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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网路报:口译哥是“加衔”或“实任”?
http://www.CRNTT.com   2019-01-20 10:51:41


 
  专栏说,“外交部”对于驻外人员的加衔,其实已订有《驻外人员对外名义及加衔要点》可资依循。“外交部长”吴钊燮曾对外说明,给口译哥加衔“政治组组长”并不会占去职业外交官的职缺,因为“组长”只是任务编组的职衔,并非列有官等职等的法定编制职称。此一说法只是部分事实,而吴钊燮不敢说的是,该部依上开要点的附件“驻外人员本职与对外名义对照表”已有明订,政治组组长本是简任第12职等的“参事”担任,用于非邦交国驻外机构的对外名义。 

  然而,吴钊燮曾表示目前因找不当适任的参事派驻美国,所以要用加衔的方式派“约聘人员”赵怡翔赴美担任政治组组长。但依上开要点第四点之规定,得予以加衔的情形为(1)派驻艰苦地区馆处服务者;(2)具有所任职务较高之资历者;(3)其他有利业务需要或对外交涉者。因此,约聘人员固然可比照适用加衔之规定,但却不应适用在“实任”政治组组长的职务。 

  非邦交国驻外代表处的组长之下尚有“副参事”以“副组长”对外的名义,再之下还有简任第10职等的“一等秘书”。组长出缺依法规是由副组长代理或对外加衔为组长,此才为合法的正途。 

  同时,加衔是仍执行本职工作,所加之衔虽使用于对外,但若同单位里较高职务者并未加衔,较低职位者加了比长官还高的衔,这实际上就非加衔。上开要点第八点明订“对外名义及加衔应兼顾驻外机构内部伦理”,赵怡翔仅是比照第9职等支领报酬的约聘人员,何以他能加衔为政治组组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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