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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将赴他国泄密也罚?林全:法律随时检讨
http://www.CRNTT.com   2017-03-03 15:03:30


林全(中)。(中评社 吴政峯摄)
  中评社台北3月3日电(记者 吴政峯)针对退将赴大陆从事政治活动将受规范一事,“行政院长”林全3日在“立法院”施政总质询表示,“我要强调一点,这个部分不只是对于退役将领,是对于所有具有指标性的政治人物,包含我本人在内,都应该要受到规范。”

  林全在答覆国民党“立委”颜宽恒提问时进一步表示,“如果是退将或高阶公职人员到其他国家也有类似问题,我们随时都可以检讨法律。”

  林全2日与民进党“立法院”党团干部开会,讨论《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正草案,发言人徐国勇会后转述,草案增订罚则。未来涉密程度高、政务副首长以上离退人员,或中将以上、含情治人员在内赴大陆管制年限,至少在3年以上。涉密程度高者管制期限届满后仍须终身申报。文武职高阶离退人员赴大陆参加政治活动,且有妨害“国家”尊严行为,最重者剥夺100%月退俸,或最重罚款300万元。

  林全今日答询说,任何损害“国家”尊严的部分,都应该一起来处理。目前的法规都有,只是相关的规定是不够严,有很多地方是不够清楚。

  林全答说,“因为过去,确实有一些高阶将领,他到中国大陆时候,在某些场合上的表现,是对于我们的民心士气,或对于我们的军队,事实上是有影响的。这些具有指标性的人物,是不是应该做一个规范?我相信,‘全国’的大多数‘国人’都应该认为是有所规范。” 

  林全答说,“如果是退将或高阶公职人员到其他国家也有类似问题,我们根据事实,还是可以去检讨相关法律是否有所不足?我们先来检讨《两岸人民关系条例》里面的不足部分。如果是到其他国家,也有类似问题,我们随时都可以检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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