描述,中国自己的典籍少有记载,反倒是来华的西方人,利用有限的机会,留下了大量翔实的资料。以致作者不得不利用自己游学国外的机会花重金搜罗。连记载自己痛苦记忆的文本,尚且需要通过出口转内销才得以呈现,由此可见我们的健忘。对此现象,我更愿意把它解释为皇权专制所造就的人性扭曲和情感麻木。 

  与其说“当西方法律走向新的文明与变革之时,中国的法律却停滞不前并更加趋于固化”,不如说皇权专制集团出于维护自身统治和既得利益,必然会使法律充当管控社会各个层面和管控人民的工具,而不是保护人民免受公权的无端迫害。因此,中西法律的分野根源在于,当启蒙思想照亮西方,教会和君主权力被削减,现代国家开始逐渐建立和稳固,在数量上也逐渐增多的时候,中国依然有意把自己与世界隔绝,以皇帝为首的统治集团在外部世界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之后,依然以帝国自居,视外邦为蛮夷。一个前现代国家,又怎么能发展出现代的法律文化? 

  在我看来,这本书的意义在于,它使今天的我们瞭解到,人类文明无不是建立在野蛮的基础之上发展而来。包括法律在内的文化,也只有在不同文化之间的比较和碰撞中才能分清优劣,继而发展向前。(来源: 广州日报)
最佳浏览模式:1024x768或800x600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