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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淳斌:修公投法绿试探大陆但还不敢踩底线
http://www.CRNTT.com   2017-12-16 00:56:57


嘉义大学通识教育课程兼任教授陈淳斌。(中评社资料照)
  中评社台南12月16日电(记者 赵家麟)嘉义大学通识教育课程兼任教授陈淳斌15日接受中评社访问表示,新的公投法排除了“修宪”层次议题,反映出民进党政府虽然一再的探试大陆的底线,却还不敢真的踩到底线。 

  陈淳斌,台湾大学“国家发展研究所”法学博士,主要资历有嘉义大学公共政策研究所专任教授、教育政策与发展研究所兼任教授,“国家政策研究基金会”特约研究员,研究专长包括两岸关系、大陆基层政权与地方治理、立法控制与监督。

  新公投法中排除了“修宪”层次的议题,包括变更领土、制定新“宪法”、“修宪”复决案等,都回归“宪法”程序进行。

  陈淳斌告诉中评社,公投法排除“宪法”层次,反映出民进党政府虽然一再的探试大陆的底线,对公投法的处理还不敢真的踩到底线。

  但陈淳斌说,公投法虽不触及“宪法”层次议题,但从新修订的内容看来,因为门槛大幅放宽、更容易提出与通过看来,可能出现的频繁公投浪费社会资源、公投成为选举动员工具、少数绑架多数等乱象,对台湾政治社会带来的冲击值得关注。

  陈淳斌从六个面向对这部新通过的公投法进行评析:

  首先,台湾以往六次公投的经验都是公投绑大选,目的都是动员人民去投票,但也因为未达门槛都没有通过;公投成为选举动员的工具,意义不大,人民看在眼里心知肚明,参与度自然不高,结果就是浪费资源(每次公投约耗费新台币7亿元)。

  其次,门槛太高不对,太低也不对,太低会造成频繁公投,让台湾社会出现经常投票现象,浪费社会资源。在议题的把关方面,因为废掉了公投审议委员会,交由选委会处理,未来,相互对立的公投必然会出现,也不能排除会有两个极端的公投结果并列的状况。

  第三,公投是补代议政治之不足,但通过的门槛太低,会形成少数人绑架多数人的怪异现象。例如,同意票多于不同意票,且同意票达投票权人总额1/4(约469.5万人)以上即为通过。是1/4决定另外3/4吗?似乎已违反了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第四,不在籍投票应是大势所趋,但并未纳入新公投法,现在是要另以法律定之。国民党偏向支持并要求“内政部”半年内提出配套法案,但民进党的态度就值得观察,“另立专法”的主张是不是采拖延战术、借故打假球?值得再观察。

  第五,目前公职人员的选举要20岁才能投票,但公投法将投票人的年龄降为18岁,其实,还有接近一半的人是反对投票年龄下修的。18岁可以参与公投在社会上还存在相当的疑虑,估计增加的60万张选票,从好的一面看是扩大公投参与,但也可能使台湾更加民粹化,。来,各阵营必然加速动员,社会又陷入动员与反动员的浪费。

  第六,“行政院”具有公投发动权也很奇怪。行政与立法本来就有既定的运作制度,“行政院”对于“立法院”决议认为有窒碍难行时,得经“总统”之核可后移请“立法院”覆议。现在“行政院”却可以发动公投,未来谁去执行?不执行有没有罚责?谘询性或决策性公投有没有约束力?这些都还要看未来的施行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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