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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国民法官法” “立委”连两天熬夜
http://www.CRNTT.com   2020-07-22 09:55:52


“立法院”超过30小时,处理国民法官法。(中评社 黄筱筠摄)
 
  此外,关于科刑事项评议,即要判被告多久的刑期,二读通过条文规定,以包含国民法官及法官双方意见在内过半数的意见决定;不过,死刑的科处,必须要包含国民法官及法官双方意见在内达2/3以上同意。

  二读通过条文也规定,年满23岁且在地方法院管辖区域内,继续居住4个月以上的“中华民国”国民,有被选任为国民法官、备位国民法官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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