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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性仁语中评:处理陈同佳案须去除政治操作
http://www.CRNTT.com   2019-10-23 00:16:14


 
  刘性仁表示,对于蔡政府的拒收,马英九发表声明指出,蔡政府以政治考量处理陈同佳案,证明蔡政府重视选举算计,更胜于人权保障与正义伸张。一个被我检察官通缉的香港杀人犯,要来台湾投案却被拒绝,蔡英文嘴巴高喊主权,实际上却放弃司法管辖权,证明蔡政府重视选举算计,更胜于人权保障与正义伸张。“台港签订司法互助协议,与陈同佳投案不抵触”;吕秀莲表示,蔡英文上任时高喊司法正义、司法改革口号,自诩为民主的巨人,但现在却不答应陈同佳来台,民主与法治是一体两面,司法主权就等同国家主权,要堂堂正正接受对方来台,接受司法单位调查。国民党“总统”参选人韩国瑜认为,蔡政府完全在利用香港反送中事件来增加“总统”大选与“立委”的选票,何来护台湾主权之有?并批蔡政府不该自我阉割主权,杀人就该回台审判。香港政府欲将嫌疑犯送回台湾,没想到陆委会却出现这种自我阉割主权的言行,甚至干预司法独立性,至今他想不通是为什么。就连台北市长柯文哲也看不懂民进党在干什么,表示选举到了,大家都抓狂起肖。无论蓝绿白都对蔡政府的作法不满与不解。

  刘性仁说,针对陈同佳案,蔡政府的回应与作法,不只蓝绿白都不满,也有太多的疑问。第一个不解是,蔡政府自我矮化主权及管辖权,陈同佳杀害女友既然其行为地与结果地都在台湾,台湾当然拥有司法管辖权,审理此案正好凸显主权及司法管辖权;第二个不解是,台港要司法互助,但又不接受陈同佳来台;港府本欲透过修改《逃犯规例》来解套,并将陈嫌移交台湾,却因“反送中”事件撤回修例,进而失其法源依据。现今陈嫌自愿投案,本可伸张正义,照理台湾方面应在其到案后积极侦办,但蔡政府却以想像中的阴谋为由,拒绝犯嫌投案受审,实在令人不解;第三个不解是,挺反送中者对陈同佳来台的态度暧昧,难道不希望案子水落石出,让陈同佳伏法认罪吗;第四个不解是,台司法体系如何拒绝受理?“法务部”依地检署之要求,请陆委会转知港府,请求引渡。因无法引渡,地检署发布了通缉令。迄今年港府打算修改引渡规定,让此类犯罪嫌疑人有机会送回台湾审理,台“法务部”表示乐见其成,足见台湾司法机关乐于将犯罪者绳之以法,但如今蔡政府作法与过去主张大不同,究竟是怎么回事?
  
  刘性仁说,那么多的疑问,都只能从政治动机思考来揣测,否则完全无法理出个头绪,一切都和蔡政府对大陆的“阴谋”有关,因为绿营认为如果让陈同佳入境,恐会让台湾陷入一中框架;试问台湾有什么理由“不收”陈同佳的投案?从人权角度来看,在台犯罪的被害人有权利要求将犯罪者绳之以法;从正义及合法的角度来看,犯罪地点发生在台湾,所有的证据资料也都在台湾,司法系统也发布通缉令,那么台湾为何不能够收陈同佳?移民署能不发陈同佳来台签证吗?如果嫌犯陈同佳自己愿意到台湾受审,本身就是承认台湾的司法权与法律体系,蔡政府何乐而不为。但是蔡政府却以危害“国家安全”为名,拒绝陈同佳入境?这种逻辑错乱,正好凸显台湾一遇到大陆就变得荒腔走板、左支右绌。

  刘性仁对中评社说,蔡政府处理陈同佳的态度令人完全不解,理不出个头绪,既没有办法体现主权,也无法达成尊重人权,更无法伸张正义。反修例的港人和台湾抗议者,是否都应当撇开政治因素,让司法应有作为、有所作为,台湾不接受陈同佳,香港无法处理陈同佳,陈同佳这个烫手山芋,究竟该如何处置?如何才能替潘晓颖讨回公道?第一步恐怕必须去除政治因素及政治操作才行,抛开意识形态,而真正的司法正义与公道何在?主权、司法及人权在陈同佳案中的角色及立场恐怕非常讽刺与矛盾,抗议送中的民众又如何看待陈同佳呢?潘晓颖的公道与司法正义又该如何彰显呢?潘晓颖家属的心灵创伤又如何能得到平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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