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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都会区”建设要简化程序加强统筹问责
http://www.CRNTT.com   2021-10-11 10:00:06


(图片来源:文汇网)
  中评社北京10月11日电/据文汇网社评,施政报告提出建设“北部都会区”,以新的发展思维规划长远,也可以极大增加本港土地供应来源,社会各界充满憧憬,亦更关注政府能否破解本港土地开发需时太长的困扰,令“北部都会区”早日走上发展正轨。综合各方意见,缩减谘询次数、设立专责机构、以清晰绩效指标加强问责,以及公私合作建屋等措施,均可收精简程序、加快开发进度之效。社会各界的各种加速开发建议,都值得政府认真研究、采纳,把勇担当、敢作为的施政新风,也充分体现到落实新发展思路的工作中。

  按照施政报告的规划构思,“北部都会区”新增供应近100万个单位,提供约65万职位,包括15万个创科职位,是“香港未来20年城市建设和人口增长最活跃的地区”,社会对这个愿景充分肯定也充满期待,但也有意见认为要想尽办法缩短发展时间。“不进则退、慢进也是退”,香港已错失不少宝贵机遇,要追回过去20多年蹉跎的岁月,社会各界希望政府锐意改革行政机制,缩短工作流程,修订法例以精简程序,加快发展效率。

  主流意见认为,首先要减节繁琐低效的谘询程序。冗长审批程序,是土地开发缓慢的主因之一。2000年前发展的新市镇,例如将军澳、天水围及东涌等,由规划至入伙平均只需要7年半时间;但2000年后发展的新市镇,古洞北、洪水桥等项目平均需要长达17年,个中主要原因正是重重复复的谘询、环评程序。特首林郑月娥日前出席立法会答问大会亦表明,将大刀阔斧精简涉及土地发展的法定程序,包括修改涉及城规、填海、路政及收地等至少4条法例。

  有长期研究土地房屋问题的人士认为,为建设“北部都会区”拆墙松绑,不一定全靠修改法例。前期的公众谘询次数,并非法例硬性规定,政府可考虑缩减次数,将现行的三轮谘询缩减为一至两轮,已可节省2年至3年时间;城规过程亦可精简公众参与次数,环境评估则可透过修改环评条例、降低环境评估要求,时间再缩减1年至2年;收地及土地设计工作同步进行,亦可再节省1年至2年时间。仅仅各环节精简程序,整个项目由规划至建成,时间就可由17年缩短至10年左右。

  其次要加强政府的统筹执行。尽管施政报告已建议增设副司长,统筹“北部都会区”以及“明日大屿”等大型规划,但不少政界和专业界人士认为,在具体执行层面,政府有必要设立专责部门或法定组织,仿效以前拓展署专责发展新市镇、机管局专责兴建新机场等的模式,“一条龙”专责规划、决策、执行, 并以该专责部门或法定组织承担问责,避免部门各自为政费时失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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