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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台办:一如既往保障台籍律师执业权利
http://www.CRNTT.com   2019-05-15 11:34:29


新闻发言人马晓光(中评社 张爽摄)
  中评社北京5月15日电(记者 张爽)国台办新闻发言人马晓光在今天上午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台湾居民参加大陆司法考试的基本情况。他表示,将一如既往保障获得大陆律师职业资格台胞的执业权利。

  实录如下:

  海峡之声广播电台记者:您刚才提到了,日前司法部在厦门举办了台湾居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仪式,请发言人介绍一下台湾居民参加大陆司法考试的基本情况。谢谢。

  马晓光:此前,我们在发布会上曾经介绍过,今年3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为深化两岸融合发展提供司法服务的若干措施》,提出了4方面36项司法惠台措施,其中明确提出,要逐步扩大台胞参与司法,为广大台胞投入国家法治建设创造更好的条件。

  在这里,我和大家一起回顾一下台湾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基本情况。2008年司法部颁布《台湾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若干规定》,并在厦门市和深圳市专门为台湾居民设立集中考区,为台湾居民参加考试提供便利服务。2018年,重新组建的司法部制定颁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实施办法》,再次明确台湾地区居民可以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继续实行台湾居民与大陆居民以同一方式、同一标准、同等条件参加考试的原则。2018年9月举办的首次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恰逢台湾居民参加这项考试10周年,台湾考生通过考试人数比往年有大幅度增加。迄今已经有数千人次报名考试,数百名人员被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司法部还连续出台了扩大执业范围等4项法律服务的对台开放政策。

  我们将一如既往保障获得大陆律师职业资格台胞的执业权利,为台湾法律青年学以致用,积极投身大陆法治建设,参与两岸法律服务和“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建设,推进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提供广阔的空间和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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