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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卓禧:无意颠覆国家 就不用怕立法
http://www.CRNTT.com   2024-02-17 10:45:49


(来源:大公报)
  中评社北京2月17日电/据大公报报导,特区政府正就基本法23条本地立法进行公众咨询。香港专业进修学校校长陈卓禧接受《大公报》访问表示,对于近日有人试图制造有关23条立法的恐慌,他指出,必须清晰告知市民,只要无意颠覆国家主权,就不必担忧会干犯23条。

  陈卓禧表示,23条立法工作已进入“快车道”。特区政府及爱国阵营更应该反复和耐心向关心香港未来的市民解释情况,破除误解、凝聚共识,争取最大支持。惟目前境内外反对势力出现反对23条立法的声音,他们虽没有直接反对,却是遮遮掩掩地以“看似理性”的讨论来进行,用所谓“条例很多问题不清晰”“很模糊”等说法,来遮掩反对立法的实质。

  立法无改法治基石和原则

  陈卓禧强调,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香港回归以后经历的多次社会政治动荡,都与缺乏完善的维护国安机制有关。特别是2019年港版“颜色革命”、修例风波中的黑暴横行,让我们看到了香港内外反华势力如何利用香港在国家安全立法方面的漏洞,因此市民不能被刻意抹黑23条立法的人带偏风向,动摇了基本原则,那就是23条是宪制责任,是必须要立、一定要立。

  “香港的司法制度严谨有效,23条立法并无改变香港的法治基石和原则,外国势力混淆视听,意图造成恐慌。”陈卓禧指出,有一种制造恐慌的方式,是误导市民误以为自己很容易干犯国安法,例如“如果我不小心讲出了不知道是国家机密的内容怎么办”等等。对此,陈卓禧认为,完全不必担忧,因为香港司法制度遵从无罪推定,干犯刑事罪行的门槛很高。任何面对刑事控罪的被告,除非经已被法庭裁定罪名成立,否则他们会被假定无罪。在审讯过程中,举证责任在控方,控方必须在毫无合理疑点下,向法庭证明被告经已触犯有关法例。

  陈卓禧举例,从泄露国家机密罪方面控方需要证明当事人有主观泄露国家机密的意图,如果当事人不知何为国家机密,就更不必说有泄露的意图,自然也无需担心。其二,控方需要清清楚楚地认定当事人有泄露机密的具体非法行为。其三,控方需证明当事人的非法行为确实对国家主权和安全造成了危害,有颠覆政权、煽动叛乱等重大后果。由此可见,普罗大众并非23条针对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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