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新党陈丽玲:民进党勿用两岸条例恐吓人民
http://www.CRNTT.com   2018-04-03 00:36:16


陈丽玲。(中评社 黄文杰摄)
  中评社桃园4月3日电(记者 黄文杰)针对中国银行上海、江苏等五家分行将招聘在大陆就读的应届毕业台生,陆委会却表示违反“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新党全委会委员、律师陈丽玲接受中评社访问表示,民进党蔡政府若没有办法提出对策,只是恐吓老百姓,以“锁国”方式“治国”,现在资讯发达,老百姓会找自己的出路。

  大陆金融业者对台湾人才招手,中国银行上海、江苏等五家分行将招聘在大陆就读的台湾应届毕业生,有别于以往在陆台生,只能进外商银行服务,这项政策具有指标性意义,不过陆委会3月31日深夜发声明,明确禁止,理由是中国银行由大陆官方持有绝大部份股份,属于台人禁止任职或为其成员的大陆党政军机关(构)、团体。

  陈丽玲告诉中评社,陆委会称台湾任职中国银行违反两岸人民关系条第33条,跟先前平潭试验区征台湾人担任副主任也是祭出惩罚大刀,作法是一样,都是恐吓人民。

  她说,大陆31项惠台措施,宣布台湾教师的“千人计划”,协助台湾青年博士西进大陆高校,找到教书舞台,立意良善,竟然也被陆委会说违法,这只能说,陆委会现在没事干,面对大陆“已读不回”,只当传真机、留话机用,自己在处理两岸关系根本没辄,所以最近才会频频恐吓台湾老百姓,以此为乐趣。

  陈丽玲认为,陆委会根本违法解释法规,拿来恐吓民众,做了最坏示范。“宪法”第15条明订人民有生存、工作及财产权,“两岸人民关系条”第33条,其实是例外禁止规定。第一项规定“台湾地区人民、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得担任大陆地区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之职务或为其成员。”

  她分析,中国银行虽然是大陆官方银行,但是显然与第2项规定之“大陆地区党务、军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机关”无涉,陆委会后来澄清说,去实习跟去任职不一样,只要不涉及“国家认同”或基本忠诚度、对台统战工作或有妨害“国家安全”或利益之虞等原则,则不会认有违两岸条例第33条规定。可是此话一出,明显是妨害人民工作的权利,这是白道恐吓无疑。

  陈丽玲说,应该先问问陆委会,台湾学生在中国银行实习以后,如果要留下来担任正职员工,应该要怎么处理?换个角度,中国银行在台北也有分行,那些台湾员工,是不是也要向陆委会报备吗?如果政府没有办法提出对策,只是任意拿法条恐吓人民,以“锁国”方式“治国”,现在资讯发达,台湾民众不会被愚弄,一定会找自己的出路。

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网移动版 】 【打 印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社微信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