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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荣:陈同佳案考验“监察院”
http://www.CRNTT.com   2019-11-01 00:36:50


李建荣。(中评社 资料照)
  中评社台北11月1日电/在台湾犯下杀人重刑的香港人陈同佳,原本传出要到台湾自首投案,但第一时间民进党政府却拒收,因而被在野党抨击放弃司法管辖权,是损害主权行为。资深媒体人李建荣发表文章指出,目前“监委”王幼玲、蔡崇义已经申请自动调查,但是本案既然已经在香港卷起千堆雪,同时也牵动明年大选情势,因此“监委”的调查结果是否公正从速,也应接受社会的监督。

  李建荣在中时电子报发表文章如下:

  本案目前有几个争议点尚待厘清。第一、陈同佳代理人香港圣公会教省秘书长、牧师管浩鸣透过“总统府国策顾问”黄承国,找上“内政部长”徐国勇谈安排自首案的细节,这个过程所有媒体及在野党都被蒙在鼓里,因此这个接洽过程的真相,能否完全揭露。

  第二、徐国勇接见完后,如何向“行政院长”苏贞昌或是蔡英文报告。政府相关部门包括“国安会”、陆委会、“内政部”、“法务部”、台北士林地检署等单位开了几次会,会议决定如何,这个会议记录有否完整保留。


  第三、“行政院长”苏贞昌指控陈长文律师赴香港接洽为陈同佳辩护,但陈长文否认过去一年去过香港。苏贞昌与陈长文间,究竟是谁撒谎,移民署第一时间就可以证明。苏贞昌这样的指控,以其“行政院长”的高度,应该是有所本,是哪个单位给他的讯息。若是带头散布假新闻,“行政院长”职务可能不保。

  第四、陈同佳及劝说他来台的管浩鸣牧师都被移民署注记管制为“不核发登机证”,这个决策是谁下令。此举是否与去年12月3日台北士林地检署发布通缉陈同佳,以及“法务部”国际及两岸法律司向港发出3次司法互助请求相违背。

  第五、由于本案正值选举最后敏感阶段,蔡英文因为香港反抗中情势发展捡到枪获利,徐国勇一个多月前呈报的自首情资,民进党政府的党政运作平台曾否做出讨论,因而让单纯的司法管辖权复杂到政治选举考量。

  两位“监委”申请调查时说,本案涉及司法正义及司法主权。调查方向为香港提供合法且可行的协助是否属实?期间有指摘台湾拒收陈嫌,此报导是否属实或曲解;台湾与香港签订引渡协议是否有进展;牵涉国际司法事务案件,政府是否有统一窗口。

  “监察院”本应超出党派,职司风宪。但是自从蔡英文提名陈师孟等“监委”上任后,竟有自称“只办蓝不办绿”。而“监院”内部各种调查表决,已屡屡发生马“总统”与蔡英文提名的“监委”投票态度不同,甚至针锋相对。

  这次申请调查的两位“监委”俱为蔡英文提名,调查能否公正,不致影响“总统”大选的公平,也理应受外界严肃检验。“监察院”是否应协调增派委员协助调查,以增加公信力。以当前两岸特殊的关系,并非国与国的关系,但调查前提竟出现“国际司法事务”,这又要做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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