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 第1页 第2页 】 
“修宪”委员会初审通过18岁公民权将表决
http://www.CRNTT.com   2022-01-18 13:25:58


民进党、台湾民众党及时代力量“立法院”党团达成共识,以修正动议共提18岁公民权“修宪”版本。(中评社 郑羿菲摄)
  中评社台北1月18日电/“立法院”“修宪”委员会今天初审通过18岁公民权“修宪”提案,未来年满18岁依法有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及参加公民投票之权,以及被选举权。

  “修宪”委员会今天进行“修宪”提案逐条讨论,民进党、台湾民众党及时代力量“立法院”党团达成共识,以修正动议共提18岁公民权“修宪”版本。

  在国民党“立委”持续缺席下,“修宪”委员会经点名表决通过三党共提的“修宪”版本。

  初审增订“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第一条之一,“中华民国”“国民”年满18岁者,有依法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及参加公民投票之权。除本“宪法”及法律别有规定者外,年满18岁者,有依法被选举之权。“宪法”第130条之规定,停止适用。

  根据“宪法”增修条文第12条规定,“修宪”须经“立委”1/4提议、3/4出席(85席),及出席“立委”3/4决议(64席)提出“宪法”修正案,公告半年后经“中华民国”自由地区选举人投票复决,有效同意票过选举人总额的半数,即通过。 


【 第1页 第2页 】 


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网移动版 】 【打 印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社微信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