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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间技术霸权的争夺——出口管制的科技法律战
http://www.CRNTT.com   2021-01-11 18:25:12


 
  四、中国取得战略高度的《出口管制法》

  中国的《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规范民用与军事用途、电信与信息传输等行业的货物、技术与服务,包括与其相关的数据实施出口管制。违反新的《出口管制法》将处以最高人民币500万元的罚款和吊销出口许可证。违反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的行为也将面临刑事指控,中国境外的组织和个人也应受到法律制裁。

  《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共包括禁止出口与限制出口两大部分。禁止出口部分涵盖卫星及其运载、无线电遥控遥测编码和加密技术与卫星数据加密技术等。限制出口部分,基因工程之重要基因及载体生物技术、药物生产技术、工程机械的应用技术、大型高速风洞设计建设技术、海上岛礁利用和安全保障装备技术、无人机技术、激光技术、大型电力设备设计技术、信息处理技术、密码安全技术、信息防御与对抗技术、基础软件安全增强技术与航天遥感影像获取技术等。

  中国的《出口管制法》规定受出口管制的物品仍可在获得许可的情况下出口至国外。中国的出口商需要提交最终使用者的名单与该产品最终申请证明,文件需要来自最终使用者或最终使用者的机构。政府批准或不同意出口将基于八个标准:国家安全和利益、国际义务和对外承诺、出口类型、管制物项敏感程度、出口目的国家或者地区、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出口经营者的相关信用记录、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因素。

  《出口管制法》也标志着中国朝向全面性、统一出口管制制度的第一步,为现有与未来的二级法规提供基础的法律依据。该法之目的是藉由在出口管制清单上的敏感材料和技术之出口,进而保护中国的国家安全。该法适用于中国的所有公司,包括外资公司。该法亦让中国处于与美国类似的地位,北京可运用出口管制和出口许可的方式从战略高度惩罚对手国实现其地缘政治目标,或对美国或任何滥用其出口管制制度威胁中国国家安全利益的国家或地区采取对等措施(第48条)。

  五、延续美国优势的《关键与新兴科技战略》

  美国认为技术保护本质上是一项集体努力的结果,更需要以技术延续美国的优势地位。2018年,美国国会通过《外国投资风险评估现代化法案》(Foreign Investment Risk Review Modernization Act, FIRRMA)。这项立法扩大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ommittee on Foreign Investment in the United States, CFIUS)的范围和权限,可以进行国家安全审查。同时,美国修改《出口管制法》(Export Controls Act of 2018)强化出口管制,并为技术管制奠定法律基础。其中的管制包括从基因到人脸识别、机器人技术与人工智能在内的最新技术。2020年美国的《国家关键与新兴科技战略》则是延续2017年12月发布的《国家安全战略》(National Security Strategy)。该份文件显然旨在打击中国与俄罗斯,因为这两个国家利用美国的科技技术提高国家科学、技术与军事能力。此外,美国的《关键与新科技战略》更在于确保美国及其合作伙伴国家持续在关键与新兴科技领域保持世界优势地位,并提到三种方法。第一,在最具有优势的关键与新兴科技保持领先地位;第二,在重点领域与盟友或伙伴成为具有贡献的同伴;第三,管理在其他科技领域的风险。

  此外,该战略还概述维持全球关键与新兴科技所需的基本行动。首先,促进美国国家安全创新基础(Promote the National Security Innovation Base, NSIB)。美国将在国家安全创新基础的各方面持续进行投资,包括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STEM)教育;具备先进技术的劳动力;早期研发;创新友好的法规;风险投资;政府、学术界和私部门之间的合作;并与盟友和伙伴合作。此外,美国将确保技术优势。美国将建立基于公平、互惠和忠实遵守协议的关系;加强存在差距的规则;执行协议;与志同道合的盟友和伙伴合作,以确保遵循共同原则;并通过公司、企业、大学和政府机构之间的国内外合作来捍卫国家安全创新基础。此外,美国也认为需与盟国合作来减缓中国取得新型科技与技术的机会,并且结合技术创新与保护,创造一个具有不同威胁概念、能力与需求的共同体。

  六、美中两国竞逐技术霸权

  日本政治学学者薬师寺泰蔵(Yakushiji Taizo)曾提到技术霸权(techno-hegemony)的概念。根据泰蔵的说法,技术可推动国家崛起成为霸权国家。在这过程当中,新兴的强权首先仿效霸权国的技术,然后改进己国的技术能力并加入自身的研究与科技,终超越既存的霸权国。

  随着国际社会对于技术与国际安全的关切,有关技术竞争亦逐渐白热化。首先,各个国家认为技术能力与自身的安全利益息息相关,更把技术视为硬实力的来源,并追求相对的技术优势,同时担忧潜在竞争国家的颠覆性技术优势,可能成为军事领域的游戏规则的改变者。再者,一个国家的技术能力不仅决定军事力量的优劣,更可将技术作为外交工具。某个国家可将关键技术或产品进行限制,迫使其他国家做出让步,供应链的国际化与相互依存度加深的“武器化的依赖”(weaponized interdependence),让国家得以利用出口管制作为政策工具。由于美国已建立半导体的主导地位,遂让中国矢志让半导体国产化来摆脱对于美国的依赖。

  从技术霸权的角度来看,中国迫切在尚有人口红利与研发资源优势下,尽可能积累技术能力,这也是为什么中国认为有必要在5G技术、云端服务或人工智能与大数据等领域确立优势。就美国而言,美国正竭尽所能,以国家战略与建立出口管制制度的形式,促使高科技技术及其供应链脱离中国,从而削弱中国的技术优势并确保自身的技术霸权。

  当前美国与中国对抗的模式不同于冷战期间华府与莫斯科的对抗模式。冷战期间,美国透过多边出口管制联合协调委员会(Coordinating Committee for Multilateral Export Controls, COCOM)与相关机制限制对于前苏联的技术出口,并在经济上保持一定的距离。而中国则不同。尽管两国在意识形态与政治及社会制度多所歧异,但在过去十余年当中,美国参与中国的经济发展,其中部分的原因在于美国内部还存在“拥抱熊猫派”的友中群体,认为中国在经济开放后出现庞大的中产阶级,将促使中国建立起类似西方的民主体制。但是另一派认为,尽管中国的经济已取得大规模进展,但在人权与民主方面并无具体进展,取而代之的是,开始以经济所积累的资源与技术强化军事能力与区域影响力,并挑战美国的全球霸权。华府“屠龙派”的抗中群体则认为需从根本遏制中国的崛起力道,也就是以限制科技与技术的方式约束中国进一步发展的可能性。

  美国总统特朗普以前所未有的关税行动与贸易战,对中国科技公司的禁令和制裁威胁,使得北京和华盛顿之间的经济关系陷入紊乱。并且,出口管制原本为华府对外贸易政策的一小部分,涉及少数可以同时作为军民两用的技术。但从特朗普就任后,他将出口管制作为遏制中国利用美国的经济来提升军事能力以及情报搜集的一种方式。北京也习得以立法方式管控高科技技术的出口或转移,一场以出口管制的科技法律战于焉开始。中国与美国科技的脱钩已损及双边的技术、人才与投资的活动,进一步影响更为广泛的经济活动。两个国家既以立法或战略文件方式宣告提高技术与数据的出口管制,就在拜登即将担任总统之际,中美两国的对抗可能继续进行,让技术改变原本的地缘政治格局。

  注释:

  ①Philippe Achilleas, "Introduction Export Control," in Theory and Practice of Export Control Balancing International Security and International Economic Relations, 4-5, by Dai Tamada and Philippe Achilleas, eds. (Singapore: Springer, 2017).

  (全文刊载于《中国评论》月刊2020年12月号,总第27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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